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以為心思巧妙,想不到的是,萬物的造化和人生際遇更巧。因因果果,隱約中含有深意。
《閱微草堂筆記》載,有個非常善于打官司的訟師,整天鉆案情的空子,根據(jù)利益的需要羅織罪名,使很多無辜的人遭到迫害。這也是個累腦子的活,因此每當他研究案情,就告訴家人自己需要清凈,拒絕訪客上門,讓妻子也移居別室。其妻早與隔壁老王眉來眼去,正苦于沒有空隙相處,這下正好遂了心愿。此后,每當訟師要構(gòu)思案情,妻子必故作嘈雜之聲,訟師也必因此趕妻子出去,已經(jīng)成為了一種習(xí)慣,奸情始終沒有被發(fā)現(xiàn)。訟師死后一年多,其妻因為懷孕被仇家所懷疑告發(fā),事情才大白于世。審判她的官員拍著桌子感嘆到,訟師訴訟捉刀巧妙,哪知道造物比他更巧妙啊。他以為害人沒事,誰知道他也一直在被害啊。
還有一個相反的例子。
獻縣的捕頭名叫樊長,和小伙伴們一起捉拿江洋大盜。行動時大盜逃脫了,只抓到了大盜的妻子,拘押了起來。這大盜的妻子很漂亮,其中一個捕快就動了色心,不斷調(diào)戲她,把她衣服都扯開了,那個女子也怕被用刑,不敢求救也不敢亂動,只是低頭哭泣。樊長從外面回來突然看到這一幕,怒罵那個捕快:誰家沒有妻子女兒?誰能保證妻子女兒永不遭難落入別人之手?你再敢無禮,我就報官把你抓起來!那個捕快這才收了手。
這個時間,是雍正四年七月十七日的夜里戌時。就是在這一天晚上,樊長的女兒在鄉(xiāng)下婆家被土匪所掠,已經(jīng)被剝?nèi)ヒ路唇壴谥由?,正無奈地要被凌辱時,被一個土匪頭目嚴厲制止了。此事發(fā)生在子時,與樊長呵止同事的時間,中間只差了一個時辰。第二天樊長才得知女兒的事情,聽說經(jīng)過后,他仰面向天,驚訝地舌頭吐出來老長,半天縮不回去。
害人者害己,救人者自救,有其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