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人類簡史》所想到的。
我對弱肉強食作為食物鏈的法則毫無疑義。
很多大型捕食動物依靠對其他能力更弱的動物的捕食來存續(xù)。有些人以此為依據(jù)來正當化現(xiàn)代人類的肉食問題,可以說,絕大多數(shù)人并未意識到現(xiàn)代人類食用肉食這一行為有什么不妥。
但是,真的有什么不妥之處嗎?
我們可以看一下自然界中的食肉動物是怎么獲取肉食的:通過對可食用范圍的動物群體中的某一個或某幾個個體進行捕殺,而這個捕殺的過程可謂費盡心思、充滿挑戰(zhàn),沒有張口即來的食物;按照自然法則,被捕食者只能說運氣不夠好,其他同類雖然處于被捕食的危險中,但是仍然可以自由自在地游蕩、啃草。
幾萬年前的人類也過著類似的生活,像獅子一樣捕食獵物、像山羊一樣采集漿果。但在將近一萬年前至今的這段時間內(nèi),智人開始訓化并圈養(yǎng)動物。智人開了先例,開了一個以幾乎整個物種為食物的先例。這句話可能說的有點不清晰。斑馬整個物種對獅子來說也都是食物,但是斑馬的存在不是以“填飽獅子的肚子”為目的的,被獅子捕食只是某只斑馬整個生命過程中的所有需要面對的情況(挑戰(zhàn))之一。但智人就不同了,下面就直接以現(xiàn)代人類(以下以“人類”代指)為例吧。為了滿足當今數(shù)量眾多的人類的肉食需求,人類會圈養(yǎng)數(shù)量眾多的家禽家畜,比如雞和豬。它們的種群數(shù)量都相當大,只不過當中大部分個體的存在意義只是供人類食用。
因此,差異很明顯。人類作為肉食動物,會把他們食物鏈中的部分物種轉(zhuǎn)化為“僅供食用”的“奴隸物種”,毫無自由和其他存在意義。而自然界中的食肉動物對于它們食物鏈中的物種來說,只是自由多彩生活中的潛在危險罷了。
《人類簡史》里提到了如何評價演化是否成功的問題,顯然只用物種數(shù)量 N 這一點無法正確評論,還要考慮物種每一個個體的“幸福指數(shù)” h,據(jù)此,計算演化成功度的一個簡單公式可以寫成:

由于人類超常的演化成功,反而造成了家禽家畜可悲的演化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