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初一的時候我13歲,第一次有男生跟我告白,然后我以不喜歡他的發型為由拒絕了;大二的時候我20歲,第一次跟喜歡的男生告白,然后他以異地為由拒絕了我。從13歲到20歲7年的時間里,我~~~
? ? ?喜歡或者說被喜歡,這都是愛情,而愛情就兼顧了一個器官對另一個器官的反應和一個靈魂對另一個靈魂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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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實,世界上最美好的結果,是我喜歡的人,這么巧,也喜歡我!可是在我們一生之中,這么巧的事情,會不會經常發生,會不會只要我想就會發生呢?其實不會,可能大部分情況,遇不到那么好的結果,那么我們大部分的情況是怎么樣呢?是我們苦苦追求的人,我們得不到,苦苦追求我們的人,我們看不到。當別人追你的時候,你作為一個被追求者,看到人家付出了,口袋里最后的代價,那枚叫做尊嚴的硬幣,不要求你答應,但是你至少看見他,忍下自己小小的尷尬,對人家付出的全部說一聲:“謝謝!”因為誰都不容易,可是,我想講的是另一種,是我們全力以赴去追求別人,我們應該怎么樣調整自己的心理?我們這些會追求別人的人,不管你當眾表白也好,當眾送鮮花也好,給對方買房買車買地,最后還被甩了也好,這些都不重要,因為我們經常說,追求這種東西,是為了得到對方,不,追求這種東西,如果她有目的,我認為這個目的,是給我的感情畫上一個符號,它可能是省略號,我跟你有未來,它有可能是句號,沒關系,我告別你,我會重新開始,有可能是感嘆號,天哪~你接受我了,這不重要,我寫的這首詩有了一個結尾,所以,與其說我在向你告白,不如說,我在向我的愛情告白,所以你拒絕我,你踢打我~很多年之后,你想起我說:“哈~那個小女孩!”“噢!當年我們遇到的那些狗屎”這些都不要緊,我是爛泥,你是鮮花,多少年過去你風采依舊,我再見你,我不后悔,在你身上付出的所有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