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
要相親相愛。
似乎,愛是相互的。
有給予,有回報。
然而,此時的我,
卻希望,未來
與我“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那個人,
說我愛你時,
不是因為心里想著你愛我。
因為,我想要的,
不是作為回饋回報式的愛,
不是自己愛的付出換來的愛,
也不是人家由感動而生成的愛,
甚至有人壓根兒分不清是感動還是愛。
我想要的,
是自己真正成為一個值得被愛的人,
是兩個契合的靈魂的相互吸引,
是志同道合、志趣相投,
是相互的平等、尊重、獨立與包容。
一切付出與給予、回報與饋贈,
都是自發的,心甘情愿的,
不因為虧欠,也無所謂回報。
只是單純的源自于愛,
源自于那個人,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