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曾經的我是一個“老好人”? ,沒有主見,別人只要求助,都會無法拒絕,雖然有些時候已經超越自己極限了,但還是不知道怎么拒絕,硬撐著把承諾的事情辦到,只有到最后期限我依然做不完,叫對方告訴我沒關系了,我才會停下來,到依然會很內疚。
? ? ? ? 其實這都是我們給自己的束縛。別人找我們幫忙或者我們承諾給別人辦事時,我們自己要給這件事一個評定,我們是否能夠做得了,是否有時間,做這件事合不合適。如果都沒有問題,盡量去做,如果有條件不符合,就要有針對性的回絕請求并進行下一步協商。就比如大學好友結婚,距離自己兩百多公里的縣城,可是自己只有一天假期,頭一天晚上很晚下班,之后一天很早又要上班,趕上高速擁堵,來回必然折騰,你結婚的時候人家可是來了的,怎么辦?解釋一下客觀情況,告知本月下旬會到朋友當地一趟,到時候賠罪,其實多年同學情誼肯定可以理解。但如果是曾經的我可能不管自己怎么折騰都要去一趟,認為人家一生就一次,怎能怠慢?其實,這不叫怠慢,只是我們要明白,同一種情誼可以用不同方式表達,隨著年齡的增加,我們要學會兼顧與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