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浙江省麗水市景寧法院,發出浙江2020年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離婚22年依然被家暴。離婚后,季某因生意失敗,一直和陳某母女同住,不料季某多次酒后毆打陳某,甚至持刀威脅。
研究顯示:家暴者通過威脅控制,使得被家暴者不敢求助,70%的被家暴者離開家暴者被殺,40%的女性殺人案與家暴有關。
離婚22年被家暴,終于浮出水面,并獲得“人身安全保護令”,對于家暴,這個做法開創了歷史先河,希望對于家暴,能夠有更好的措施來遏制,否則不僅傷害女人,還有孩子,令人悲痛萬分。
也奉勸有被家暴史的女性,離婚后,不要和前夫住在一起,以保護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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