三季奇葩說已經有很多關于愛情與婚姻的辯論了,可愛情這件事從來都不是可以拿來辯論的,不過真理越辯越明倒是在理。
愛情是什么?
文學、哲學、社會學……等等學科都無法解釋,但醫學給出了答案。愛情產生于我們腦中的“愛情激素”,這些多巴胺、內啡肽、荷爾蒙的分泌讓我們在遇見TA時心跳加快、臉紅發熱,于是愛情便產生了,這種愛情包括情欲和性欲兩部分。
天然的愛情是有時限的,僅靠“愛情激素”只能維持6個月、3年、或是7年之癢,但兩性間完成一次性行為需要男性投入的精力微不足道,而后果則可能是女性十月懷胎,不得不消耗巨大的體力,所以女性需要一個可靠的伴侶幫助她撫養孩子,于是便產生了婚姻。
婚姻是什么?
婚姻(一夫一妻制)不是以自然條件(愛情激素)為基礎,而是以經濟條件為基礎,包含家族、家庭、事業、優生的社會契約關系。但大自然之中也僅有3%是單一配偶制度,是不是證明更換伴侶的一夫一妻生活,或者說有時限的固定關系才是符合人類天性共同生活模式?我只想告訴你,大部分國家的法律都賦予結婚雙方離婚的權利。
那回到辯論上來:沒有愛了要不要離婚?
從我之前的定義就已經明了,愛情和婚姻就是兩碼事。愛情是感性的,狹義一點來說,如果你只把臉紅心跳、能不能產生性欲當作愛情的標準,那可能都等不到婚姻,在相戀前兩年就掰了。但廣義一點來講,過了愛情的前兩年,彼此間還有依戀、關心、過往、生活的習慣,那種你做飯、我洗碗的合拍,不就是愛的感情嗎?
但我所說的“沒有愛了不要離婚”絕不是反對離婚,只是現在的年輕人都太沖動、太自我了。在想要離婚的時候仔細回憶,雖然彼此間激情不在,甚至發展到最后不斷爭吵,偶爾動手,可是否還有對彼此的信賴、依戀、感情,如果還有,那就不離。
愛情這東西本來就是時有時無、時淡時濃的,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險些離異的家庭。矯情一點說,夫妻間可能會有100次劍拔弩張的時候,100次彼此間像陌生人的時候,100次懷疑自己怎么會嫁給這個人的時候,但這些都抵不過1次想擁抱對方的時候。
那再回到辯論上來:結婚后遇到今生摯愛要不要離婚?
有那么多故事都告訴我們,不要沖動!無論是《廊橋遺夢》還是張愛玲的紅玫瑰與白玫瑰,都提醒我們——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女性出于原始的生育考慮(↑看愛情的定義)把愛情綁入婚姻,其實大家心里都明白為什么,因為愛情靠不住,所以女性想靠那本證、那顆戒指、那套婚紗來索取安全感,可事實是——你把愛情套進婚姻這個容器里,就不再是當初的愛情了。就像是你把新鮮水果放進冰箱里,再拿出來也不是當初的樣子了。如果《廊橋遺夢》的女主角最后跟那個攝影師走了,那可能又是一個丑陋尷尬的冰箱里的水果罐頭故事。
當然社會給了你離婚的權利你可以離,不過婚姻從來不是對社會的責任而是對自己的承諾。就像是你上不喜歡的學,考不喜歡的試,都是人生對我們的紀律和要求。隨著愛情東飄西蕩,不尊重這些責任感,到頭來一定會發現人生的自我實現不夠。
又回到辯題上來:婚姻規定僅7年同意嗎?
這個辯題,其實是讓雙方(尤其是女性)離婚的壓力小一點。
這個社會的現實是,大部分人離婚都不關愛情的事,而是日子根本過不下去了。他年輕的時候可能是個詩人,但他現在賭博、酗酒、家暴。在中國,遭受這樣“熱暴力”的婦女有一千兩百萬。王先生和王太太好不容易把孩子撫養長大,孩子離家后,住在一套房子里的兩個人比房客還陌生,只有逢年過節在孩子面前才裝一下溫情。在中國,遭受這樣“冷暴力”的夫妻不計其數。為什么大家不敢提出離婚?
首先,因為“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的中國傳統文化不倡導離婚,或者換句話說,不提倡女性離婚,所以即使是女性地位權利大大提高的現在,離婚對于女性承受的輿論壓力依然巨大。其次,婚姻是以經濟為基礎的契約關系(↑看婚姻的定義),這也讓處于弱勢地位的女性更容易受父母、財產、孩子的制約。
但我們是年輕人,我們就是要把態度擺端正。法律賦予我們離婚的權利,我們憑什么不在已經兩看生厭、惡語相向、比陌生人更陌生的時候選擇離婚,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呢?你18歲還并不懂人生,可28歲的我知道自己要什么。生活在前進,如果仔細思考過后,那些回憶、依戀還是不夠給你勇氣走下去,那就不要受父母、財產、孩子的制約,勇敢的離婚。女人不要太小看自己,你值得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