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將進酒》,原來要這樣讀!

他是一顆永恒的流星,看起來始終青春洋溢、光輝耀眼,當他劃過天際的時候,那外放的霸氣毫不收斂,不知灼傷了多少人的眼睛。但是,流星是在高速擦撞中燃燒出光芒的,星體在寒冷黑暗的宇宙里流浪、放逐,實際上孤獨又寂寞!這才是李白之所以那么愛喝酒的原因。今天我們就來談談李白和他的《將進酒》這首詩。

———內容摘自《歐麗娟品讀古詩詞》———

李白為何愛喝酒

李白是一個怎樣的人呢?杜甫比李白小十一歲,堪稱是最了解李白的知己,兩個人曾經有過巨星之間的交會,建立了深厚的友誼,那一段相處的歲月在杜甫的心里留下永生難忘的記憶,他的筆下描繪出的是李白最傳神的肖像畫。例如杜甫《飲中八仙歌》之六云:

李白一斗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

李白只要喝下一斗酒,就可以隨手寫出百篇的詩歌,然后在長安各處喧鬧的酒家呼呼大睡。他這時已經深受玄宗的欣賞,被召入宮中擔任翰林供奉,可是當天子派人來找他的時候,李白卻不愿上船入宮,說帝王是人間最有權力的人,可他自己是酒國中的神仙,神仙當然比人要高一等,所以不用聽令行事。連皇帝都不看在眼里,這種氣魄何等的豪邁狂放!杜甫就在這首飲酒詩里刻畫他睥睨一世、糞土王侯的形象,讓人讀了以后感到無比地痛快。

而神仙有怎樣的形象美感呢?“飄逸”“瀟灑”這幾個西方文化所沒有的詞匯和概念,簡直就是專為李白所打造的,用在李白的詩文和為人上,最是合身相稱。

他的飄逸狂放,不只是表現在詩歌里,像是《蜀道難》《遠別離》《長相思》等等,簡直是飄忽變幻、不可捉摸,那更是出自那原本就是豪邁不羈的人格特質。在唐朝詩人里面,李白最喜歡自比為大鵬鳥,一飛沖天、遨游天際,可以說是非常恰當的自我形象。

大鵬鳥的意象出自《莊子》的第一篇《逍遙游》,莊子說: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云。

這樣的大生命,在海里是巨大到幾千里的鯤魚,變形為天空中的鳥,則同樣是龐大到幾千里的大鵬,它們所展示的宏大、雄偉而有力量,就是李白被其深深吸引的地方。李白太不耐煩于世間的平庸與瑣碎了,所以眼睛里只看到高空上云層里的大鵬鳥,在《全唐詩》中,“大鵬”這個詞匯李白一個人就用了三次,是用得最多次的一個詩人。難怪他的朋友任華《寄李白》中就用大鵬鳥來贊美他,說:

我聞當今有李白……登天臺,望渤海,云垂大鵬飛,山厭巨鰲背。

李白更是以大鵬自喻,例如《上李邕》說道:

大鵬一日同風起.扶搖直上九萬里。假令風歇時下來,猶能簸卻滄溟水。

世人見我恒殊調,聞余大言皆冷笑。宣父猶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輕年少。

再如《臨路歌》:

大鵬飛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濟。余風激兮萬世,游扶桑兮掛石袂。

后人得之傳此,仲尼亡兮誰為出涕。

可見,李白是多么自豪,他認為即使自己飛不動了,力氣不夠了,撐不住天空的高度而摔落下來,仍然可以震蕩整個大海,掀騰起萬丈海嘯!而這樣的大生命,通常很難受到社會的束縛,只要稍微一鼓作氣,就沖出了人群的藩籬,他不想回頭,更不愿意降落。這是李白的絕美的姿態,卻也是他人生悲劇的根源,在他翱翔天際的飄逸灑脫里,隱藏的是廓落無成的悲哀。

首先,他確實是最寂寞的,因為他太聰明、太敏感、太強大,于是面對這個世界時就更加顯得格格不入了。想想看,大鵬鳥一飛沖天就是十萬里的高度,“其翼若垂天之云”,翅膀一張開就遮蔽了半個天空,能和他比翼雙飛的人寥寥無幾,當他降落的時候更是掀起海嘯,又哪里有他的容身之處?社會所需要的根本不是大鵬鳥,而是一顆顆的螺絲釘,那一心只想當大鵬鳥的李白就注定要非常孤獨了。

前面我們講過,李白受到南朝劉宋詩人鮑照的影響,而寫出類似的詩句,但都更加徹底。例如鮑照《擬行路難十八首》之六的第一聯“拔劍擊柱長嘆息”,到了李白的筆下,卻是“拔劍四顧心茫然”(《行路難三首》之一),武功最強的人卻等于是武功全廢,這種蒼涼真不是一般人能體會的。而鮑照這首詩最后

兩旬所說的:“自古圣賢盡貧賤,何況我輩孤且直!”到了李白這里又把“貧賤”給改為“寂寞”,在《將進酒》中放懷高歌道:“古來圣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可見這種大鵬鳥的寂寞,就是李白之所以不得不開懷暢飲的第一個原因。

至于李白縱酒的第二個原因,就是他太熱愛生命了,總是那么盡情享受清風朗月、青山白云的美好,所以完全無法忍受死亡的黑暗和虛無。但是,死亡永遠在前方等待著,那是沒有人能夠回避、逃脫的終點,這個大自然的鐵律,李白又怎么會不知道?所以他在《古風五十九首》之三中感慨說:

秦皇掃六合,虎視何雄哉。飛劍決浮云,諸侯盡西來。……徐市載秦女,樓船幾時回。但見三泉下,金棺葬寒灰。

秦始皇橫掃天下,那虎視眈眈的姿態是多么的雄偉,揮出劍來就可以斬斷天上的浮云,這種巨大的力量讓所有的諸侯都向西方的秦朝歸順,因此完成了統一的霸業。但是,這樣高唱入云的氣魄終究只是過眼云煙、曇花一現。即使秦始皇的豐功偉業再加上求仙的努力。派出徐市,也就是徐福領著秦國的童男童女航向東海,尋找長生不死的靈藥,但那一批浩浩蕩蕩的樓船始終沒有回來,像海市蜃樓般消失在茫茫大海中。而秦始皇也像所有的人一樣躲不開自然規律,最后只見到九泉之下埋葬著冰冷的尸骨,在用黃金打造的棺木里面化為灰燼!

這不就是《紅樓夢》里《好了歌》所說的:“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秦皇、漢武叱咤風云,最后也不過是領到一個豪華版的土饅頭,可見死亡的黑洞吞噬一切,又哪里會有例外或優待?于是,只要一意識到這個可怕的黑洞,李白就特別感覺到時間流逝的悲哀。這就是《將進酒》這首杰作誕生的背景。

《將進酒》:永恒的哀愁

先從詩題來說吧,《將進酒》屬于樂府古題,是勸請喝酒的意思,即“勸酒歌”。一提到這個詩題,我們立刻就會想到李白,其實這個詩題早在漢朝就已經出現,屬于《鼓吹曲辭·鐃歌》。《樂府詩集》中記載了《將進酒》的古詞云:“將進酒,乘大白。”其主旨不外乎是以飲酒放歌為言。而把這個詩題寫得最淋漓盡致、最深入人心的,確實就是李白,他的《將進酒》放懷高歌道: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將進酒,君莫停。

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側耳聽。

鐘鼓饌玉不足貴,但愿長醉不復醒。

古來圣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

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酤取對君酌。

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李白兩度高呼“君不見”,他說:您沒有看到嗎?看到那“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以及“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黃河從西邊的高山上發源,好比從天而降,一路往東奔騰到海的盡頭,不再倒流;這種白駒過隙般的速度,講的就是對時間流逝的感慨,而這種感慨早在《論語?子罕》中就記載道: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孔子正在河川的橋上,看著水流不斷流逝,有感而發,時間的消逝就像這樣,日日夜夜沒有一刻停止,言外之意是,有誰能中斷時間之流呢?每一個生命都身不由己一一被帶到死亡的終點。但李白總是更大手筆得多,他把孔子的“不舍晝夜”擴大為黃河從西向東的千里奔流,跨度、速度、力度都橫掃干軍,更加令人驚心動魄。難怪一個人的生命也等于一閃而逝。高堂父母在明亮的鏡子前悲傷自己頭上的白發,早上還烏黑亮麗的青絲,到了晚上卻變成一片白雪蒼蒼,原來從年輕到衰老的一生,就像從清晨到傍晚的一天,只是一彈指之間而已,那離死亡還會遠嗎?

連大智慧的孔子都不禁因此而感慨觸動,所以倉皇恐懼的李白就忍不住要及時行樂了。他主張“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當一個人遇到“得意”也就是稱心適意的時候。就必須盡情歡樂,不要讓黃金酒杯空空如也地對著月亮,沒有美酒映射出月光,那該多么浪費難得的稱心如意。當然美酒是很昂貴的,但是你何必吝惜、舍不得花費?“天生我材必有用,干金散盡還復來”,你一定可以好好發揮天賦的才能,在千金散盡以后還會重獲千金的資財!

有了這個自信,那就放心大膽地“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吧。這兩旬寫的都是大吃大喝,然而非常特別的是,李白對于這樣的大吃大喝其實充滿了痛苦。你看“烹羊宰牛”是“且為樂”,姑且尋歡作樂,這“姑且”的且字已經透露出勉強的意味。至于“會須一飲三百杯”就更苦澀難堪了,會須的“會”,是應當的意思;“須”是必須,李白說酒一喝就應該要三百杯,不可以淺嘗輒止。這句話大有深意,我們得仔細推敲才能明白弦外之音。

表面上李白愛喝酒,所以要盡情把酒言歡,而李白的豪邁又常常超出常規,因此喝酒的時候非同一般,他是要用“三百杯”為單位的。你可知道,整部《全唐詩》里,一共出現了四次的“三百杯”,居然全都是李白所寫的!除了《將進酒》的“會須一飲三百杯”,此外還有《襄陽歌》說:

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須傾三百杯。

又《豳歌行上新平長史兄粲》道:

中宵出飲三百杯,明朝歸揖二千石。

再有《月下獨酌四首》之四也說:

窮愁千萬端,美酒三百杯。

這當然是李白性格上的一大特色,豈止喝酒這樣夸大,你注意一下,李白說他和朋友分別的時候,那哀愁讓他“白發三干丈”(《秋浦歌十七首》之十五);當李白一想到娥皇、女英和舜生離死別的時候.也覺得只有“海水直下萬里深”(《遠別離》)才能比擬那分痛徹心扉的悲傷。這么一來,連白發都可以三千丈,海水也可以萬里深,那痛痛快快地喝起酒來,當然也就可以三百杯了。這一份遠遠超過常理的豪邁不羈,還真是李白的獨家標記。

只不過,在這份豪邁不羈的狂放里,其實隱藏著李白難以言喻的痛苦,而且他的豪邁狂放到什么程度,他的痛苦摧折也就到什么程度,這份無法丈量的痛苦就從“且”和“會須”這兩個用詞中暗透了出來。讓我們仔細想一想,李白說的是“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原來,“烹羊宰牛”的享樂是姑且為之的。他根本沒有想要這般縱樂;而“一飲三百杯”更是勉強得來的,“會須”這個詞就說明李白是在理性上認為必須得這么喝才可以,那就表示他心里根本沒有想要狂飲縱酒。那為什么要強迫自己這樣做呢?就是因為不這么及時行樂的話,便會辜負短暫無常的時光,也承受不了那千斤萬擔的重量!

對一般人來說,一天又一天、一年過一年,差別不大;可對詩人來說,每一分每一秒的消逝都顯示出死亡的力量,可任何人都無能為力,百般努力都無法掙回一分一秒,這種極端無助的挫敗感、無力感,也只有借由飲酒來暫時解決這個問題了。

難怪,早在漢代《古詩十九首》之十三《驅車上東門》這一篇古詩里,那無名的作者早就說“浩浩陰陽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壽無金石同”,所以“不如飲美酒,被服紈與素”,而李白只不過是把美酒飲到了三百杯的地步,讓人瞠目結舌!其實,后來到了五代,李煜《烏夜啼》中也說:“醉鄉路穩宜頻到,此外不堪行。”李后主甚至認為只有到酒國的路是唯一可以走的,其他的路都太坎坷,行不通。

所以,只要我們仔細品味,就可以發現,古詩中所寫的及時行樂,骨子里都浸透了濃濃的悲哀,美酒華服就像是快要溺死的人不得不抓住的一根稻草,仿佛不抓住這一根細小的、脆弱的稻草,人就要被沉重的痛苦給淹沒了。

后來的唐詩里對這一點發揮得更痛快了,李白就是其中的代表,《將進酒》接下來就大聲呼朋引伴,繼續勸告親朋好友,召喚大家一起來痛快舉杯:

岑夫子,丹丘生。將進酒,君莫停。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側耳聽。

鐘鼓饌玉不足貴,但愿長醉不復醒。古來圣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岑夫子是指岑勛,他是一位隱士,又稱為岑征君;丹丘生就是元丹丘,這兩個人均為李白的摯交。李白叫他們不要停下手中的酒杯,自己也引吭高歌,請兩位朋友認真地傾聽,因為那歌詞里灌注了李白的心聲,染上了濃濃的凄愴與悲涼。李白說,他一點也不珍惜鐘鼓饌玉,也就是富貴人家宴會時用以演奏音樂的鐘鼓,以及像珠玉一樣精美的食物,甚至其實連那些美酒也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痛飲美酒以后,才能醉倒不省人事,還希望從此不要再醒過來!可見李白那三百杯的恐怖酒量就是這樣來的。

講到了這里,我們可以發現李白借酒澆愁的“愁”,又增加了一個新的內涵,一開始是以黃河奔流所代表的時間流逝的哀愁,而這里又說“古來圣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自古以來圣賢都很寂寞,只有飲酒的人留下了聲名,可見難耐的“寂寞”更增加了痛苦,也就促進了喝酒的動力。但是,果真“古來圣賢皆寂寞”嗎?這當然不是真的,那只是一種悲憤至極的情況下所說的反話,好比杜甫《醉時歌(贈廣文館博士鄭虔)》中也曾經說:

諸公袞袞登臺省,廣文先生官獨冷。

甲第紛紛厭粱肉,廣文先生飯不足。

先生有道出羲皇,先生有才過屈宋。

德尊一代常坎坷,名垂萬古知何用。

儒術于我何有哉?孔丘盜跖俱塵埃!

不須聞此意慘愴,生前相遇且銜杯。

杜甫對于鄭虔這位朋友推崇備至,說他擁有比羲皇之道、屈宋之才還有過之的品德和才能,但卻一生坎坷,即使留下了萬古的名聲又有什么用?我們用整個生命去實踐的理想,為什么許給我們的卻是地獄,而不是天堂?甚至圣人孔子和殺人搶劫的盜跖都同樣變成了塵埃,那又何必辛苦做圣人呢?于是杜甫憤憤不平,甚至想把他所信仰的儒術給拋棄了。這首詩簡直是驚世駭俗,杜甫完全顛覆自己的信念,竟然做起自己的叛徒來了!

這當然只是一種悲憤至極的反話,就是因為愛之深,所以恨之切,一時的情緒激動過了就消失了,恢復平靜以后的杜甫依然是一個百分之百的儒家信徒,同樣還是在致力于“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的理想。李白也是如此,他在好幾首詩里,都認為自己是孔子的傳人。只是李白的性格本來就帶有一種不顧一切的狂放,寫《將進酒》的時候更還在激動的情緒里,于是李白接著說:

陳王昔時宴平樂,主人何為言少錢,斗酒十千恣歡謔。徑須酤取對君酌。

陳王就是陳思王曹植,他曾經在洛陽西門外的平樂觀宴客,一擲干金在所不惜,一斗就價值萬錢的酒被拿來恣意暢飲,縱情歡樂笑謔,做主人的陳思王面不改色,又哪里會說錢不夠用!所以“徑須沽取對君酌”,干脆直接把酒買來,對著您一飲而盡,痛快淋漓,才不辜負人生。

倘若萬一錢真的不夠了,大家就得停下酒杯了嗎?那該多么掃興,李白當然不肯屈服,他最后說:

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家里還有珍貴的五花馬、千金裘,就叫僮仆拿出去變賣換回美酒吧,這樣才足以和你一起解消那萬古的哀愁。所謂的五花馬,有一說是五色花紋的馬,一說是馬鬃剪成五瓣的馬。這里應該是后面的那一種,因為在唐太宗的陵墓里,石壁上的大型浮雕中,那幾匹太宗生前心愛的駿馬,就是馬鬃剪成五瓣的造型,也只有這種等級的名馬才會如此珍貴,可以和干金裘相提并論。千金裘是先秦孟嘗君的寶物,《史記?孟嘗君列傳》記載:“孟嘗君有一狐白裘,直干金,天下無雙。”那是用狐貍腋下最柔軟細密的部分連綴做成的,所以通體雪白,特別保暖,難怪價值干金。

可是對李白而言,這些價值連城的寶物都比不上美酒,因為只有美酒才能消除那壓在心底、讓人喘不過氣的“萬古愁”。“萬古愁”就是人必有一死的永恒的哀愁,酒變成了恐懼死亡的詩人最好的忘憂水。這也呼應了《月下獨酌四首》之四所說的:“窮愁千萬端,美酒三百杯。”

詩篇到了最后一句,那骨子里若隱若現的痛苦悲愴終于激昂地破紙而出,變成了慷慨的悲歌,李白說“與爾同銷萬古愁”,我就和你一同銷泯這萬古的哀愁吧。原來,李白確實是勉強自己去及時行樂的,但及時行樂既然是勉強去做的,又怎么會真的快樂呢?這種快樂其實充滿了苦澀。在“萬古愁”的錐心蝕骨之下,干金散盡、斗酒十千都毫不足惜,五花馬、千金裘也黯然失色,也因此李白需要“一飲三百杯”,拼命灌醉自己,而“但愿長醉不復醒”。因此很顯然地,喝酒只是暫時避開這樣沉重的“萬古愁”,而且就像《宣州謝眺樓餞別校書叔云》詩中所說的:“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銷愁愁更愁。”在那“斗酒十干恣歡謔”的笑浪里,李白的高歌便同時夾雜著無聲的哭泣,令人萬分不忍。

尤其是,這最后一句“與爾同銷萬古愁”的“爾”,就是“你”的意思,在第二人稱的相關詞語里,這是比較隨便的用法,是平輩之間或上對下的口吻。你有沒有注意到,李白一開始是說“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君”是一種表示尊重的敬稱,相當于今天的“您”,后來的詩句也都是這么用的,包括:“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以及“將進酒,君莫停。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側耳聽”,只有到了最后一句,“君”才忽然變成了“爾”。這一個人稱代詞上很細微的變化,就非常耐人尋味地傳達了李白心情的波動。

從一開始,李白就是以岑夫子、丹丘生作為對象.滔滔不絕地傾訴著他的哀愁,也是對這兩個人“將進酒”,請他們多喝幾杯,一邊聽李白的歌吟,所以他用“君”這個第二人稱來寫詩。但奇妙的是,一開始這首詩并沒有點出具體的對象,“君不見”這個詞突如其來,就像是對讀者的提問似的,因此每個讀者一開始念這首詩,就像李白正在當面與自己說話一樣,所以特別有一種親切感、接近感,也就更容易被卷入李白動蕩的心情里;何況讓李白如此動蕩的哀愁,來自人人都要面對的死亡,讀者更一下子便掉入李白的狂悲大痛里,產生了感同身受的共鳴。這是李白這首詩會如此感人的原因之一。

微妙的是,這整首詩用的都是“君”這個敬稱,而寫著寫著,到了最后一句卻發生了改變,李白悄悄地改用“爾”這個稱謂了。這是什么原因呢?我認為,是李白自己被那“萬古愁”的驚濤駭浪給淹沒了,他淋漓盡致地哀痛這人類的不幸,卻又無能為力,于是用烈酒拼命燃燒,就像快要溺死的人緊緊抓住的一根稻草。李白這時已經只求暫時可以不要滅頂,甚至“但愿長醉不復醒”,既然到了這種不顧一切的程度,連五花馬、干金裘都在所不惜,又哪里還會在乎保持禮貌的敬稱呢?

所以說,從前面的“君”到最后一句的“爾”,不是李白忘記了禮貌,而是超越了禮貌,在死亡、寂寞這一類永恒的哀愁之前,沒有什么是重要的、是值得在乎的,包括用語的禮貌在內。于是,我們就和李白平等了,被他拉過去卷入到“萬古愁”里,一起陷落,成為命運共同體。

而讓李白這么強大的靈魂都無法承擔的“萬古愁”,那就是“朝如青絲暮成雪”的時不我待,和“古來圣賢皆寂寞”的孤獨,正如《宣州謝眺樓餞別校書叔云》一開始所說的:

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所謂的“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不就是《將進酒》起首所說的“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都是對時間快速流逝的驚恐,而“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也對應于《將進酒》中“古來圣賢皆寂寞”,在短暫活著的當下,又充滿了孤獨寂寞、是非紛擾的不如意,可見這兩種痛苦就是李白的“萬古愁”所在。如果我們只看到“人生得意須盡歡”的痛快和“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卻沒有體會到更深沉的“萬古愁”,那就未免把李白看得太小、太低了。

而李白,就這樣終身忍受著別人所不能理解,也不曾背負的“萬古愁”,完成了表面壯麗、實則悲壯的一生。我曾經比喻李白是劃過盛唐天空的一顆流星,這個比喻不只是一種贊美,也是一種疼惜。你知道流星是怎么產生的嗎?你知道在耀眼的光芒之下,發光的星體其實一直都在承受被火焚身的痛苦嗎?

另一位偉大的詩人杜甫,就深深了解這一點,杜甫《不見》(近無李白消息)詩中說:“敏捷詩千首,飄零酒一杯。”原來,作為“敏捷詩千首”的曠世奇才李白,他的人生其實只有“飄零酒一杯”啊,能夠慰藉他的飄零寂寞的,就只有那一杯手里的酒了,當一杯不夠的時候,便是三百杯的痛飲狂歌了。流星在燃燒,靈魂在沸騰,李白就這樣流浪在人間,看起來是及時行樂,其實是“拔劍四顧心茫然”,只能燃燒自己的生命去創造出一點光熱來慰藉自己。

法國大文豪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有一段話說得很好:“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的真面目之后,依然熱愛生活。”我認為,這一段話是對“及時行樂”這個說法最積極的詮釋,也是對李白的最佳贊美。

李白的偉大不在于一味狂放,他的高雅,讓豪放變成了飄逸,而不是粗魯。如果不了解這一點,以為李白就是一個任性夸張的人,那就太看輕、也太看淺李白了。至于他之所以要這樣熱衷喝酒,就是因為面臨了極大的痛苦。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對死亡的恐懼,以及在人世間的寂寞,李白的《將進酒》便結合了這兩種,而最大的主旨就是寂寞。對于這樣的“萬古愁”,李白可是比誰都還要體會得更深。

———內容摘自《歐麗娟品讀古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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