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寫作?
寫作,是一件很神圣的事
先哲曾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生命的長度不是 你過了多少天,而是你記住了多少天。如果一個人渾渾噩噩、糊糊涂涂的過了一輩子,每天只像野獸一樣,遵從本能吃了睡,睡了吃,那真的是果“千年不如一日”,通俗點講就是日子過到狗上去了。而一個人如果能記住自己過的每一年,每一個月,每一天,甚至每一分每一秒,他才能真正觸摸到生命的偉大精彩。如何能讓自己記住了呢?把經歷的事,得到的感悟,迸發的靈感一一用筆記錄在紙上,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如何證明自己記住了?能用清晰的文字將經歷的生命有條理、有細節、有重點的描繪在筆下。這就是寫作,寫作是生命的見證,是一件神圣的事。
寫作,是一件很神奇的事
美妙的音樂,是用我們客觀地從耳朵聽到的聲音調和而來;美麗的繪畫,是用我們客觀地從眼睛看到的顏色調和而來;美味的佳肴,是用我們客觀從舌頭嘗到的味道的調和而來。而美好的寫作,是用一個個文字,組成一個個詞語,用一個個詞語,連接成一個個句子,用一個個句子編織成一個個段落。用一個個段落拼接成一個個美妙的文章,這些雖都反映了某個客觀現實,卻都是通過人的主觀能動而來:人按照自己主觀對事物的認識,創出了字詞,又按照自己主觀對美對邏輯的感覺,編出了句子,文章。所以可以說,寫作是徹底的由心而生,正因此它可以很好的反映一個人的心,如李白的豪放,李清照的婉約,杜甫的憂愁。也可以很好地影響一個人的心,寫作真是一件神奇的事。
如此神圣又神奇之事。
不可不為!
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