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與你們的母親爭論,你們要爭論,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好讓她除掉臉上的淫相,和乳間的淫態,
? 3免得我把她剝光,赤身露體,使她像剛生下來的那天一樣;又使她像曠野,像無水的旱地一般,叫她因干渴而死。
4我必不憐恤她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像娼妓的兒女; (何西阿書 2:2--4 新譯本)
一,爭辯(控告)的結果
? ?1,關系的破壞……不再是妻子,不再是丈夫。
? ? 2,羞恥的臨到……剝衣赤體如才生,似曠干旱饑渴死。
? ? 3,罪惡的延續……犯罪中生的兒女也不蒙憐憫
二,爭辯(控告)也會帶來轉變
? ? 1,除掉淫相,和乳間的淫態
? ? 2,恢復榮耀的身份(基督的新婦)
? ? 3,阻止罪惡的延續(兒女重蒙父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