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挑戰》第八章- 對孩子表現尊重
內容介紹:德雷克斯在書中倡導:既不建議家長縱容孩子,也不建議家長嚴懲孩子,家長要學習的是如何成為孩子的合作者,有方法了解他們,有能力引導他們,不讓他們成了沒人管的“野孩子”,也不讓他們在家里感到壓抑和窒息。
民主的生活方式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如果只有一方被尊重,這就是不平等。我們必須明確表現出對孩子及他的權利的尊重,這需要敏銳的洞察力,才能在期望太高或期望太低之間找到平衡。
爸爸媽媽很以兩個月大的格雷戈里驕傲,這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無論何時,只要機會來了,他們就會把格雷戈里弄醒,向旁邊羨慕的朋友們展示一番。
格雷戈里有睡覺的權利。爸爸媽媽忽視他的睡覺權利時,就是在表現對他的不尊重。
格雷戈里經常哭,而且睡眠不太好。每次他一哭,爸爸媽媽就給他喂東西吃,即使一個小時之前剛喂過。
不同的兒科醫生對喂食時間有不同的建議。遵從按需進食的媽媽,如果狀態放松,對自己有信心,很快她就會發現寶寶能形成一個規律的飲食時間。而如果媽媽充滿焦慮,孩子一不安就喂食,她就無法幫助孩子形成進食規律,還會導致 孩子容易提出過分的要求。不規律的時食時間,是媽媽對孩子需要規律的權利表現出的不尊重。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一個故事。
一家人到游樂場玩,十一歲的羅伯特想再玩一次碰碰車,不斷纏著媽媽。九歲的露絲和七歲半的貝蒂想玩投幣游戲機,大家朝著游戲機走去。羅伯特還是不停的纏著要媽媽答應玩碰碰車,媽媽生氣地拒絕了他。羅伯特著急或緊張時會結巴,聽起來像個剛學說話的幼兒。他越纏著媽媽,越說不清楚,越結巴。最后媽媽轉過身,故意學他說話。露絲和貝蒂忍不住哈哈大笑,羅伯特一下子緊緊閉上嘴,忍著眼淚,慢慢地跟在大家后面。
尊重孩子,就是說我們將孩子看作和我們自己一樣,是個享有同等決定權的人。但這樣的權利并不代表孩子可以做任何大人能做的事。每個人在家庭中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每個人都有被尊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