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如何說服別人,無外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誘之以利”。然而像我們經常聽說的那樣,“我們知道那么多的道理,卻過不好這一生”,所以盡管也知道“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誘之以利”,卻依然很難說服別人,因為這句話只是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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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理成功與否,不取決于講出的道理有多正確、多深刻,而取決于講道理的人有多讓人尊敬和信服,如果講道理的人讓我們不信服,我們便會生出反感:你丫的懂那么多,咋不見得你過得比我好呢!你那些破道理,肯定是瞎掰。
對于身邊的人,我們常常見識了太多的平裝版,甚至背影,難得敬重,因此,身邊人講的道理,我們大多數不以為意,情愿舍近求遠,去聆聽和轉發那些遙遠的偶像們的真知灼見,哪怕講得是一樣的道理,身邊人的也是狗屎,偶像的才是黃金。
我們要的不是道理,而是榜樣。
雞湯文就是這樣一種講道理的典范,不知道天天編雞湯的人,過得是什么樣的生活,每天喝幾碗雞湯?是不是喝得腦滿腸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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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講道理來,講故事要高級一點。
比如教導孩子要認真學習,一位爸爸說:“孩子,要好好學習啊,不學習將來找不到好工作啊……”
另一位爸爸說:“孩子,你看看,爸爸小時候貪玩、不認真學習,經常被爺爺揍。現在呢,天天在35度高溫下搬磚頭,累就不說了,還覺得特對不起你跟你親媽,跟著我受苦啊,掙點辛苦錢,看別人臉色,天天還沒空陪你們娘倆,現在那個后悔啊……”要是這位爸爸能再投入點,流幾滴老淚,擼起袖子給兒子看看傷痕,那效果絕對杠杠的。
孩兒們常常會有“你丫的自己不好好學習,憑什么我要吃苦學習?”的憤恨,然而第二位爸爸也就比第一位爸爸高明得多,至少講個故事,讓兒子覺得老爸講得不是空話,更生動,更能產生認同感,這便是“動之以情”了。
小說和故事之所以值得回味,道理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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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故事容易打動人,卻遠不及親身體驗來得生動。
如果上文的爸爸們想取得更好的效果,那最好的辦法不是“曉之以理”(講道理),也不是“動之以情”(講故事),而是“誘之以利”(讓其體驗),體驗分為兩種,一是間接體驗、二是直接體驗。
比起參觀等間接體驗,夏令營等直接體驗效果更佳。想讓孩子認真學習,聰明的爸爸們會怎么辦呢?
帶孩子去體驗“好好學習”的好處吧,一是讓其參觀小時候好好學習的典范的生活,對比搬磚頭的爸爸,相信孩子們一定能覺察出這當中巨大的不同,當然部分以搬磚頭為榮為目標的熊孩子不在此列,讓孩子萌生出改變命運的決心。《富爸爸和窮爸爸》的作者便是親生的窮爸爸和好友的富爸爸的對比中,收到強烈的刺激,“發奮圖強”而成功的。
二是直接讓其體驗,如果條件允許,誘惑孩子好好學習是不錯的選擇,這種誘惑可大可小,最簡單的是學習好了獎勵學習差了暴打,這就是一種體驗啊,高級一點的讓其到富豪家庭生活一周,然后告訴他好好學習以后就可以過這樣的生活,如此種種,盡管教育學家不會贊成,其效果確是不言而喻的。
因為親身的體驗比對別人故事更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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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說旅游不好的人,不要和他講道理、辯論,直接拖他到可能想去的地點去玩幾天,也許以后你就要經常被他拖著四處跑了。
一個說美食都一樣,不值得跑來跑去享受的人,不要跟他解釋,直接帶走吃幾次,只要他味覺沒有問題,即使他不會愛上美食,應該也知道好吃的東西還是美好的。
一個說談戀愛沒有意思,只想一個人好好過的人,比如叔本華,別相信他,他只是沒泡到自己喜歡的妞,他要是泡到了,就不會“狐貍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了”。
所以,大家知道怎么說服別人了嗎?
講道理不如說故事,說故事不如直接讓其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