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俗人。
我一直知道我是個俗人,除了小時候。
小時候我曾經以為自己與眾不同,認為自己天賦異稟,不小心哪天掉下懸崖就獲得一部絕世武功秘笈,然后再遇隱居的前輩,助我打通任督二脈,接下來是獲得一枚奇果,吃后陡增一甲子功力,從此浪跡江湖,快意恩仇……
說來也是生不逢時,如果我看過如今的玄幻小說,我的不凡會更上一層樓。我將身負絕佳靈根,自帶靈藥無數的上古空間,并且能畫符,擅煉丹,精法術,通劍術,法劍雙休,絕世無雙。打怪練級,勢如破竹,練氣-筑基-金丹-元嬰-化神-出竅-大乘,一路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無往而不利,最后終成正果,羽化登仙。
然而不知何時起,我終于知道這輩子我等不來這些了,我只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人。甚至比一般人都要普通,如小時候看到過孟子的一句話:“一出焉,一入焉,涂巷之人也。”
猶記得大約是十歲時的一個下午,我獨坐房中,讀到了這樣一句,頓時心有戚戚焉。或許,我那時已經在懷疑自己是個無恒心無毅力的“涂巷之人”吧。
俗人就俗人,也沒什么大不了的,幾十年來,我已習慣如此,安之若素。今天突然提起卻是因為在微信公眾號看到了一篇文章。
那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一對原本準備丁克的夫妻,男人是警察,女人是藝術家,他們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上海。忽然有一天,女人懷孕了。因為不愿做殺手,他們決定生下這個孩子。然而生完孩子后,女人得了“系統性紅斑狼瘡”,這是一種不治之癥。由于過度使用激素類藥物,女人從一個窈窕美麗的女人變成了大胖子。后來他們離開了城市,帶著孩子到鄉下租了房子過另一種生活。他們穿最樸素的衣服,劈柴燒火,養雞養羊。他們親近大自然,讓孩子在陽光下撒歡,守護愛情,守護自己的生活。
很多人為他們感動而流淚,我也很感動,為他們與命運抗爭的精神感動:生命只要愿意,便如荒草一般,蔓延生長,綿綿不絕。
大家都在留言區留下祝福或者羨慕的話語,我也寫了留言。
我留言是這樣:“他們在農村,哪兒來的錢呢?先是大病了一場,耗掉了不少積蓄。等孩子長大,他們老了如何維生?”
人生不過稻粱謀。
“城市套路深,我想回農村。”我也一直想去鄉間生活,但是擔心,到農村我靠什么來謀生。
我是真心請教,但小編根本沒有把我的留言放出來。
后來想想,也能理解。他們也許在魔都有房子,賣了就夠他們吃喝一輩子了。
再說寫文章也能維持生活。畢竟他們與病魔斗爭以及他們相親相愛的樣子都很美。他們做出了許多人想做卻不敢做的事,過上了許多人向往的生活。他們讓大家精神上得到了慰藉并且升華,他們創造了價值。
你看我就這件事考慮的方面:“如何維生”、“創造價值”,句句話不離柴米油鹽、日用行常,所以我真真是個大俗人!
好在俗人也有俗招,我前些時讀過清朝劉鶚寫的《老殘游記》,這真是一本奇書,我推薦給了很多人。
書中有一段雅俗之論令人拍案叫絕,錄之于下:
“你說我名字俗,我也知道俗,但是我不知道為什么要雅,雅有什么好處?盧(書中此處掉字)、秦檜名字并不俗;張獻忠、李自成名字不但不俗,“獻忠”二字可稱純臣,“自成”二字可配圣賢。然則可能因他名字好就算他是好人呢?老子《道德經》說:“世人皆有以,我獨愚且鄙。”鄙還不俗嗎?所以我輩大半愚鄙,不像你們名士,把個“雅”字當作珍寶。推到極處,不過想借此討人家的尊敬。要知道這個念頭,倒比我們的名字,實在俗得多呢。”
可見連老子也不吝自認為“俗人”,我輩又何懼?
而劉鶚所言的“雅士”,倒令我想起了另一個詞——媚俗。
“媚俗”這個詞在米蘭昆德拉的《生命不能存在之輕》中被闡述為兩滴眼淚:“媚俗接連讓人產生兩滴感動的淚滴,第一滴眼淚說:瞧這草坪上奔跑的孩子們,真美啊!第二滴眼淚說:看到孩子們在草地上奔跑,跟著全人類一起被感動,真美啊!只有第二滴眼淚才使媚俗成為媚俗。”
情感上的媚俗表現為自作多情,故作姿態,是一種做作。
政治上的媚俗尤其為昆德拉反對和排斥:“在一個多種流派并存、多種勢力相互抵消、互相制約的社會里,多少還可以擺脫媚俗的專橫;……但是在某個政治運動獨霸整個權力的地方,人們便一下子置身于極權的媚俗之王國。”
媚俗不能逃避,無法擺脫,因為:“在媚俗的王國,實施的是心靈專制。顯然,由媚俗而激起的情感必須能讓最大多數人來分享。因此,媚俗與出格無涉,它召喚的,是靠深深印在人們頭腦中的關鍵形象……”
人人都有趨眾心理,“我們中沒有一個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擺脫媚俗。不管我們心中對它如何蔑視,媚俗總是人類境況的組成部分。”
俗也罷,媚俗也罷,既然無法避免,只愿我能做一個稍能讓人辨認的俗人,而不是做一個完全面目模糊的烏合之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