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則新聞令人震驚:寧波雅戈爾動物園發生老虎傷人事件,致一人死亡!老虎被擊斃!
目前老虎咬人事件已有進展。寧波官方最新回應稱,被咬男子沒有買票,翻墻鉆過鐵絲網進入了老虎散放區。
看到這個消息時,我非常震驚。萬想不到過年期間會發生如此血腥恐怖的慘劇,更想不到這個男子是因為逃票而命喪虎口。事發時,飼養員在隔離欄外喂老虎,這名男子翻越圍墻進入虎山的活動區,就被老虎發現,之后進行了撲咬。
我在寧波生活過四年,去過雅戈爾動物園?;@類似半島,背靠叢林,游客面前有約一層樓高的圍欄,還有條河隔開,正常情況下老虎傷不到游客。眾所周知,老虎是兇猛的食肉動物,一旦侵犯它的領地,它就會展開兇猛的攻擊。
隨即,網友的討論焦點落在了失事男子的違規行為和老虎該不該擊斃上。就老虎擊斃問題,我支持一位網友的觀點:
“今天剛出了事看到視頻里老虎被開槍打死,我就跟別人講,這個老虎必須當場打死,因為第一,如果不請特警把老虎干掉,后面對園方應急處置的指責會無窮無盡;第二,老虎開口咬了人以后就不好飼養了,價值也不大了;第三也是給其它老虎一個警示,告訴他們不要亂來,否則這就是下場?!埂?/p>
這個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我們應該把更多的思考集中在失事男子的違規行為,以及帶給我們的警醒上。失事男子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進入虎區,為自己違規付出的代價實在太過慘重。而這一切,都可歸結到對于規矩的不遵守上。
曹林老師曾在中國青年報上發表一篇文章《不守規矩怎么就成了中國人的共性》,里面有段話這么寫道:
中國人之所以缺乏規則意識,正在于潛意識中那個預設的管制者。國人對規則的理解是“別人管”,一個或多個有權對自己處罰的管制者,盯著自己要遵守規則。可管制者是不可能如影隨形地跟著每個人的,所以當一個人感覺不被盯著的時候,他就會不講規則。在這種“服從命令”的規則想象中,遵守規則是一種負擔,而不守規則能找到一種占便宜得利的感覺,甚至會在違規中產生一種逃避懲罰的快感——我想,我的不少同胞或多或少會在闖紅燈中感覺占了便宜,洋洋自得;會因某次違規未被抓住,而體驗到一種違規快感。
是的,不論是“中國式過馬路”,還是國人在海外旅游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大小便不沖等等,都存在一種“不被人發現就沒事”、“占便宜得利”的心理。而一旦出現意外,很多人又抱著“法不責眾”、“別人也是這么干的”的理由拒絕認錯。即使罰了款,也是口服心不服。
反觀老虎咬人事件,根據死者張某同行人員李某某陳述并現場指認,張某及妻子和兩個孩子、李某某夫婦一行6人到雅戈爾動物園北門,張某妻子和兩個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購票入園后,張某、李某某未買票,從動物園北門西側翻越3米高的動物園外圍墻,又無視警示標識鉆過鐵絲網,再爬上老虎散放區3米高的圍墻(圍墻外側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頂部裝有70厘米寬網格狀鐵柵欄)。試想,若是張某有足夠的規則意識而不是為了逃票這點利益,也不至于搭上自己的性命。而張某的同行親友若能及時堅決地阻止張某的違規行為,不縱容他逃票,也就沒有接下去的悲劇。
我聯想到之前看到的一個新聞,一個小孩子在克林姆林宮隨地大小便,被抓到罰款后,他的家長非但不以為恥,還以“小孩子不懂事”為由“據理力爭”。還有一對父母帶著孩子屢次私翻鐵軌,被制止后,卻總是反駁“自己眼力好,會看火車”。這是多么愚蠢的行為,又會給孩子形成一個多么惡劣的示范!也許今天你的行為不會對生命安全產生什么影響,但是不守規矩的思想卻會對今后的行為產生糟糕的蝴蝶效應。危險的降臨,只需一次疏忽就夠了。
很多人提出學習新加坡,對不守規矩行為實施重罰,采用一種“疼痛教育”。但是曹林老師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在許多國家,規則是通過尊重公意的公共選擇過程建立起來的,那是公眾為維護共同秩序而訂立的一種契約。在契約下,公眾守不守規則不是與哪個管制者周旋,而是內心的另一雙眼睛,與周圍的無數雙鄰居的眼睛。
我認同這樣的觀點。加強宣傳,嚴厲處罰當然是有助于我們遵守規則的。但是對規則真正的認同是我們自己了解規則,熟悉規則,并切身參與到規則的討論和制定中去。就好像老師和父母不斷鞭策你用功讀書和你自己認同用功讀書產生的積極效果是不一樣的。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我們的國民的規則意識一下子有突飛猛進的提升是不實際的。但我們可以行動起來,對規則最大的認同不是服從命令,而是公眾在共同的利益感覺中對違規的估價和利弊的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