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完全具備了三伏天的特征,早晨起床,窗簾拉開的剎那,便覺太陽的火辣。于是,再也不輕易出門,而是打開客廳空調,與一大一小的兩個兒子,半倚半躺地靠在沙發上慢慢翻著各自的書,開始“歇伏”。
今日照舊,懶洋洋地靠著。不一會兒,大兒子輕喚我,他說,他想去小區小店買點冰棍兒回來吃。我一聽便反對起來,理由張口就是,例如吃冰棍兒對身體不好,天太熱出去會被曬傷,甚至連小店沒有好冰棍兒這一條也用上了。
大兒子聽了不吱聲,未料,小兒子卻機靈地說:“媽媽,讓哥哥去買吧,哥哥涂上防曬霜就不曬了,果果也想吃,我們不多吃就行了。”
聽著小兒子的話,我瞬間不由地心軟了,于是起身,邊拿錢給大兒子邊念叨:“大熱天往外跑,小孩子家不怕熱嗎?”
未料,這一念叨,我竟然愣住了,下意識地看一看窗外。透過熾熱的太陽光,我仿佛看到了三十多年前那個扎著兩個羊角辮的小女孩,看見她頂著大大的太陽,快樂地以百米沖刺的速度跑向冰棍兒擔子的情形。是的,小孩子家不怕熱,尤其為了買想吃的冰棍兒!
那時候,農村沒有固定出售冰棍兒的地方,因此,冰棍兒是稀罕物。我們這些小饞貓要吃到它,必須靜靜地、耐心地等,等賣冰棍的人,騎著自行車,把甜甜的一箱冰棍兒放在車后座馱來。
這種等,是默默放在心里的,熬人,往往一等就是好幾天。
在等的日子里,每每吃過午飯,我們的耳朵都是豎著的,打開的,不敢合上,哪怕午睡時,也保持警覺狀態。遠遠的,賣冰棍兒的人用長方體小木塊,敲擊木箱發出的“棒棒棒”的聲音隱約聽見了,我們便快速行動起來。
匆匆拿上準備好的塑料紙、舊鞋之類的廢舊,或是緊握從大人那里軟磨硬泡要來的五分錢,便沖進火辣辣的太陽里。有時生怕錯過等了幾天的冰棍兒擔子,急匆匆的,連鞋都來不及穿,光著腳丫就沖出家門,在堅硬而滾燙的土路上跑起來,邊跑邊喊“等一等,買冰棍兒啊”!
記憶里,那時的冰棍兒被厚厚的棉被蓋著,按照外面包裹的冰棍兒紙的顏色分著類,整齊地、一層層地擺放在木箱里。
通常冰棍兒紙有三種,它們各自代表三種不同的冰棍兒:第一種是普通冰棍兒,用淡綠色的紙包著,五分錢一根,是名副其實的“冰”與“棍兒”的組合物;第二種穿著淺粉色外衣,剝開,在冰棍兒頭上有一些小裝飾,這個小裝飾通常是吃起來沙沙的一粒粒的紅豆,七分錢一根;第三種是“雪糕”,用黑白花紋紙包裹著,有奶油的香味,奶油的柔滑,最貴,一毛錢一根。
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我們這些普通的農村孩子,獲得大人同意,能吃到冰棍兒已感到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又怎敢奢望吃到第二種、第三種冰棍兒呢?我們只能趁著賣冰棍兒的人揭開那層厚厚棉被時,快速看一眼它們,想象它們的味道。
還記得那時買冰棍兒,必須帶上一只小碗,買到冰棍后,要立刻把冰棍兒放到碗里,否則,辛辛苦苦等來的冰棍兒就吃不了幾口,大多化成水滴在回家的路上了。
可即便有碗裝著,也不能減慢冰棍兒的融化速度,當捧著裝有冰棍兒的小碗,跑到家時,碗底已有一圈冰水,但這絲毫不影響我們享用冰棍兒的心情。
找個小板凳,放在竹床邊,坐好,把小碗放在兩腿之上,輕輕拿起已瘦身的冰棍兒,剝開外面的包裝紙,小心翼翼地舔著,從包裝紙舔起,而后再慢慢一下一下地舔食冰棍兒。
小碗依舊接在嘴的下方,舍不得讓一滴冰棍兒水滴在地上,待所有棍兒上的冰都吃完,端起小碗,一仰頭,把碗里甜甜的水全部納入嘴中,而后“咕嚕”一聲,一飲而盡,冰棍兒帶來的清涼便隨這一飲,被送達身體的每一個細胞,對于當時的我們來說,或許這才是吃冰棍兒的最美高潮吧!
兒時吃冰棍兒的那種滿足,那種甜蜜,對于一個三十多年前在農村長大的孩子來說,此后很難再體會,那種從肉體到靈魂的美的享受,只能在心里暗暗回味!
不禁好奇:是不是每一個小孩兒天生都喜歡冰棍兒的味道?是不是長大之后吃過的冰棍兒都不及兒時的美味?是不是總有一些味道,被時光烙在我們的心里,永不磨滅,停留于記憶深處?
就如今日,吃著大兒子買回的冰棍兒,我卻依然懷念兒時的冰棍兒,依然覺得那時的冰棍兒最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