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認識他的。
那晚,一群人在涉谷大快朵頤之后又趕去唱夜場的K。正值2月,晚風料峭。東京都內的街景精致到夢幻。馬上要到情人節了。
他穿一件深灰色的呢子大衣,搭了一條淺灰色的羊毛圍巾。目測177的樣子。他沒有很活躍,亦沒有很沉悶,坐在長沙發的一隅,并不十分引人注目。
我留意到他,是因為整個通宵,他只唱了一首歌。
《突然好想你》。
前奏響起,大家還一陣喧嘩起哄。這可是每次唱K的必點曲目。可等他的聲音和著徐徐的樂聲唱起,所有人都默契地安靜下來。
好似,那歌聲自帶了一種傷感,唱出了歌詞中深深的無奈。
看一個人唱歌的樣子,大概是可以猜出幾分情深緣淺的。
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在那之后,我也僅僅只知道他在東京一所數一數二的私立大學攻讀醫藥專業PHD。
我們在同一個群里面,卻從未說過話。
再見面是兩年后,奧克蘭直飛東京的飛機上。
我去新西蘭看望男友,由于天氣原因推遲了一天返回。
當我想把笨重的箱子放上行李架時,有人幫了我一把。我回過頭說“Thank you”。四目相對,我和他都愣了一下。
那時我甚至想不起他的名字,旋即低頭笑了笑,撓著后腦勺,方才指著他道:突然好想你!
他也笑了。說實話很好看。
十一個小時的航程,很巧他就坐在我旁邊。
我曾經幻想過無數次在旅行中來一次艷遇或者怦然,但都比不過這突如其來的重逢。
我們相遇在異國他鄉,又在飛回我們相遇之地的航班上再次邂逅。
那漫長的夜航中,我和他就像老朋友一般,歪在椅背上喃喃地說話。他見我有些感冒,叫空姐另拿了一條毛毯過來。
原來,他到新西蘭做了一個月的志愿者,亦即畢業旅行。
我們聊故鄉異鄉,聊時事八卦,聊電影文學,話匣子一打開就再關不上。
在機艙大燈熄滅的那一刻,他說:
“你的名字跟她的一模一樣。”
“她?”我仿佛悟到了些什么,“她也叫程茉?”
他注視著前方點了點頭,目光無限溫柔。
我調整了一下姿勢,我想我大概要開始聽一個很長很長的故事了。
他的故事其實很簡單──他有過一個認識十五年交往七年的女友,他們是旁人眼中最令人羨慕的一對。
就像童話一樣,十分美好。
我不是他過去的參與者,卻從他的眼中讀到了那種美好。因為,在描述他們之間相處細節的時候,他的眼睛在閃光。
他喜歡了她很多很多年。那樣的喜歡慢慢過渡成了愛。幸運的是,她剛好也愛他。很愛很愛。
他們家境相仿,父母亦是舊識。
他們心有靈犀得只要互相望一眼就知道對方想說什么。身邊的人都篤信他們會一輩子牽著手,相濡以沫。
他們甚至已經籌備好大學畢業之后的婚禮。
可是就在那一年,女孩得了不治之癥,不過三個月便撒手人寰。
后來,他只身一人來到了他們曾約定要一起去的東京。一個人爬了東京塔,一個人登了富士山。
我遇見他時,她離開他已整整三年。
他沒有再戀愛。
這就是何恩的故事。
我有些心疼,感嘆電視劇中的情節出現在了現實生活里。然而轉念一想,難道不是現實生活的種種,被搬上了電視熒幕嗎?
戲如人生,卻永遠演不盡人生的苦短情長。
我以為,何恩的心里應該再住不進其他人了。不過我沒有問出口,自始至終,我都在做一個忠實的傾聽者。
他能向我這個只有兩面之緣的人傾吐心聲,已是難得。
那時,我還無法深切地感受那種猝不及防而又錐心刺骨的失去。
昏暗的光影下,他的一番推心置腹,大概也是因為,我跟她有著同樣的姓名吧。
清晨,我自夢中醒來,發現我與何恩相互依偎著,我正靠在他的左肩上。
他的氣息我一點都不討厭,反而有點兒貪戀。
我一個激靈坐了起來,與送餐的空乘對視一秒,捕捉到她望向我們意味深長的眼神。
飛機抵達東京之后,我們結伴而行,一起乘上開往市區的電鐵。在日暮里分開的前一刻,我們正式交換了聯絡方式。
之后的兩年時光,我們偶爾約出來吃飯,分享彼此的工作生活。有時也會去看看電影、壓壓馬路。
何恩進了一家知名制藥公司,負責北美市場。他穿西裝的樣子更顯精神帥氣,跟他走在一起,畫面總是美麗。
他每次都請客,于是我不止一次看到他錢夾里他們的合影。
那是兩張年輕青澀的面容,笑得甜蜜無忌。
圣誕前夕,我失戀了。夜晚大段大段失眠的光景,我總會毫無顧忌地打電話給何恩,把他當成我的樹洞。
我拉他出來唱K,點了《突然好想你》,讓他一遍一遍唱給我聽。末了,他告訴我,五月天要來日本開演唱會了,他訂了兩張票。
“陪我去吧。”
我想起來,看五月天的演唱會,也是他們想要一起達成的愿望之一。
好,就讓我代她,陪你這一程。
這是我們相識的第五個2月。那個周末,下了微微細雨,武道館人滿為患。熒光藍的海洋,掩蓋了一切悲喜。
我跟著眾人叫喊、發泄,只覺暢快淋漓。
然而那首歌的過門剛起,我就淚如雨下。幾乎無法控制。我想起了太多片段,太多回憶在我腦中打轉。
生離與死別相比,哪一個更痛徹心扉?
轉頭看何恩,我怔住,他竟哭得比我還兇猛。我從未看過哪個男人流那么多眼淚。
他沒有看向我,而是一把抱住了我,與我相擁而泣。
我們將臉埋在對方的脖頸,那個剎那,我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依賴。只能以擁抱來回饋。
直到歌曲完結,我們都沒有分離。那天晚上,他抱了我很久很久,抱得很緊很緊。
大概,他把我當成那個她了。
4月,何恩去了美國。
在東京這座紙醉金迷、日新月異的城市里,有一份關系沉穩長久的友誼,是一件特別值得珍惜的事情。
可是沒想到,我的好朋友何恩也要離我遠去了。
成田機場的航站樓,那年我們一起下機的場景依舊歷歷在目。轉眼,卻到了送別之際。
還好,他走之前還來得及賞櫻。
唯有一周絢爛的櫻花下,我們終于有了一張溫暖的留影。
進安檢前他欲言又止,話到嘴邊匯成一句:好好照顧自己。
“再見。何恩。”
我望著他離去的背影,徹底明白了“失去”這個詞的意義。
東京,瞬間變成了一個沒有何恩的城市。
我沒有告訴他,我悄悄把他唱的歌錄了下來,制成MP3,著魔似的循環播放。那首歌,仿佛唱到我心里去了。
他走之后,我們少有聯系,只在年底收到了他從西雅圖寄來的明信片。
翌年夏天,他調去新加坡,我于是收到來自獅城的筆墨問候。
過了半年,他辭去日本公司的工作,加入了一家國際醫療志愿機構,足跡從亞洲到拉美,再到北非。
每到一個地方,他都會給我郵一張卡片,寫上只言片語。
我一直不確定,他信箋上手寫的“程茉”,到底是她還是我。
閨蜜問我是不是忘不掉何恩,不然怎么這幾年都在感情之路上裹足不前。我自己清楚,我只是不想談一場不痛不癢的戀愛。
我沒有忘不掉他。因為,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忘掉他。
我只是不敢承認,我怕——他僅僅把我當成程茉的影子。
直到那天,在KTV,一個二十三四歲的男孩唱了那首《突然好想你》,我才驚覺,那個主角“你”,不知不覺竟然變為了何恩。
突然好想你。
突然,好想你。
我突然好想跟他說話,好想去找他。好想……勇敢一次。
那是我們認識的第七年,我三十三歲。我決定辭去工作,背起行囊,去尋找他的足跡。
不記得在哪里看過這么一段話:
你所經歷的事,都是一定會發生的事;你所遇見的人,都是一定會出現的人。
無論你們有著怎樣的過去,你和他的相識,都是唯一。
而你,獨一無二。
我去了何恩明信片上郵戳顯示的每一個城市,卻一直沒有告訴他我究竟在哪里。
也并沒有刻意去找過他。
在那些陌生的十字路口,我想象他曾站在那里的模樣。
耳機里就會跑出他的聲音:
……
突然好想你 你會在哪里 過得快樂或委屈
突然好想你 突然鋒利的回憶 突然模糊的眼睛
……
那個傍晚,我在馬拉喀什市德吉瑪廣場散步,看擺攤算命的摩洛哥老人,兜售香料的阿拉伯人,吹笛舞蛇的印度人。
一片嘈雜中,我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用中文在叫我。
我轉過身,訝異他怎么會在這里。這簡直巧合得不像巧合。
他逆著光走向我,在我面前站定,微笑。
“何恩,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