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指出,做好一個好的產品,據說只需要2%的靈感,11%的研究,12%的理論,17%的方法和58%的汗水??吹竭@個研究結果的時候,我首先是很泄氣,我是個自詡腦洞開的很大的人,其實也就只有2%的重要性。然后想想,其實以百分比來看重要性的多少本身就有點傻啊……那么這個百分比可以有多少種解讀方法呢?
-首先是,靈感的分量雖然小,但是卻是不可或缺的2%,沒有靈感或者說創新就沒有剩下的;
-然后是,除了靈感本身肯定和創新相關,其他的難道就和創新無關嗎?似乎看上去如果有創新的工作方式,有創新的心態,有創新的工具,那么對于研究、理論、方法和汗水本身就可以有很好的促進作用吧!
-再其次,2%的靈感通常來說是基于大量的靈感,然后在實施的過程中進行不斷的假設、推翻再假設的過程。這么來看,盡管只有2%的靈感是有效的靈感,但這2%是整個產品設計過程中在追逐、澄清的。
-通常來說,做好一個產品是需要通力合作的,或者說產品的導出過程中需要經歷靈感也需要經歷實踐的磨礪。
-對于這個比例的解讀是否有可能是,因為好的產品只需要占2%的靈感,所以一個善于激發創新,那么TA有能力橫跨N多項目。這個角色的重要性很像現在的設計公司中的“創新協作者”的角色。然后隨之而來的問題是,這樣的人是靈魂嗎?如果是的話發揮完作用離開會有關系嗎?一個企業需要自己培養這樣一個人嗎?如果是外包的話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如果好的產品的構成是這樣,那資源的分配是不是按照這個來呢?就人力資源的成本來看,似乎市場上更多的是按照不可替代性來進行的,而并不是按照需求來走的。隨著創新人才的增多,是否會改變這樣的資源分配呢?
看上去很簡單的一個研究結論,沒有看到源頭的那些東西,就只能這么胡亂解說了。操這份閑心外想想好像經常會有這樣的一種研究結論充斥我們的認知,總可以說通卻除了成為談資沒有什么真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