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放開手腳,輕裝前行
? ?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實際行動和成效,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強作風保證,制定了《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
? ? ?《若干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著眼于進一步體現改革精神和從嚴要求,確保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若干規定》堅持系統觀念,強化源頭治理,對當前存在的形式主義老問題新情況,在強化現行制度規定的同時,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實招硬招,結合《若干規定》中的實招硬招與學界已有理論觀點結合,提出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若干舉措,提升基層工作動力。
? ? ?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加強主題教育引導。基層治理的有效性和質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層干部的政治素養和專業技能。結合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重要指示精神,將《若干規定》的學習納入相關培訓中,確立正確的政績觀和強烈的責任感與使命感,始終銘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改進工作作風,徹底消除形式主義滋生的土壤。
? ? ? ?二是加強頂層設計,做好權責劃分。一把手親自部署推動,在安排部署工作時要實事求是,采用制度化的方式界定基層與上級政府的權責范圍,清晰劃分垂直管理、間接指導以及基層管理部門之間的權責關系,優化基層的權力結構并規范其運行機制,謹防形式主義,防止上行下效,使基層工作更加專注于社會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在權責下放的同時,也應實現資源下放,推進基層行政事務、財政權力與組織資源的有效整合。
? ? ? ?三是完善監督、考核、問責制度體系,加強法律支撐。改變以“短期內見成效”為導向的量化考核方式,優化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改進評估方法以提升考核的準確性;改進督查和調研工作,確保其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將事后監督轉變為事前明確職責,將關注過程轉變為注重結果和實際效果。同時健全與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形式規范監督、考核和問責,進而形成一套常態化、精細化、長效化的制度體系。
? ? ? ?四是完善激勵機制,發揮先進案例或先進個人的模范帶頭引領作用。對那些踏實干事、擔當作為、實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宣揚,重用那些“做了不一定說、說了必須做好”的行動派、“不求上面注意、但求工作滿意”的實干家、“不怕吃虧、甘愿吃苦”的“老黃牛”,鮮明立起讓空談者吃苦頭、實干者得實惠的“風向標”,充分激發基層干部敢于負責、積極進取的工作熱情。
? ? ? 五是優化信息技術手段,減輕數字負擔。通過技術賦能激發基層活力并實現資源整合,加強政府整體性數字治理布局,建立跨部門跨層級的數據共享長效機制,打通數據壁壘和數據煙囪;以上下互動的“平臺化運作”模式優化自上而下的“行政發包制”模式,防止數字技術的過度應用給基層政府帶來數字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