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兩天在讀周國平先生的《內在的從容》時讀到周先生對“生命”一詞的理解,深受感觸,書中寫到“生命是最基本的價值,是其他一切價值的基礎”,我對此深信不疑,法律上也講,生命權是我們最基本的權利,是我們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命尚在,一切的幸福就還有體驗享有的過程,一切的痛苦、磨難就都還有改變的機會,可是假如沒有了生命,一切的人、財、物、境遇又還有什么意義呢?
回來之后,聽到大人們說起隔壁村的一個女孩最近因為自己在外地打工交的男朋友不被家人認可,隨后跳樓自殺的事情,感到震撼和惋惜,震撼的是這么年紀輕輕的女孩選擇就這樣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惋惜的是她還這么小,十七八歲左右的年紀,卻再也無法去看這個世界更多的美好…
其實這些年這樣的例子也不在少數,現在青少年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自殺的現象時有發生,生活的不如意、學業壓力、情感壓力、種種矛盾這些擊垮了一些人的心理,有時候我覺得挺想不通的,想不通為什么他們要選擇這樣去面對生活中的一些困境,這樣逃避現實無疑是最不負責任、損失最大、傷害最大的一種處理方式,最難過的應該是他們的父母,辛苦養育了這么大的兒女,突然之間就…他們該有多傷心。但是可能 唉 我們沒辦法體會當事人當時的心理,沒辦法感同身受,所以也無法理解他們當時的絕望吧
不過,我始終相信生命是最珍貴的東西,不管怎么樣,父母賜予我們生命,讓我們能從呱呱墜地到頤養天年,能夠用幾十年的時間去體會生而為人的喜樂悲歡,去看這個世界的美好,這就是最大的幸運,人們常說“活著就還有希望”,我相信這句話是真的,即便遇到再大的不如意,只要生命尚在,一切就都有轉機,只要活著,什么都不是事
幾年前讀到余華的《活著》時只是同情于福貴一生的悲慘遭遇,目睹著親人一個個離自己遠去,生命里的那些光亮一點點的消失殆盡,當時并沒有過多的對“活著”的感悟,現在好像也能理解一點了,我想現實生活中和“福貴”相比,我們很多人都要幸運很多,遇到一點點事就想著放棄自己的生命,這只是一種懦弱的表現,有的人活著尚且艱難,有的人卻將生命視作可以隨時拋棄的東西。也有很多面臨困難的人,有的人選擇依舊堅強勇敢的面對生活,意志堅定的走下去;有的人選擇草草的與這個世界告別,覺得好像這個世界都對不起他,或許是每個人的心智不同叭
所以,我還是想說,不管遇到什么,不管你對當前的糟糕境遇有多么的不滿,都請你珍視自己的生命,這也是對自己最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