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候受一位高人指點,語文成績一直挺好,考個130總覺得不是什么大事。想來不是語言能力出色,只是了解些考試中的套路。
那時候,出題者總愛選同類型的文章。不是借古喻今就是求而不得,感情也無非是豪邁、奔放、惆悵、悲傷。做題自然也就這幾句答案。看似分析,其實是選擇。再加些不疼不癢的話就齊活了。
作文,更是背個開頭,背個結尾。中間加些思辨,加些例子。分數自然也不會差。
這種套路下,做題簡單,批卷開心。嗯,多深的套路不重要,大家開心就好。
不知什么時候,開始痛恨這種套路。于是開始寫一些亂七八糟的文章,沒有邏輯、結構和章法。想怎么寫就怎么寫,想到哪就寫到哪。盡可能的把一件事情撕扯成若干個碎片。有時候深怕不夠細碎,刪了重寫,反反復復直至窮盡。這種支離破碎下,才有機會把想說的留下來,把不想說的藏在起來。說是藏倒也藏的不深,無意間緣分來了就能看到些。
朋友說這種文章讀起來很是累人。
其實這種文章本身就不適合閱讀。一眼掃過,目光留在哪,就讀哪;留不下就算。
奧修有一段描述:“那一刻不多不少,毫無原因的霎那花開”
畫畫,
愛留白,
大塊大塊的白。
至今沒搞懂,
那是不是,畫出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