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那么多美女,可這個最會拍美女的老頭沒了

前天,表妹哭喪著臉跟Sir說——

87歲的比爾·坎寧漢因為中風去世了。

什么比爾·砍什么漢?這人到底是干嘛的?

Sir上網做了番背景調查,瞬間覺得自己太孤陋寡聞了。

因為——

所有的主流媒體,都在報道他。

而且,評價都是逆天高。

《衛報》:他是為紐約街頭文化和時尚深深癡迷的攝影師。

《洛杉磯時報》:他見證了時尚界興衰。

《獨立報》:他占據了《紐約時報》版面40多年。

這么一個小老頭,為什么這么受歡迎?

表妹說:

推薦你看一部紀錄片,看完就知道原因了。

片名——

《我們都為比爾著盛裝》

Bill Cunningham New York

豆瓣評分9.0

爛番茄新鮮度99%

這么高的評分,Sir又一次徹底懵逼了。

看來這人的來頭,的確不小。

他是“街拍鼻祖”,從1966年開始,就一直在紐約街頭創作。

他記錄下的不僅是服裝的變化,還有城市建筑風貌。

照片拍攝于1968——1976年間

1978年,比爾在《紐約時報》創立專欄《在街上》(On the Street)。

這專欄一開,就是40年。

美國從冷戰打到了反恐戰,總統從白人換到了黑人。

他卻一直用照片,霸占著《紐約時報》的時尚版面。

從時尚的角度,見證了社會的不斷變遷。

所以又被稱為“時尚歷史學家”。

80年代的潮流:露肩、超低腰褲、學院風

憑著天生的觸覺,和幾十年的積累,比爾成了“潮流尖端的百科全書”。

他的街拍,必然是來年的爆款。

在秀場,他能夠第一時間分辨出哪些設計是創新,哪些是炒冷飯。

即使兩款設計相隔了60年。

保羅·波烈1920年作品,阿瑪尼1989年作品

所有時裝秀都會給他送請柬,預留的永遠是第一排的位子。

去不去,完全看老爺子精力和心情。

我沒辦法參加每一個活動,但我已經盡力了。

《Paper》雜志總編之一Kim Hastreiter曾評價他:

如果你擋在了他鏡頭前,為了拍照,他可能真的會從你身上踏過去。

他就是個戰地記者,只不過他拍的是衣服。

“最高齡的時尚偶像”艾瑞斯·阿普菲爾、“老佛爺”卡爾·拉格斐兩位大咖,見了比爾,都是親熱有加。

《Vogue》雜志美國版主編,人見人拍的“女魔頭”安娜·溫圖爾。

評價起比爾來,也只能說一個“服”字:

他和我,還有我整個團隊在看同一場秀,但他的關注點永遠跟我不同

然后半年之后,這東西就會火。

這個片名,就是女魔頭評價比爾的原話:我們都是為了比爾著盛裝。

秀場外,她會特地為比爾停留一兩秒。

比爾拍完,其他拍照的她甩也不甩。

我19、20歲的時候,他就開始拍我。

如果有一天他忽略我了,那我應該就完蛋了。

看到這兒,你會不會跟Sir一樣好奇:

這老爺子長期在時尚圈里混,肯定是個頂級潮人吧?

而且他還是2012年《名利場》全球最佳著裝名人榜第三名。

第一是凱特王妃,第二是杰西卡·查斯坦

聽起來簡直可以秒殺王德順、張雙利啊。

沒想到!

他的穿衣搭配,幾十年來保持高度一致。

就是如下這款。

卡其色休閑褲,一輛自行車,一臺相機

到晚上,出于安全的考慮,他會在身上套一件反光背心。

下雨天,就套件雨衣。

磨破了,直接拿膠布粘上。

雨衣總是會爛的,修修補補又一年,你們紐約人就是鋪張浪費啊。

那件“標配款”的藍色夾克,來頭說出來嚇屎你。

這是20美金一件的掃街工作服,有黑白藍三種顏色。

因為長期跟相機摩擦,衣服破得很快,買件超貴的衣服,在一堆相機里磨來磨去,太浪費了。

無論實力還是穿著,比爾都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掃地僧。

這衣服有(pian)名(yi)到,比爾生日的時候,公司一堆員工每人都買了同款來幫他慶生。

或許你會覺得,穿著不講究,那是人低調奢華不炫富。

那再來看看他的“豪宅”。

其實就是一個房間,轉身會撞到墻的那種。

沒有廚房,沒有桌椅,洗手間用的是公共浴室。

房間里只有N多個文件柜,里面是他存好檔的所有照片底片。

文件柜的把手,就是他的衣架

吃飯,幾乎只去一家餐廳,因為“便宜又好吃”。

一個套餐,有香腸、雞蛋、芝士,還帶咖啡,一共才3美元不到。

有次去巴黎,攝制組請他去好點的餐廳吃飯。

他還把面包里的配料全挑了出來,然后樂呵呵地說:

果然不能帶我去吃貴的。

他不是窮,也不寒酸。

只是,對他而言,“錢,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自由、舒適才是最重要的。

別人給他支票,他直接就撕了。

因為——

如果你不收錢,他們就不能指使你。

我就能做我想做的。

對他而言,身外之物就是身外之物。

最值錢的,是個性。

而個性,無分高低貴賤,無分地位階層。

我只關注好看的衣服,并不太關心時裝秀或者是誰穿了它們,衣服才是最重要的。

曾經有一次,他隨手拍了一位女士——

當時我只是覺得,她穿的那件海貍鼠皮毛大衣,肩部裁剪太完美了。

回去跟同事說,他們回答:衣服有什么好看的!她是葛麗泰·嘉寶啊!(三次提名奧斯卡的好萊塢女演員)

不認識嘉寶女神的,估計全紐約就他一個了吧。

而當法國國寶級影后凱瑟琳·德納芙在他面前走過,周圍所有相機的快門不停響,他卻連相機都沒有拿起來。

我聽到有人說我是這群人里最傻的,居然不去拍她。

但她沒穿我想拍的衣服,我只關心衣服。

出席秀場晚會的時候也同樣,他從不會在意誰參加了晚會,更不會像狗仔一樣追著明星拍。

他更愿意被人當成空氣。

攝影師學會“隱形”,我的存在感越低,人們就越自然。

在人們不經意間拍下的,他們最毫無防備的一刻,演講前的緊張,聊天時的姿態,這種時刻才是我感興趣的。

為了更專心工作,他從不在晚會上吃喝。

只會提前在編輯室里吃頓簡餐。

吃西餐的時候會有很多人來服務,但我來是工作的,不是來享受服務的。我用我眼睛吃就行。

他的靈感發源地,同時也是讓他感到最自在,最舒適的地方,是街頭

那里的人們最自然,最多樣。

暴雨天很不錯,最好再來點雪。

那時沒有人會鳥你,大家也不會架子(都在忙著跳坑)。

你就能拍到他們最真實的樣子了。

就像他拍美國超模卡門·戴爾·奧利菲斯。

同一個人,同樣是跳過水坑。

攝影大師理查德·艾維頓的作品比起來可能費盡心機,讓模特擺拍老半天。

人老爺子隨手一拍奧利菲斯,就是“定格的優雅”。

提到這張照片,卡門笑了笑,說:

比爾照片里的我顯然更輕松(less painful)。

當你在大晴天穿著靴子牛仔褲美美地走過,比爾看到會覺得開心。

但如果在暴雨天看到你邋邋遢遢地跑過,他可能更開心。

他最不能允許別人侮辱“街拍”。

早年,他曾經在《女裝日報》(WWD)工作過。

當時他拍了個選題,照片內容是路人穿著秀場款的衣服。

比爾認為,鏡頭展現的是平凡人與眾不同的穿衣風格,他們的裝束是當下潮流走向。

結果,這個選題被改成“用對比來嘲笑路人太土氣”。

為此,他憤然辭職。

并且,這成了他一生揮之不去的心結。

對比爾來說,每一次按下快門,都是一次認可,一次贊賞,不論對象是誰。

記錄下人們有個性的穿著,是他快樂的來源。

2008年,比爾被法國文化部授予“藝術及文學騎士勛章”。

在自己的頒獎禮上,他依然拿著相機不停地拍。

有位朋友讓他歇一會兒,他說:

親愛的,這不是工作,是快樂啊。

在秀場上,幾乎所有人都板著臉。

只有比爾,拿著相機,笑得跟游樂園里的小孩一樣。

每次按下快門,他都面帶微笑。

他尊重每個人,尊重每張作品。

回看照片,他會專注到完全忘記攝制組在旁邊。

反應過來的時候表情特別呆萌。

嗷!別拍了!快把那個傻攝像機關了。

提出排版意見時,他的“潔癖癌”會把同事折磨到發癲。

就這么一個人,成了影響全球時尚近半個世紀的風向標。

其貌不揚,卻能在大咖云集的時尚界倍受景仰。

Sir覺得,原因就一點——

他的鏡頭面前,人人平等。

正是這份淡泊名利的純粹,讓他捕捉到了純粹的美。

可惜的是,街上那么多美女,這個最會拍美女的老頭沒了。

想看紀錄片,B站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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