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出生的那個年代,大街上清一色藍灰。倘有拾掇整齊悄然別個小花樣的,背地里人們會賜以破鞋之稱謂。再后來,服飾日益豐富,并依功能分門別類,譬如正裝、休閑裝、晚宴裝。再以后的變化,無外某個領域的翻新,譬如長西裝、短西服、雙排扣、單排扣、大領子、窄領口,逐漸技窮。窮途末路檔口,混搭橫空出世。
短裙衫配牛仔、西服搭大圍巾,讓界限似乎不再分明,又尤其鮮明,所謂“超越同類項的時空交錯”。并且領域日益擴大化,譬如音樂、建筑、性格、生活、版面、文字。圍繞主旋律多些點綴與情趣,滿足人們對隨意個性的追求。
混搭可以集中在一套服飾,也可以散落到整個衣柜中。比如我,在休閑的主旋律里,也會掛一兩套精致的裙搭細跟高跟鞋,偶爾妖嬈嫵媚地亮相。
但其實,最鐘情的還是舒適隨意。我已錯過苛刻自己迎合眾人的時節。各個季節牛仔褲出鏡率最高。早起拎來拎去,終于還是套上它,外搭一件粉藍相間細格T,穿上讓腳無拘無束的輕便鞋,揚長而去。不受贅物所累,不受形式所限,自由自在。
需要敲警鐘的是,追求舒適的心理過度膨脹,就會猝不及防跌入邋遢里。邋遢算是個貶義詞兒吧,形容人不整潔不利索。作為一個嚴于律己的女人斷不肯與這個詞接軌,咱必須維持溫良賢淑的形象不是。隨著“像豬一樣生活”的甚囂塵上,邋遢似乎聽起來也沒那么刺耳,甚至沾有幾分時尚的余韻。想想吧,繁忙工作了一周,在家里邋邋遢遢過幾天,不算為過吧?我喜歡周末艷陽高照才起床,略過洗漱直接抱一堆零食蜷縮在薄被里嗑一整天肥皂劇,氣定神閑地無視周遭陳尸累累障礙物。
但你若認為邋遢真是件純自我的事兒,那就大錯特錯了。幾樁慘痛的經歷使我驚覺千萬別掩耳盜鈴把自己繞進去。譬如,某天胡亂套件衣服素面朝天神色匆匆穿梭于某個大型超市,被倆舊同事喝住,其中一個掩飾不住的震驚眼神立刻灼傷了我;又比如老L至今念念不忘幾年前我家滿墻的小兒涂鴉,曾幾何時,利落的我竟能容忍如此混亂無章的居住環境;而小C若知曉現狀一定要吞回她說過的話,我倆一起在這個城市合租房時,面對一塵不染的我她揶揄:以后去你家連床都不敢隨意坐,怕弄出褶皺遭你嫌棄。。。最最具殺傷力的情形無意是偶遇暗戀苦戀追求過你的人,滾滾紅塵恍然一現,眼前邋遢的大嬸頓使他難掩失望之色,甚至逐現釋然的表情讓你懊惱不已。
為嘛,要邋遢?
繃住那根弦,將意識滲透進實物并消弭于無形,不露聲色地混搭。不止穿戴、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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