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臨近年底,很多商場、購物廣場都在覬覦我們的口袋,通過不停地送送送,想方設法讓我們花花花。作為商業項目的老會計,我要提示各位奮戰在一線的小伙伴們,領導想要的送送送,我們可得火眼金睛,一不留神就會出現稅收紕漏哦。
? ? ? ?商業項目的營銷活動多以折扣、折讓、贈品、抽獎等方式,向顧客贈送現金、消費券、物品、服務等禮品。哪些是免稅的?哪些是需要代扣代繳顧客的個人所得稅呢?
? ? ? ?敲黑板啦,不征收顧客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1.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 ? ? 再敲黑板啦,須代扣代繳顧客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1.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2.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 ? ? ? 最后,我們還要注意納稅基數哦~~
? ? ? ? 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產產品(服務)的,按該產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是外購商品(服務)的,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參考文獻: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