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覺得,公平優先OR效率優先。它們此消彼長、互相對立。
其實,只有讓社會里每個人都有積極性去創造財富的規則,才是公平的規則;
只有讓社會整體繁榮的規則,才是公平的規則。
公平背后的效率考量,不是個人效率的考量,而是整個社會長遠發展的效率考量。
很多時候,看上去是個公平的規則,它背后其實是有效率的考量的。
有單位組織體檢,A醫院距離更近但不好停車,B醫院距離很遠但好停車。
人力資源部為公平起見,組織大家投票。
結果無論投票去哪家醫院,去A醫院面臨停車難有人會想念B醫院的停車場,去B醫院路途遙遠有人會回想A醫院的距離近,大家總有缺失感,投票選了一個,卻總會想著另一個的好。
明明是單位福利,怎么反而讓大家不滿意了呢?
這是因為投票看似公平,實際上損害了效率。
真正有效的公平就是不給員工選擇,人力資源部自己認真調研然后決定。
這類福利待遇本來可以增加員工獲得感,一旦發起投票,獲得感反而會降低。
因為人們習慣通過想象將選擇等價于擁有,不論最終選哪個,部分人的關注點可能反而在損失的那個。
高考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有很多聲音說高考應該大刀闊斧的改革,但就目前情況看,公平的高考制度,實則很好的提高了人才選拔的效率。
試想如果沒有統一的選拔人才的標準,整個社會要發動多大的成本和資源來實現選拔的目的。
每個考生都通過相同的試卷來參加考試,根據考分的高低來決定所能上大學的好壞。
這雖然是個不完善的規則,卻是個相對公平的規則。
它保證了大部分聰明又勤奮的學生,獲得更加優質的教育資源,提高了社會教育資源的利用效率。
再比如當年藥家鑫案結案時的爭論。
藥家鑫最后被判處死刑,在判決前據說藥父母曾向受害人家屬求情,并承諾:如果受害人家屬向法院求情以使藥家鑫免于判處死刑,會給受害人家屬更多的經濟補償。
從公平角度講,毫無疑問判處死刑。
而效率上講,就值得深思了。
在這個方案里:兩家人都是獲益的。因為對藥家,兒子不用判處死刑,有生的希望;對受害人一家,人死不能復生,更多的經濟補償能讓生者更好的生活,包括受害人的女兒。
明顯這種方案是提升個人效率的。
但是,如果藥家通過收買受害人家屬使得藥家鑫免除死刑,意味著鼓勵更多的人會通過金錢逃避自己的過錯,包括收買人命。
這其中的社會影響之惡劣,不言而喻,對整個社會秩序、效率的破壞難以想象。
所以,最終藥家鑫判處死刑,是公平的,也是基于效率的。
又想到當年南京的彭宇案,如果法官有點公平和效率意識,就又會是另一種境遇了。
南京彭宇扶老人被訛案中,彭宇救助老人卻被訛詐。
在沒有任何第三方證據的情況下,法官覺得老人很可憐,而彭宇又有一定經濟能力,因此法官采取和稀泥的辦法。
這好像保護了弱者,也讓彭宇拿出一點錢就擺脫糾纏,看似公允,但實際極壞的影響了社會風氣。
賣專家門診預約號的黃牛也可算是社會公平與效率的補充。
雖然大家覺得黃牛炒高了價格,但其實不是黃牛的問題,而是醫療系統的問題。
專家門診費與普通門診費差額不大,導致大家都一窩蜂的掛專家門診,而對于真正需要專家診治的病人卻被拒之門外,或者要排隊預約兩個月之后才能看上病。
不少病人是從其他城市來的,交通住宿都是一大筆錢,黃牛票看似貴,實則提高了看病效率和醫療系統的效率。
公平的背后是效率的考量。“公平”不等于“平均”,“平均主義”反而有害于效率。
2016年,瑞士政府公布了一項計劃,瑞士或將對成年公民每月發放2500瑞士法郎(約合16000元人民幣),并對兒童每月發放625瑞士法郎(約合4000元人民幣)的補助金。其中,成年公民無論工作與否都能獲得補助。
最終這項提案在公投時遭到了否決。
一般人會疑惑,甚至質疑瑞士人的智商,感嘆竟然有人傻到連錢都不要。
這是典型的依靠直覺看待世界。
具有理性思維的人會看到,在這項福利制度背后所隱藏的問題。
首先高額福利發放來自財政收入,必然會增加政府負擔,在不多發行貨幣的情況下必然會增加賦稅。
其次,在高額的福利保障下,會養出更多懶人,而勤奮者工作的積極性也會因此下降,從而影響經濟發展。
最后高額的福利保障會帶來移民等一系列的問題。
哈哈,大家都能發現哪些有趣事,看似有趣,實則蘊含了“公平”與“效率”的管理邏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