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想寫點東西很方便了。多少字數都可成文,寫一篇文章也并不需要用筆,在手機上打字就可以實現。這種門檻的降低無疑發掘了許多人隱藏的寫作天賦,但也造成了垃圾信息的爆炸。你可以在任何地方隨隨便便刷到一個文法不通甚至有錯別字的文章。如果說這樣的人都可以被稱為作家,那科幻小說作者似乎也可以稱為科學家了。
? 好吧,拋開這種低端的現象不談,只從真正對文章負責的作家的角度,我也想說說自己對作家的感知。很久之前,記不清是多少年了,當我還在上初中的時候,在網易博客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論作家的宏觀分類。那時我將作家分為普及型、故事型、文學型與政治型?,F在的觀念也沒有多大變化,只是用另一種語言,將當年的想法再復述一遍而已。
? 作為世外桃源的隱士,這政治型作家請讀者自行腦補,我必然不會多費口舌。編撰各種科普著作和游戲攻略的大致屬于普及型。寫科幻小說、懸疑小說及地方傳說等之流可以算作故事型。而散文抒情類大致可以算作文學型。
? 雖然說這話很得罪人,但我還是明確表達自己的觀點,我是最不能認同文學型作家的,硬要舉出代表作的話,繁星春水是首當其沖。還有那種喜歡描寫自己家鄉的山水風貌、人文情懷的作家。因為你要明白,你所知的家鄉是家鄉,在別人的視野里只是一個默默無名的小城。絕大多數讀者和你根本無法引起共鳴。與之相反的是我最喜歡的汪曾祺的散文和馬識途的夜譚十記。這二位用故事的方式表達了文學型作家想做的事,但使自己描述的場景更加鮮活——因為有了具體的例子作依托。
? 作家的文章,倘若你的初衷是給外人看的,那已經失去了作家的本真。倘若你寫的東西是外人完全看不了的,那又失去了作品的價值。我始終認為,作家的意義就是用文字抒發自己內心的情感,同時就像是酒后的江湖浪子,將這些情感瀟灑的講給外人聽??墒沁@個講的過程,又像是講給自己聽一般。即使知道自己說的話對別人如同過眼云煙,但還是要說。即使知道自己的文章別人只是一笑而過,但還是要寫。文章要滿足他人的感官,但又不能有任何奢求他人重視的情緒。這就是最本質的作家的心路歷程了。
? 可是你寫的東西是為了什么?對社會又有絲毫貢獻嗎?一定有的。雖然文章并不能為社會帶來一丁點的生產力,但文章卻一定會為社會培養各種各樣的人才。這些人才會在不同地方提供實實在在的生產力。換言之,文章就像是在做教育。你寫東西時也一定要深刻的清楚,你的文字可能會影響別人的一生。但如果沒能影響呢?那就當是一個浪子的酒后胡言罷了。
? 文字不一定非要體現正能量,也沒有什么實打實的負能量。這世界上的事多是辯證的,只要你自己做個折中派,又不侵犯別人的利益(這是重點),就沒有人會來攻擊你。事實上,作家灌輸的正能量往往都是雞湯,而許多幼稚的孩子(也許不只是孩子)所認為的負能量卻是真正的社會智慧。因此作家要做的,不過是將最真實的一面展示出來,而不必做評論。馬識途的夜譚十記在這方面是我最推崇的神作。它講述了一個又一個故事,沒有以長者的口吻灌輸任何一個道理,卻使我在讀完每一個故事后都回味良久,受益匪淺。作家的巔峰莫過于此,作家的意義也僅在于此。倘若史記可以將所有“太史公曰”刪去,那也不妨是一部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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