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螺絲]得到打卡DAY21/21
讀《薛兆豐的北大經濟學課》
事前監管與事后監管的選擇標準:誰的信息最全面。
事前監督:不同的責任規則是可以影響當事人對風險做出不同的防范行為的,越容易避免意外的人,責任越大。
事前監督:有責任的人負責不了這個責任。
事前監督:必須有預見性,標準一致,適用于所有參與者,是可執行的。
事后監督:要求存在傷害的證據,要證明傷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而且它是偶發,不可能涉及所有參與活動的人。
政府選擇事前監督還是事后監督,也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得到:作為一位管理者,明白了公司為什么要施行連帶責任,為什么管理者承擔的風險與責任要大些,聽過這堂課就明白了。也知道了如何選擇事情監管與事后監管。
總打卡第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