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有比學問重要的事物嗎?
1684年,正在荷蘭流亡的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應鄉紳愛德華·克拉克的邀請,通過書信指導其教育他的嗣子。后來這些書信整理出版,即為《教育漫話》,這兩天有幸讀到這本書(楊漢麟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全書共217節,其中道德教育篇幅最大,占116節,知識與技能教育占71節,健康教育占30節。這本書講的是如何培養紳士,涉及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內容非常細致。
用一句話來概括本書的內容:紳士應具備德行、智慧、教養、學問這四種品質,在紳士教育中,身體保健最重要,其次是道德教育,最后才是知識與技能教育,“學問最不重要”。
何以“學問最不重要”?因為在洛克看來,“沒有這些學問,對于他自己沒有任何重大損失,對于他的事業也毫無妨礙。但是持重、良好的教養卻是人生的一切歷程和事件中都不可或缺的;大多數年輕人因在這方面修養不夠而吃盡苦頭。”“德行與善良的心靈較之任何學問或語言都更為重要,他的主要工作應放在形成學生的心理,使之具有一種正確的心性上。”學問“只能作為輔助更重要的品質之用”。然而在我們的教育中,學問被重視得無以復加,這往往犧牲了“更重要的品質”,不亦悲乎?
洛克將幼兒看作“一張白紙或一塊蠟,可以隨心所欲地描畫或鑄造成時髦的式樣”,因此強調教育的極端重要性,“我們日常所見到的人中,他們是行為端莊或品質邪惡,是有用或無能,十分之九都由他們的教育所決定。人與人之所以千差萬別,均仰仗教育之功。”那些不重視教育的人不妨聽聽這番忠告。
洛克認為,身體保健應遵循如下的規則:避免嬌生慣養,大量呼吸新鮮空氣,經常運動,學會游泳,早睡早起,多睡硬床,睡眠充足;食物須清淡,不喝酒或烈性飲料,少用乃至不用藥物;衣著不可過暖、過緊,尤其是頭、腳要保持涼爽,腳應習慣與冷水接觸,不怕暴露在潮濕的環境中。
在洛克看來,培養“強健的體魄”時,要“使精神保持正常”,以便“合乎一個理性動物高貴美善的身份”,這就需要“使欲望接受理性的規范與約束”,通過練習培養良好的習慣。
在道德教育中,洛克認為,要使兒童“愛好信譽,知道羞恥”,“規則應該少定,一旦定下,便須嚴格遵守”。兒童犯了錯要給他們講“明白流暢,符合他們的思想水平”的道理,而體罰“只有在萬不得已的場合與極端的情形下,才能偶爾使用”。“倘若兒童的過錯里沒有倔強的氣質,或者任性囂張的成分,嚴酷的鞭撻根本就無需采用”。在現實中,很多教育者為了偷懶,竟不分場合地經常使用體罰,實在是貽害無窮。
洛克強調,要重視榜樣的作用,不可讓兒童“從下賤的仆人那里受到許多邪惡榜樣的影響”,也不可“讓他和那些缺乏教養的或邪惡的孩子交往”,為此寧可“將孩子留在家中,去保持他的純潔和謙遜”,這就是“私人的教育”的優越之處。洛克強有力地指出,“為了養成一個能干的人才,靠的不是學童們的惡作劇或欺詐,不是他們彼此訴諸暴力的行為,也不是他們合伙策劃偷盜一所果園的行動;一個能干的人才的養成,靠的是恪守正直公道、寬宏大量以及節制沉穩的原則,再加以觀察與勤奮努力而成。就這些品質而言,我認為學校里的學生彼此不能學到多少。”隨著學校教育問題日益嚴重,在家上學逐漸受到重視,英國歷史上的家庭私人教育無疑能給人們更多啟發。
正因為這樣,洛克主張不惜重金聘請杰出的家庭教師,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在任何意義上,誰舍得在這方面花錢請人,以使自己的孩子心智健全,操守規范,趨向德行,能干有用,同時還兼有禮貌與良好的教養,那么,較之用這筆錢去買田置地,的確要劃算得多。”要知道,“若使子弟財產充裕而精神貧乏,斷難稱得上是良好的治家之道。”
具體而言,教師應當“讓學生去用功,目的就在于鍛煉他的能力,消磨他的光陰,以免他飽食終日,游手好閑,并借此教會他努力,習慣于吃苦耐勞,能品嘗自己的努力所帶來的益處”,使學生擁有“良好的教養、禮儀、關于人情世故的知識、德行、勤勉以免愛好名譽的心思”,并且“習慣于真實與誠篤、服從理智”,“盡量反省自己的行為”,并且要在孩子“尚未完全置身社會之前便將社會的真實情況告訴他”,以預防種種弊端。洛克指出,教師的工作“不是要將世上可以知道的事物盡量教給學生,而在使學生熱愛知識、尊重知識;在于當學生產生求知的念頭時,使學生用正當的方式求知,及對自身加以改進。”
洛克強調,在兒童幼時父親要正言厲色,年齡稍大管束就要放松,到兒子長大“具備判斷事物的能力時”,做父親的就要和他親切交談,不可“老是保持一副權威的模樣”、“總是與孩子保持距離”。因為“你越是及早將他當作成人看待,他便越是能及早變成一個成人;倘若你不時和他認真討論,你便無形中提升了他的精神境界,使他不再沉溺于年輕人所喜好的一般娛樂,不再將心思耗費在一般浪費精力的小事上了”。遺憾的是,我們的父母似乎永遠都將兒女看成小孩子,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苦痛。
洛克指出,“超過我們自身需要的貪婪、多多占有的欲望及支配一切的心理,這些是一切罪惡之根,應及早小心地加以鏟除。”不能讓孩子撒謊、閑蕩、放蕩、懶惰、粗暴、輕蔑、非難、刁難、矯揉造作、禮節過繁、驕奢淫逸。
洛克啟示我們應當如何對待孩子的啼哭。“兒童的啼哭常常是為了爭奪控制權,是其蠻橫或頑梗的公開宣告;當他們沒有能力實現自己的欲望時,就吵鬧、抽泣,力圖以此來保持他們對于那種欲望的權利。”對這種啼哭,“須得采用嚴厲的手段去使它停止”。但“他們的啼哭有時的確是由于痛苦或真正的憂愁”,這很容易“使得兒童的精神變得脆弱”,對此“應當用溫和的方法去對待”。
洛克認為,要使兒童剛毅,具有真正的勇氣,不能讓“功勛卓著者及名聲遠揚者(他們多半只是一些殺戮人類的大屠夫而已)的榮譽與名聲”誤導他們,“使他們認為屠殺就是人類的令人欽佩的事務,是最英勇的德行”。要在“年輕人身上養成人道情感”,“使他們在言談及行為舉止上習慣于以禮貌對待那些身份卑下的人,尤其是仆人”。正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止戈”為“武”,真正勇武的人往往是愛好和平的人。
洛克強調,“兒童的好奇心應小心地加以珍惜”,“兒童的好奇心是一種追求知識的熱望,因此應加以鼓勵,這不僅因為它是一種令人欣慰的跡象,而且因為這是自然為他們提供的掃除天生愚昧的優良工具。如果缺乏這種急切的求知欲,無知就會將他們變成呆滯無用的動物。”洛克卓越地指出,“許多兒童之所以沉迷于無聊的娛樂,將全部時間乏味地消磨掉,其原因只有一個,這就是他們的好奇心受到了抑制,他們的求知欲遭到的冷落。”在現實中,這樣可悲的案例還少嗎?要知道,“較之成人的街談巷議,兒童無意中提出的問題常常可以使人多學到一些東西。”
在知識教育中,洛克認為,當兒童能說話時,就“應該開始學習閱讀”,但“決不可把讀書當作他的一種工作,也不可使他把讀書看成一項任務”,“不要強迫他學習,也不要因此責備他”,應當“盡你可能地誘導他去閱讀”,“選擇一本淺顯、有趣而又適合其能力的書,放到他的手上,書中的樂趣,一旦被他發現,就可吸引他前進”,“使他們自己去向往學習,把求學當成另外一種游戲或娛樂去追求”。洛克無情地指出,“之所以有許多人憎惡書本及學問,原因就是當他們在敵視一切此類約束的年齡,被迫束縛在書本中之故。”可見在學習閱讀的過程中,興趣和引導有多么重要。
洛克認為,“拉丁語對于一個紳士是絕對必需的”,但“許多兒童在皮鞭的淫威下被迫去學習這種語言,在難熬的學習中將許多寶貴的光陰付諸東流,盡管他們一旦離校,終生終世再也用不著和拉丁語打交道”。洛克主張學拉丁語時不宜學文法和規則,因為文法的主要作用在修辭上,而應當充分用拉丁語進行交談。洛克強調,“不要作拉丁語作文和演講,尤其不要作任何韻文”,也“不能用于整頁整頁地背誦學習書本”,而更多的是應用。英語中的拉丁語大概像漢語中的文言文,文言文的學習也離開對文言文的大量閱讀。
關于具體內容的學習,洛克認為,“一個兒童學習法語和拉丁語的時候,同時也可以學習算術、地理、年代學、歷史和幾何”,還可接觸法律,學習商業算學,學會記賬,因為“要使一個人花費有度,最好是對日常開銷記下賬目,以使他隨時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但洛克不主張學習修辭學和邏輯,因為“年輕人從中獲益甚少;我極少看見,或者說從未見到過有人通過學習這些自命為可以教人推理嚴密、談吐文雅的規則而掌握了推理與說話的技巧。”應該做的是通過寫作和談話“很好地表達自己的思想”。
此外,在洛克看來,兒童還要進行技能教育,學習一種手工的技藝,以便“通過有益的、健全的體力鍛煉,來使之從較為正經的思想和工作中得到消遣。”一個鄉村紳士可學習園藝和木工活。兒童還可以學習“薰香、油漆、雕刻以及幾種與鐵、銅、銀器制作有關的工作”,在大城鎮還可以學習“刻字、拋光、鑲嵌寶石或打磨光學玻璃”。“既然他不能一天到晚學習、讀書與談話,除以除了運動所需的時間之外,他一定還有許多空閑,如果不這樣度過,他便會用較壞的方式去消磨。”
洛克精辟地指出,“這就是世上流行搓牌、聚賭、酗酒的原因;許多人將閑暇的時間蹉跎在這些事情上,只是順從習俗,以及缺乏別種較好的消遣方式之故,而不是覺得里面有什么真正的快樂。他們無法承受閑暇帶來的重負,化解不了無事可干的難受心情;同時他們又從未嘗過任何值得贊美的手藝去使自己得到消遣,于是只好求助于種種愚蠢的或不良的方式去消磨時光,一個有理性的人,在他尚未被習俗毀掉之前,從這些活動中幾乎毫無樂趣可言。”其實,學習一門手藝也就是培養一種良好的興趣愛好,以便更好地度過時光,然而很多人在這方面都是失敗的。
在某種意義上,紳士教育就是貴族教育。但很多人對這種教育的認識存在誤區,覺得它離我們普通人很遙遠,似乎不是普通人能接受的。其實,紳士教育或貴族教育本質上是一種對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標準更高要求更嚴的教育方式,與家庭經濟狀況關系不大。換言之,只要批判性地按洛克這本書的內容去教育兒童,即使是一介農夫,也能培養出紳士或貴族來。
注:文中配圖由筆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