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可能會引起白蓮花圣母,道德衛士,小清新,政治正確等一系列人士極度反感的文章,不喜請繞行。
這兩天的朋友圈、新聞、微博被山東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刷屏了。網上的評論一邊倒的都是站在蘇銀霞和于歡母子這一邊,隨便摘錄幾篇:
總結一下這類文章的兩個觀點:
1. 高利貸無良,月息10%,借了135萬,已還款184萬,抵押70萬的房產,還欠17萬,太沒人性了
2. 于歡因為母親受到了侮辱,忍無可忍,奮起反抗,屬于正當防衛,應判無罪
先說結論,所有持這兩種觀點的都是典型的
三觀缺失!
這些人應該好好重新接受教育,樹立正確的三觀!
欠債還錢!
殺人償命!
這么兩條顯而易見、流傳至今的真理,怎么到了今天就變得如此難以理解了?
道德就是最大的不道德。
欠債還錢
先來看一段新聞。
請留意最后一句話:“今年2月,因未執行法院的還款判決,蘇銀霞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各位白蓮花圣母們,知道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是什么意思嗎?就是沒有征信,沒有信用,俗稱“老賴”。這個是由法院給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蘇銀霞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欠錢不還的老賴。
好了,問題來了,一個失信人員,銀行是不會再借給她錢的。如果她要借錢,只能去找民間借貸。而民間借貸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利息特別高,例如本案月息10%,年息120%,一年翻一倍多,旁人是不是覺得太高了,高的離譜,不公平?
錯!非常公平!為什么,因為像蘇銀霞這種人,已經喪失了享受普通人借貸的權利,必須要付出更高的代價。對這種人來說,有人肯借錢已經是莫大的恩賜,至于高利息,已經不是首要考慮因素了。而對于放貸者來說,借給老賴錢本就是一門高風險的生意,既然是高風險就要求高回報,無可厚非。
我想請問一下上面文章的三名作者,你們愿意把自己的錢拿出來去借給一名陌生人么?而且這名陌生人還是一名老賴?你愿意借多少呢?你們又覺得利息多少合適呢?
也有人說,利息這么高,干嘛還要借,這不是自尋死路嗎?說這話也是典型的站著說話不腰疼,任何做過生意的人都知道,很多時候如果資金斷流,就意味著破產,破產就意味著再也沒有翻身的機會。這個時候只要有資金注入,哪怕是所謂的高利貸,只要撐過去就有機會。打個比方,如果一個人病入膏肓,醫生告訴他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回家等死,一個是每天打一針昂貴的藥,延緩生命,等待奇跡。你如果沒有錢,你可以選擇回家等死;如果你不甘心,你也可以傾家蕩產來花錢茍延殘喘。這兩種做法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說你花光了錢,多延續了半年壽命,這個時候來指責醫院黑心,收了你太多錢,這樣就不厚道了。
還有人說,月息10%太高了啊,你看才借了135萬,人已經還了184萬,外加70萬的房產,還差17萬,高利貸真的是良心被狗吃了!
說這話的人,我真的想把你們的腦袋打開,看看是不是里面都是水。按你們的邏輯,民間借貸就是我借你一筆錢,然后你每個月按時還款,你們就是這樣來衡量一門生意的利潤嗎?你們的思維和當年央視曝光星巴克,一杯咖啡成本3塊多,卻要賣30多,簡直是暴利有什么區別?
案情陳述里說了一個細節,當時有大約10名催款人員在現場。各位看官有沒有想明白,為什么要有10名催款人來催款?按照圣母們的邏輯,不應該按時還款嗎,為什么要催款?
我來告訴你們,從來就沒有所謂的按時還款,每一次的還款都是通過催收得來的。為什么,因為借款人都是老賴啊!她可以欠銀行的錢不還,自然也可以欠任何人的錢不還。任何一家民間借貸基本上的貸款客戶都是這樣的人,為了保證能夠按時回款,必須維持一支強大的催收團隊(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本案為例,一支10人左右的催收團隊,月支出至少5萬,一年60萬,這還只是最基本的費用,算上車馬費,獎金,提成等,只會更高。
然后算上其他的開銷,辦公場地、資金成本、前期背調、抵押、壞賬、逾期等等,哪一個不要錢,這些都算下來,你覺得月息10%高嗎?不要說什么國家規定超過24%都不予保護,但是國家規定了如果不借錢就餓死了怎么辦嗎?很多事情,存在即合理。
還有一點,無論是本案還是其他相關借貸糾紛,我們永遠都看到放貸者在還款期間使用各種極端手段威逼利誘借貸者,但是從來沒有看到一則新聞說放貸者威逼利誘借款者借款。知道為什么嗎?因為簽訂借款合同是雙方自愿的!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兩情相愿。蘇銀霞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必定已經知道月息10%,也清楚每個月需要還多少,但她仍然還是簽了,說明了什么,說明她完全接受!既然接受,就要履約!
殺人償命
被害人的確做了非常過激的行為侮辱了蘇銀霞,這一點也是刺激于飛行兇的重要原因。我也認為其實有更好的方式來解決。但是,就目前所有案情來看,法院的判罰沒有任何問題。關于這一點,很多人認為于飛事出有因,因為保衛母親采取了過幾句懂,情有可原,應判無罪。我覺得這一點就不用討論了,法律就是法律,只會基于事實,不會基于感情,否則,我們干嘛還制定法律。以后搞個全民公決好了,誰該死,誰該活,大家投票唄,搞什么司法體系,累不累啊?
還有人說,此案的關鍵在于警察不作為,我真的呵呵了!此案在釀成兇案之前,是典型的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首先需要雙方自相調解。所以警察一開始說的話:你們要賬可以,但不能動手打人。是完全正確的。知道為什么嗎?首先是蘇銀霞和于飛母子違約在先,沒有按時還款,這個時候的理在收款方這里,所以首先需要雙方自行調解。警察只需要保證收款方不要動手。難道要警察像解救被拐賣婦女一樣把他們救出來嗎?
有人說,如果是你的母親這樣受到了侮辱,你還能忍嗎,換我也會弄死他。可是,我想說的是,為什么要弄死他,為什么不還錢呢?你自己欠的錢,跪著也要還完啊!有人認為于飛是一個有血性,有擔當的孝子,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敢茍同。
我認為真正有擔當有血性的孝子,應該是從容走到要債者面前,說:我媽欠你17萬是嗎?沒問題,給我一天時間,我去籌錢,一天之內我保證還清,但在此期間,要好吃好喝待我媽,如果碰她一個指頭,我就弄死你!
看到了嗎,把自己家人欠下的債結清,才叫真的有擔當;還清債務的同時保護家人,才叫真的有血性。欠錢不還,被人逼急了就把人捅了,這就是典型的我弱我有理,我窮我怕誰的思想。
最后我想說兩個笑話。
知道世界上最恨美國的是哪個國家嗎?
答:墨西哥。
為什么?
為什么美國當年不貪心一點,把整個墨西哥都給吞并了,這樣現在大家都是美國人了,就不用費盡心思偷渡了。
知道現在老賴們最恨誰嗎?
答:圣母白蓮花,道德衛士,小清新們,政治正確。
為什么?
答:以后恐怕沒人肯借錢給他們了。就算借,恐怕付出的代價遠遠更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