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貍說,“我還沒有被馴服呢。”
“啊!真對不起。”小王子說。“什么叫‘馴服’呀?”
“這是已經早就被人遺忘了的事情,”狐貍說,“它的意思就是‘建立聯系’,對我來說,你還只是一個小男孩,就像其他萬小男孩一樣。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樣用不著我。對你來說,我也不過是一只狐貍,和其他千萬只狐貍一樣。
但是,如果你馴服了我,我們就互相不可缺少了。
對我來說,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對你來說,也是世界唯一的。”
如果你要是馴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會是歡快的。我會辨認出一種與眾不同的腳步聲。其他的腳步聲會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腳步聲就會像音樂一樣讓我從洞里走出來。再說,你看!你看到那邊的麥田沒有?我不吃面包,麥子對我來說,一點用也沒有。我對麥田無動于衷。而這,真使人掃興。但是,你有著金黃色的頭發。那么,一旦你馴服了我,這就會十分美妙。麥子,是金黃色的,它就會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會喜歡那風吹麥浪的聲音…
狐貍沉默不語,久久地看著小王子。
“請你馴服我吧!”他說。
《小王子》里如是說道。
如果你馴服了一個人,你們就彼此需要了。如果你馴服了一個人,千萬不要將TA拋下。正如狐貍所言,在它未被馴服之前,它是不需要小王子的,小王子不過是個男孩,和其他千萬個男孩一樣,而一旦小王子馴服了它,它就會需要他,如果拋下小狐貍,小狐貍會很痛苦的,生離的痛苦。
作家笛安曾這樣對親人說不能丟掉她的公仔,因為她的公仔只有她了。”
因為公仔只有她了,在她擁有公仔的那一刻開始,公仔就是她的,她和公仔之間就建立了一種彼此需要的聯系。
朋友叮叮是名內向女子,很難向別人敞開心扉,有什么事都是自己憋著。她的男友當當在茫茫人海中對叮叮一見鐘情,對叮叮展開猛烈的追求,叮叮起初不怎么為意,也不是特別喜歡小王,覺得小王和其他男孩一樣,后來被小王的誠意打動,答應做了小王的女朋友。
然而當當在追求到了叮叮一年之后,以“沒感覺了”為理由和叮叮分手。叮叮沒有死纏爛打,即使自己仍喜歡著當當,也堅決不卑微乞愛,她答應了分手。
分手后的日子,她并不好過,每每在深夜痛哭流涕。人們常說總以為時間是治療傷口的良藥,然而這是基于可以沒有對方,可以不需要對方,時間就可以慢慢治愈她喜歡的傷。而一旦他馴服了她,她需要上他,那需要則深刻滲透在骨子里,再擺脫的可能性則是微乎其微。
叮叮說她總是丟三落四,而當當則是謹慎小心,每次出去玩之前都會幫叮叮收拾好東西,在叮叮火急火燎翻完自己包包時,當當會有條有理告訴她在哪可以找到。
叮叮說她手容易冷,當當手容易熱,夏天叮叮用手冰涼小王,冬天當當用手溫暖叮叮,兩人曾經說好大手永遠拉小手度過每一個春夏秋冬。
叮叮說她和當當很默契,一個眼神就可以知道彼此想說什么,不會花費心思猜想對方。
叮叮說,當當是她打開世界的鑰匙。
看見當當,她笑得很開心,由此把愛散發給別人,原來關懷別人是因為心中有愛。有當當,很少和別人溝通的她變得愿意多與別人交流,原來多交流自己也可以很活潑。
因為當當,叮叮的心完整了。
當當讓叮叮的心打開了,叮叮看見了從心口里鑿進來的光,她變得快樂、充盈起來。
毛姆在《面紗》里說:我從來都無法得知,人們是究竟為什么會愛上另一個人。我猜也許我們心上都有一個缺口,呼呼往靈魂里灌著寒風,我們急切需要一個正好形狀的心來填上它。
就算你是太陽一樣完美正圓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許恰恰是個歪歪扭扭的鋸齒形,你填不了。
當當馴服了叮叮,叮叮心的缺口讓當當補上了,當當在叮叮心里扎根了。
叮叮需要當當。
非常需要。
非常需要。
非常需要。
一旦當當離開,叮叮的缺口就開始灌寒風。她傷心,她孤獨。即使這么多年過去了,叮叮仍是忘不了小王,沒有再開始過任何一段戀情。
叮叮說:“我知道他長得不高,人也不帥,也不富有,可我就是喜歡他呀,喜歡他到深入骨髓,連流在我的身體里的一滴滴血也喜歡他啊,他給我帶來家的感覺。”
當當馴服了她,連她看中的身高等條件都不在乎了。
叮叮愛當當入骨。
也許叮叮一輩子都忘不了當當。也許當當不會回頭找她。也許叮叮一輩子都飽受這愛卻不得的折磨。
如果你馴服了一個人,千萬不要拋下TA。
將心比心。
否則,TA會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