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同學群一直在計劃著同學聚會,說是要去初中看看老師,再一起去吃個飯見一面。
聊著聊著看到了自己曾經很喜歡的男生,也說著要去,我本能的開了玩笑,對話框里彈出了了一句話:“是嗎,劉越去我就去啊。”
群里突然炸了鍋,三言兩語的說著我當時喜歡劉越的光榮事跡,還順帶數落了我:“于曉島啊,你真沒用,怎么還喜歡劉越啊。”
“那沒辦法,深得我心啊”。
打完之后我才猛地愣住,身子往后重重的一靠。
整個高中生活,我到底把自己打磨成了什么樣子,以前和他說句話都臉紅,現在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開這種玩笑。
我想,大概是因為不喜歡了,因為不喜歡了,所以根本不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形象。
我說了那句話之后,他再也沒有在群里發過消息。
大概,他還是覺得我是喜歡他的,在躲避著我,可是我,早就不喜歡了啊。
早就,早就又是什么時候呢?
可能久到我自己也不記得了吧,就是突然的很忙,忙到甚至忘記了喜歡,忙到忘記了去想起,再等到某一天拿出來看的時候,那種感覺早就沒了。
就仿佛,以前從來沒有喜歡過這個人的樣子,連喜歡他的一點一滴通通都不記得了。
后來同學聚會根本就沒有辦成,我也沒有見到劉越。
因為那天,武漢下了很大的暴雨,大到將整個城市顛倒。
我其實是想去的,我挺想看看現在的他,畢竟以前是那么真切的喜歡過,畢竟是喜歡了三年的人。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當你每天都無法見到,三年都沒見到,還能喜歡,那真的是很長久的一段感情,恰巧我的這段感情就是如此。
我曾經幻想過,我要以怎樣高傲的姿態出現在他的面前,優秀并且光芒萬丈,然后滿含歉意的告訴他:“對不起啊,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可是,始終沒有這個機會,而且我,很沒用的,仍舊偷偷的喜歡著。
高一的時候,我買了一支隱形筆,那種燈光一照就會顯現字的筆。
我寫滿了一墻他的名字,每天晚上睡覺時打開燈一照,都是他的名字,那時候,每個晚上都睡得特別的安穩。
初三的時候我和他一個班,后來我上了高中,他沒考上,我在沒有他的地方,喜歡了他兩年。
這兩年,我試圖聯系過他,可他一直對我避之不及。
我有三個小號,統統都被他拉黑了。
在他的列表里,我估計我是唯一一個享有這份殊榮的人,他特地給我設置了不允許添加。每次用小號加他我都特別心驚膽戰,只要說了我的名字,那肯定逃脫不了就是拉黑的命運。
我偷偷用另一個女生的身份欺騙過他,后來我還是坦白了,完全不留余地的結果。
其實,你們都說拒絕一個人要果斷,像他這么果斷的人,你不知道我喜歡的有多累。
但是,除了他,再也沒有別的人能夠在我這里得到這么不要臉的喜歡。
他是個很喜歡唱歌的人,在喜歡他的時候,我關注了他的全名,后來高三忙了起來,和手機脫了節,卸載了所有的娛樂軟件。
直到大一的某個突發奇想的晚上,重新安裝了全名,第一時間的推送就是他的歌。
我記得很清楚,因為就是不久前,那首歌,是愿得一人心。
我帶著耳機,眼淚倏地一下就流了出來,真的是毫無防備的那一種。
我都不知道為什么,就是很難受,很想哭。
可是我又能清清楚楚的感覺到,心里面是空落落的,連他的樣子我都不記得了。
我聽著他的歌,感動了我自己。
我把他全名的每一首歌都聽完了,一字不落,然后又卸載了這個軟件。
那時候,我總算明白了。
原來時間真的可以消磨一切,你曾今難受過的時光,或者引以為傲的時光,都會成為過去。到最后,感動得一塌糊涂的也終究只是你自己。
你一個人喜歡他,一個人難受,一個人懷念,到最后想起來那段時光,也還是一個人感動。從頭到尾,你喜歡的那個人,都無動于衷。
你不要介意孤獨,因為那比愛一個人舒服。
我曾經心里有個人,現在空了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