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我們與他人在進行論證的時候,關注的是對方所說的論證內容,而不是去攻擊對方這個人。
不過要是你僅僅是想要辯贏對方的話,使用對人不對事的這個方法是有效的。
比如在辯論的時候舉出對方的人品差在哪里,種種的負面案例能夠有力的丑化對方。
所以那些通過使用通過轉移聽眾的注意力的這種策略的,往往是處于劣勢的一方,他們出于扭轉劣勢的目的。
A1:個人的真實案例
去年有一次跟一個很久沒見面的朋友電話聊天。當我們聊到關于各自對于婚姻的不同見解時出現了有分歧。因為他一直無法理解我所說的現代經濟結構下造成男女付出養育代價不同的原因都有哪些,所以他始終只都認為沒有不平等,只是看夫妻雙方商量承擔的責任多少的問題。
我們的分歧在于他的理解只停留在個體的因素上,而我是站在更大的角度看問題,他一直聽不進去,礙于情面我不想和他繼續爭論下去,避免溝通氛圍變得僵持。我就決定停止了話題。通過肯定他“是一個在這方面有擔當意識,思想挺健康的人,不像那些直男癌。”這令到他欣然接受,然后話題就要跳到下一個去了。
A2具體目標
贊同侯蕾的A2作業,搬過來用。
目標:在辯論中快速識別自己和他人的逃避信號一一開始提及與辯論無關的關于對方的個人信息,提防被無關的話題打岔了。
所以我下次跟他見面的時候我會跟他說:
“上次我們討論時出現分歧。是因為你沒有考慮到那些因素是因為…………”我會直面問題不再逃避話題。
如果他轉移話題,類似我當初的那樣子做的話,我也會直接問他:”你剛剛轉移到關于我人品方面的話題,停止了討論,是因為覺得我說的很有道理,贊成我呢,還是覺得我說的話是歪理所以你懶得跟我繼續說,才轉移焦點的?你可以告訴我原因嗎,因為我很想跟你討論這個論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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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自己作業便簽的疑問:
我沒有像知識點那樣直接使用攻擊對方來轉移對對論證的注意力,而是反過來使用通過贊美對方,雖然都是通過對人品的評價來轉移對方對論證的注意力,但是這樣的A1案例算符合情況嗎?會不會更像是溝通上的回避沖突?
所以A2是不是也錯了?
我的I便簽達到用自己的語言表達要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