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英國小說家、劇作家,可能大多數人認識他,是因為他的另一部小說《月亮和六便士》,但我覺得《面紗》別有一番風味。
這本書是我在圖書館偶然發現的,薄薄的一本,雖不是很長但內容還是很豐富的。這是一本以中國香港為背景的小說,讓我讀著更親切一點。一直以來,外國人對中國人都有偏見,但這偏見不僅是他們帶給我們的,更有我們國人留下的歷史問題,但我想說,今天的中國已經今非昔比,我們會自己掙得榮譽。
回到正題。再說這本書,最初我很詫異,作者為什么要圍繞一個拜金膚淺的人來展開。受國產劇的影響,內心總認為女主是最完美的,不能有任何瑕疵,是男的都喜歡她,是女的都討厭她,別人虐她千百遍,她卻代人如初戀。就算現在觀眾的審美提高了,女主也該是有夢想,有追求,有個性的人,不然憑什么讓男主喜歡。但這本書顛覆了我的理解。
隨著劇情的深入,我越來能理解作者的表達方式,人無完人,不完美也是一種美。人都是一步一步成長過來的。在那種家庭出生的凱蒂內心已經被荼毒,原生家庭給孩子帶來的影響是無法估量的,而那場瘟疫就像她的靈藥,解救了她,也成全了她。
凱蒂從小就很漂亮,在母親的熏陶下,她變得自私,高傲,目空一切,也因為她的高傲,使她沒有在最美好的年華找到適合自己的伴侶,母親的尖酸刻薄讓她決定嫁給剛跟她求婚的瓦爾特,但她并不愛他,這場婚姻只是她用來逃避母親的一種手段。婚后,她隨瓦爾特去了香港,她是個天生的舞者,她喜歡交際,她不停的出入各個舞會,在這里她遇到了查理,一個很解風情的中年男子,很快凱蒂就被他吸引并出軌了查理,而最可悲的是,查理根本不愛她,她還幻想著能和瓦爾特離婚并與查理在一起,多么愚蠢的人兒呀。而這所有的一切都從瓦爾特發現了開始轉變,他選擇去一個瘟疫橫行的地方救人,他固執的帶上了凱蒂,在那里瓦爾特的善良感動了修道院的所有人,也感動了他自己,甚至是凱迪,可老天就愛和好人開玩笑,當凱迪準備好要和瓦爾特好好生活的時候,他卻再也沒有醒過來,這時的凱蒂好像突然明白了她這短暫的人生,她回到父親身邊,用愛融化他們,撐起這個支離破碎的家。
我漸漸明白了一些道理,人生不是這么簡單,而是經過千錘百煉,方才明白人生這一課。
這是一本對人性解讀的書,經歷過生死,才明白人生的真諦。凱蒂最終找到了生活的意義,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我常常在想,人真是一種很奇怪的生物,不刻苦銘心就不會記得住。我們都從無知走向成熟,這中間曲折的過程只有每個經歷的人自己知道。
人生的價值到底是什么,沒有標準答案,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桿標稱,是非對錯,只有自己去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