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系列-封裝與繼承,this、super關鍵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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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this關鍵字

this代表當前對象,它有以下幾種用途:

  1. 本類中在非靜態方法中條用非靜態變量和方法,就可以使用【this.變量名】和【this.方法名(參數列表)】的方式調用,實際情況是,this關鍵字通常會被省略。
  2. 就在上面這種情況下,有一個特殊情況,那就是在方法中定義了一個與類成員變量同名的局部變量,這是在方法內部調用類的成員變量就必須使用this關鍵字來點用。
  3. 在構造方法中使用:在存在構造方法重構(overlode)的類中,使用【this(參數列表)】的方式調用本類中的其他構造方法,且必須放置于構造方法的第一句。

二、super關鍵字

super代表父類對象,它與this不同,用途如下:

  1. 子類重寫父類方法之后,再次調用父類的該方法,必須使用【super.方法名(參數列表)】調用。
  2. 子類的構造方法中默認存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也可以顯式聲明其他的構造方法,聲明必須使用【super(列表參數)】。
  3. 在構造方法中,super與this關鍵字不能同時出現,且均位于構造方法首行。

三、類的封裝

為了保護類內部內容的安全,不被客戶程序任意調用,將這些內容修飾為private,這些內容將只會對本類可見,包括子類在內的任何異類均無訪問權限,為了實現對這些數據的訪問修改,添加了setName(參數列表)和getName()公共方法來被外部類調用。這樣避免了數據的無端訪問,保護了數據的安全,即封裝。

四、類的繼承

  1. 一個類可以繼承另一個類,這樣前者就擁有后者內部的所有內容,但是父類中的被private修飾的內容子類是無法訪問的,這時在子類中使用父類中的內容相當于使用本類中的內容。
  2. 被final修飾的類無法被繼承。
  3. 一個類只能繼承一個類,即單繼承,繼承使用extends關鍵字。
  4. 構造方法不能被繼承
  5. 父類中的靜態變量在子類中訪問時,可以you父類點用,子類點用,直接使用三種方式,他們的作用一樣。
  6. 子類的構造方法必須包含父類的構造方法,即在創建子類的對象實例時,會優先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來創建父類的實例對象,再調用子類的構造方法創建子類的實例對象。
  7. 子類匯總的構造方法默認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隱式調用),亦可人為顯式指定某個父類構造方法:使用【super(參數列表)】調用
  8. 類的繼承通常會使用到重寫操作(override),在保證父類某個方法的返回值、名稱、參數列表不變的情況下優化更改方法體,重寫后的方法不能使用比父類中被重寫方法的更嚴格的權限修飾。
  9. 父類中的某個方法被子類重寫之后,想要調用父類中的原方法,需要借助【super.方法名(參數列表)】調用。
  10. 在子類創建對象時,會在內存中加載子類字節碼文件,加載時發現其繼承自父類,那么會轉向加載父類的字節碼文件,在父類的字節碼文件加載完成后,再返回來繼續加載子類的字節碼文件,加載完成后才會開始執行創建對象操作,創建子類對象時,調用子類構造方法必然會先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創建父類的對象,之后才會創建子類對象。

下面是實驗代碼:自行查看

public class Test {
    
    //聲明父類的成員變量
    private String name;
    protected static int age;//此處設置為protected,目的是為了試驗主類靜態變量的調用方式的區別
    private String sex;
    
    //聲明父類的成員方法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此處使用this用于區分類的成員變量與該方法的局部變量
    }
    public int getAge() {
        return age;
    }
    public void setAge(int age) {
        this.age = age;
    }
    public String getSex() {
        return sex;
    }
    public void setSex(String sex) {
        this.sex = sex;
    }
    
    //父類的outPut()方法
    public void outPut(){
        System.out.println("我叫"+name+",今年"+age+"了,我是"+sex+"孩!");
    }
    
    //父類的構造方法(無返回值)
    //無參構造方法
    public Test(){
        System.out.println("父類無參構造方法");
    }
    //帶參數的構造方法
    public Test(int i){
        this();
        System.out.println("先調用無參構造方法,在執行這句創建父類對象");
    }
}

下面是子類:

public class SubTest extends Test{
    
    //子類的自有變量
    private String tel;
    
    //子類自有方法
    public String getTel() {
        return tel;
    }
    public void setTel(String tel) {
        this.tel = tel;
    }
    
    //重寫父類outPut()方法
    public void outPut(){
        System.out.println("我叫"+getName()+",今年"+getAge()+"了,我是"+getSex()+"孩,我的電話是"+getTel());
    }
    
    //子類的構造方法
    //子類的無參構造方法
    public SubTest(){
        this(2);//此處不會直接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
        System.out.println("先調用本類中的有參數構造方法,在執行此句");
    }
    //子類的有參數構造方法
    public SubTest(int j){
        super(3);
        System.out.println("會先調用父類的有參數構造方法創建父類對象,之后執行此句");
    }
    //主方法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這三種調用方式效果一樣
        System.out.println("這是測試父類的靜態變量的調用方式的區別:無區別,效果一致");
        Test.age=1;
        SubTest.age=2;
        age=3;
        //輸出上邊的結果
        System.out.println(Test.age+" "+SubTest.age+" "+age);//此處輸出結果為333
        System.out.println("****************************");
        //在靜態方法中調用非靜態成員需要創建實例對象,由于要使用到父類與子類所有的變量與方法,所以創建子類的實例對象即可。
        System.out.println("下面測試子類中創建對象實例的過程");
        SubTest  test = new SubTest();
        System.out.println("****************************");
        System.out.println("下面測試隊封裝性父類進行賦值");
        test.setName("張三");//賦值
        test.setAge(20);//賦值
        test.setSex("男");//賦值
        test.setTel("12345678910");//賦值
        test.outPut();//輸出結果為:我叫張三,今年20了,我是男孩,我的電話是12345678910
    }
}

下方為輸出結果:


這是測試父類的靜態變量的調用方式的區別:無區別,效果一致
3 3 3
****************************
下面測試子類中創建對象實例的過程
父類無參構造方法
先調用無參構造方法,在執行這句創建父類對象
會先調用父類的有參數構造方法創建父類對象,之后執行此句
先調用本類中的有參數構造方法,在執行此句
****************************
下面測試隊封裝性父類進行賦值
我叫張三,今年20了,我是男孩,我的電話是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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