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認為一個人能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喜歡毛姆,是因為他總能輕松的講出仿佛能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不尋常”的故事。就如《刀鋒》中的拉里,出場時像一個鄰家男孩,故事中卻做出了能引發人深思的舉動。作為配角的眾生卻一直仿佛活在我們身邊,塵世的味道那么足,去襯托一個超凡脫俗的主角。毛姆聰明的把他對生命全部的思考注入到這些出世和入世的人物身上,一來二去,明亮和昏暗高下立分。
在我看來,全書的奧義集中于一句話:“我認為一個人能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自我完善這四個字的分量太重了,想要完善自我,首先得足夠了解自己,哪里需要完善,還要足夠智慧和勤奮,學習如何去完善。而了解自我建立在一個重要的前提下,就是這個人一定是向內思考,不斷追尋意義的人。最初我們可能只關注于自身的外在條件,通過改善體型、服飾和舉止來達到自我完善,之后大部分的人免不了開始關注于內心,因為追尋意義是我們人類隱藏的本能。
無論在什么年代,無論在什么國度,人們對于意義的追尋可以說是前赴后繼的,就像我們工作中的結果導向,我們時刻得知道我們做這件事的目標是什么。人生也一樣,雖然我們知道結局,可是向死而生總有一種絕望的氣息,不足以支撐我們活著。
所以我們矛盾、我們彷徨、我們不安。有些人從宗教那里尋找到“圓滿”的解釋,有些人則在慌忙追求物質的過程中混混沌沌,總是忘記了為什么混混沌沌。還有一些人,也是少數人,還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冷靜的看待自身,看待世界,看待宇宙,終其一生尋找答案。
最初拉里是一個風光的飛行員,每當他飛行于云層之上時,都能感覺到自己在宇宙和無限中徜徉的美好。這是他認識宇宙認識自我的第一步。之后,在一次戰爭中,一個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年輕人為了救他而犧牲,他眼看著一個前一秒還鮮活的生命瞬間消亡,生命之于他又多出了殘酷的味道。從戰爭中歸來,他又經歷了現實生活中愛情的打擊,更是讓他對生存的意義產生了質疑。所以他選擇了另外一種生活,徹底放棄了世俗的規則,靠“晃膀子”打零工來維持溫飽,其他的時間都在書中或者高人身上尋找他想要的答案。與此同時,他生命軌跡中的其他人依舊在世俗中沉浮,紳士的里子不過是一團敗絮,美人的愛情終究只是一場回憶。最后,他獲得了他想要的東西,在回歸塵世之后,決定徹底隱藏于物欲橫流的世界之中,當一個普通的出租車司機或者汽車修理工。
作者也試圖把拉里回歸時的心態盡量展現出來,但是對于意義的體會每個人很難相同。毛姆的聰明之處也在于不去灌輸價值觀,而是讓我們自己從中發現閃光點。
不得不承認自己屬于迷茫的一代,外部環境的平和讓我們天生缺少使命感。而越來越多的誘惑和生活品質的升級讓我們看起來最大的追求也無非掙錢消費。我們受到過高等教育,我們很容易擁有穩定的工作和生活,可是除了掙更多錢,買更好的東西,享受更好的待遇以外,好像在精神追求方面一片空白。網絡填充了我們時間的空白,所以我們無法發現自己內心的空洞。只有當厭倦的某一個片刻,巨大的空虛才會涌上心頭。
自我完善就是填補內心的空虛。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雞湯”、“治愈”類型的文字,用部分人想象出來的美好去灌醉大部分被生活圍困的人,一時間吟誦兩句,或者發條朋友圈感慨一下,恰好掩飾了空虛的這一時刻。
說的人多,唯獨做到的人少。
《刀鋒》也適時的提醒了我,既然知道這一生會像一只荊棘鳥,直至一百歲,也永遠不想停下追尋的腳步,那就從現在開始去做吧,起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