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書店是家鄉鎮上三家書店中書籍最全的一家,自然攬齊了所有買書人的心。我從年初一開始,每到放假我就會守著書店幫忙賣書,這么多年跟書產生了一種感情,同時也接待了各式各樣前來買書的客人。
我喜歡這樣的客人,在他們身上能看到買書的誠意。記得有位年過六旬的老人,來看一套精裝版的《本草綱目》,那粗糙的手撫摸著書的封皮時,眼中充滿了愛惜,那一瞬間讓我很感動,真想把那套書送給他,然而我并沒有這個權利。最后,老人沒有買下那套《本草綱目》,而是給孫子買了一套《中華上下五千年》,他還是心滿意足地離開書店。賣書給這種客人,是一種幸福。
我最討厭的是這種客人。家長帶著孩子來買書,孩子選好等著家長付賬,有些家長看一眼書的價格,馬上展露出一副嫌棄的表情,說一些“書怎么這么貴”的話,甚至還會說出“看書有什么用”的狂妄之言,還威脅孩子“你要是回家不看,再也不會給你買”,這種情況下,我感覺很尷尬,賣書給這樣的顧客,著實是一種煎熬。我害怕他們的孩子為了避開他們的責備而對書產生一種疏離感,放棄對閱讀的激情,我心里默念著:“愛書的孩子啊,堅持下去!”
我會跟媽媽牢騷:“為什么他們寧可去超市給孩子買一些垃圾食品,也不肯給孩子買本書呢?總說讀書沒用,我就不相信薯片的營養大過書!總說書貴,當爸的抽煙喝酒,當媽的打牌輸錢,幾百幾百的不心疼,一本書就十幾二十還哭窮!這都是什么家長??!”
媽媽安慰我:“農村人,舊思想?!?/p>
我們說農村人,并不是有貶低農村人的意思,而是看不起那些“農村人”!那些“農村人”并不是身在農村,而是心在“農村”。城市里也有“農村人”,受過高等教育人里也有“農村人”,他們把錢花在別處,也不愿買書,有時他們是想讀書的。
時代的車輪快速前進,當代人也隨之奔跑,大家說沒時間讀書,每天握住手機刷看公眾號文章就說自己在讀書,但這真是讀書嗎?人們稱之為碎片式閱讀,那碎片式閱讀收獲的就是碎片式知識,就是那些所謂的干貨和雞湯,它們從不會帶給你系統的思考,更別說內心的觸動及感情的迸發。而手捧一本書,目光游走在文字之間,讀到深處,抬頭看看窗外,思緒萬千,心有所感,回味無窮,卻無法明說。
鄰近過年,我迎接了一對父女。父親的臉上看不出絲毫的讀書氣,他卻極想培養女兒的閱讀習慣,小女孩驕傲地說:“我去年讀了十四本書!”我不禁稱贊,因為她只有二年級。父女二人滿載而歸,他們的喜悅在我的眼中是一種幸福,是一種對書的熱愛和對閱讀的追求。
毛姆在《人性的枷鎖》寫:“菲利普養成了這世上最給人帶來快樂的習慣——閱讀”,我看到此處,幾乎快樂得要跳躍起來了,因為我知道,一個苦命的孩子已經找到了遠離世間悲戚之事的道路,他不會再像從前那般自卑孤獨,他會在閱讀中找到幸福和快樂。
閱讀對于我們來說從來不是出于什么目的,我們并不想通過讀書成為什么,一切只源于這件事本身,終究是一份熱愛。
如果你失戀,讀書吧!愛上一個人不如愛上一本書,它會告訴你,世界很大,愛情很小,有些人終究是過客,而書會是你永遠的同行者。
如果你失意,讀書吧!與其在迷茫中耗神耗力,不如來一場字里行間的行走,你想要的答案,它會慢慢滲透給你。
你不甘于現狀,你還有夢想,讀書吧!當你精神富足到一定程度,才能守得住物質上的富足,說到底,人的一生,就是在對富足的追求。
手中有書,心中才能容得下世界,這才是生活該有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