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集團舉辦的“翻譯與企業國際化”研討會上,集團營銷總監拋出了這一話題:語言服務商和買方,究竟是怎樣的合作關系?這個問題,讓我眼前一亮。
是啊,通常來講,大家都認為,語言服務商和買方(或稱客戶)之間,那就是甲方和乙方,買方和賣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關系嘛。有時候,甚至還有點上下級的關系,因為客戶要提前交稿,就得提前交稿,還要求保證質量,沒有半點商量的余地!有時,客戶會在下班時發來稿件,要求第二天早上交稿,你翻譯就是不需要休息嘛,這不是上下級關系,那是什么呢?我們有拒絕的權利嗎?……
在德國學者賈斯塔·霍茨-曼塔利(Justa Holz-Manttari)提出的翻譯行為理論中,她提到參與翻譯行為的各個角色,包括六種:
the initiator(發起人,即需要翻譯服務的人);
the commissioner(委托人,即聯系翻譯的人);
the ST producer(原文作者,即寫原文的人,不一定參與到譯文產生的過程中);
the TT producer(譯者);
the TT user(譯文使用者,即使用譯文的人);
the TT receiver(譯文接受者,即譯文的最終接受者)
(Munday, 2001:77)*
所以,這個過程是相當復雜的。
但在實際的翻譯過程中,真正打交道的,一般就是委托人和譯者這兩個角色。委托人要求譯者提供高質量的成品,然而影響最終翻譯質量的,不僅僅是譯者,還有原文質量,譯文使用者或接受者的預期等多個維度。
如果發起人、委托人和原文作者屬于不同的機構,信息溝通會很低效,直接導致譯者對原文的疑問無法解決,譯者的理解受到影響。
當譯文使用者和接受者也不屬于同一群體時,預期也可能不同,對譯文質量的接受度也會完全不同。委托人雖然是客戶,但對譯文質量做出評價的,卻有可能是譯文使用者/接受者,而他們完全沒有參與到翻譯過程中來,僅憑對文字的主觀判斷,在不了解實際翻譯過程的情況下,可能一句負面的話,就抹殺了譯者的所有努力。
我一直很欣賞華為翻譯中心的寫作式翻譯理念,而華為翻譯之所以能提出這樣的理念,能夠付諸實施,是有他們得天獨厚的優勢的。
在華為,發起人、委托人、原文作者可能是一個人或者至少是同一部門,同一機構,這給譯者帶來了極大的便利。遇到問題,譯者可以和原文作者或原文單位及時溝通,遇到實在太爛的原文,還可以反饋到華為的相關部門,要求整改,這在源頭上就控制了原文質量和對原文的理解(中譯英時)。
在華為,大家很明確,譯文的使用者/接受者,就是國外的客戶,翻譯的目的是要讓他們看得懂,而不僅僅是讓委托人滿意。所以,華為有長達幾百頁的風格指南,倡導用小詞,不用大詞,因為目標讀者是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人。
華為針對翻譯,會教寫作、測資料、要求上局點、做競爭分析,讓他們參與這些看似與翻譯活動無關的任務,其實是讓他們眼見為實,深入地理解技術,而不是閉門造車。所以,華為的翻譯,其實做的是技術寫作,是服務于國外客戶,而不僅僅是服務于委托人。遇到重要稿件,華為還會加上外籍審校環節,讓譯文更地道,更符合國外的文化習俗。
而反觀大部分翻譯服務的買方,他們覺得客戶和翻譯之間,就是甲方乙方的關系。我出了錢,你就得給我提供最好的服務,而且轉排、翻譯、再排版,一樣不能少,價錢還沒商量。客戶往往把五花八門的文件打個包,發給翻譯,就認為萬事大吉了。等翻譯成果出來,又覺得不滿意,再來找翻譯的麻煩。或者自己本身條理混亂,版本反復修改,修改過程不開修訂,讓翻譯自行比對,工作難上加難。
一個翻譯項目是否能成功,有時候,問題在根上,并非在翻譯實施過程中。比如:我處理的某些論文翻譯的投訴,客戶說論文被拒,投訴翻譯質量不好。我內心的感觸是:你的論文寫得這么爛,你是想讓翻譯把一團爛棉花彈成蠶絲被嗎?
在翻譯行業論壇上,我也常常聽到這樣的案例,有些本地化項目的失敗,其實并不是翻譯得不好,而是一開始本地化的策略就錯了。90年代有一家國外冰箱廠家,做了本地化,想打開中國市場,各方面做得也很周全,結果最后銷量不好。為什么呢?因為他家當時推的是大冰箱,而當時的中國家庭,住房面積都不夠大,大冰箱放不下,所以市場銷路不好。
我認為語言服務的買方和賣方,應該是伙伴關系,大家的共同目的都是通過這一翻譯項目的實施,達到互利共贏。比如:招投標的稿件,客戶委托翻譯的實際目的是想中標;企業宣傳的稿件,客戶委托翻譯的實際目的是想達到推廣的效果。客戶達到了他的終極目的,翻譯服務商也能獲取相應的報酬,皆大歡喜。
我發此文,是因為我深有感觸。據中國譯協的調查,翻譯這個行業的人才特點是:高學歷,而收入低于同等平均水平。如果市場惡性競爭一直持續下去,會有越來越多優秀的人才選擇離開這個行業,高校翻譯專業的畢業生更不愿意進入這個行業,那將會造成低價低質的稿件充斥市場的惡劣局面。
我認為,如果客戶希望從交付的稿件中看出翻譯工作者的認真,那翻譯人也渴望從客戶支付的稿費中看出對翻譯的尊重。其實,我心目中理想的翻譯地位是:翻譯作為語言服務顧問,在一開始就明確客戶的翻譯訴求,從源頭上參與翻譯項目的實施,哪些該翻,哪些不用翻,從根本上把控翻譯質量,從而讓客戶達到想要的實際目的。
真心希望翻譯與客戶,不再是甲方乙方,不再是買方賣方,而是攜手做好翻譯項目的伙伴!
最后,我列出優質伙伴型客戶的各項指標,供大家參考:
1.文件夾條理清楚,有WORD版本,盡量發WORD文件,讓翻譯可以直接編輯;
2.如果原文有修改,會打開WORD的修訂功能,讓翻譯可以追溯修改痕跡;
3.一開始就告訴翻譯,這個稿件的用途是什么;
4.在翻譯過程中,如果翻譯有疑問,給予及時的技術支持和回應,充分溝通;
5.不發無用的單語參考文件,如果有以往積累的術語表或密切相關的雙語參考文件,在項目開始前,就發給翻譯;
6.給翻譯充足的時間(一名成熟翻譯的日產量約在4000中文上下),事先預留好翻譯的時間,不提前要稿,也不會在最后一刻才把稿件交給翻譯,要求加急;
7.如果翻譯圓滿完成任務,不吝給予翻譯高度的贊揚。
期盼語言服務行業的市場上,有越來越多這樣的成熟客戶!
* Munday,Jeremy.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M].LondonandNew
York: Routledge,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