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過去五天了。旁觀者的激憤會慢慢平息,但失去妻子和三個孩子的男主人,卻會因此痛苦一生。
質問縱火者莫煥晶為什么恩將仇報?質問她如何下得去手、狠得下心?——這有什么意義呢?她本來就沒有心,本來就毫無感覺,本來就是個壞人。
她犯下駭人聽聞的罪行,正是在提醒我們,是時候面對一個真相了:這世上,是有壞人的。壞人在人群中是占一定比例的。
糊涂的“性善論”
杭州縱火案中的男女主人,你,還有我——我們都是接受著“人性本善”的教育長大的。
說什么“人之初,性本善”,說什么“沒有天生的壞人,只有變壞的好人”,說什么“任何壞人,本質上都是善良的”——恰恰就是這種教育,把男女主人給耽誤了,讓他們把寶貴的善良用錯了對象,讓他們搭進去整個家和四條鮮活的生命。
孟子說:
“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
仔細讀這句話,你會發現:這其實是句糊涂話。
水之就下,是因為地心引力。這和人性的善良有什么關系呢?這樣的類比,有什么實質意義呢?孟子根本無法說清“為什么人性本善”,他只是武斷:人性就是善,就是善,就是善,沒有不善的。他的論點,是沒有任何論據支撐的。
而真實的世界,會分分鐘教育我們。
低齡的殺人犯
2013年,重慶11歲女孩在電梯內毆打1歲半的男嬰原原,被視頻監控拍下,后又致原原從25樓墜下。
事發后,女孩被父母送往外地,并沒有受到處罰。
因為我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顯然,這條法律也是基于“人性本善”的理論的。
這樣殘暴的孩童并不是孤例。在英、美、印度等國,都有很著名的低齡殺人犯。
1968年,英國11歲女孩Mary Bell,殘忍殺害4歲男童Martin Brown和3歲男童Brian Howe,被判處終生監禁。根據兒童心理學專家的評估,殺死兩名男童對Mary Bell來說,只是一件好玩的事,她甚至把整個過程記錄在日記里。
1993年,英國利物浦兩名10歲男孩,虐殺2歲幼童James Bulger,并將尸體置于鐵軌上,試圖制造事故假象。庭審中,兒童精神病專家認為兩名男孩“完全具備分辨是非的能力”。最終,他們被宣判謀殺罪名成立。
有“天生罪犯”嗎?
既然有這樣低齡的殺人犯,那么,真的有“天生罪犯”嗎?有“犯罪基因”嗎?
1993年,遺傳學家漢斯·布魯納研究了荷蘭一個家族的基因(這個家族的男性成員具有很強攻擊性,曾犯下縱火、強奸未遂甚至謀殺的罪行)。他發現,那群男子都擁有一種完全不活躍的MAOA基因(即MAOA-L基因)。
2011年,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犯罪學家凱文·比弗的研究證實,攜帶MAOA-L基因的男性更容易參加犯罪團伙。而且,如果親生父母有過犯罪經歷,他們的孩子即便在被領養后,也很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2012年,德國不萊梅大學神經病學教授杰哈德·羅斯,通過掃描罪犯的大腦發現,他們的大腦前下方均發生病變,產生一塊黑色的“罪惡斑”。他認為,如果一個人的大腦前下方發生病變,那可以判斷,他有66%的可能性會犯下重罪。
但攜帶“犯罪基因”或大腦前下方病變,并不意味著這個人就一定會犯罪。
加州大學精神病學教授吉姆·法倫發現,他自己就攜帶有“犯罪基因”(他的家族有長達400年的血腥暴力史),但他并沒有成為罪犯。他認為,他潛在的暴力傾向被快樂的童年所保護了。
如果一個人既有這類高危的基因,又在幼年遭受暴力或性侵,那么他成為罪犯的風險就會高得多。罪犯的形成,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因素:
“基因給犯罪上膛,環境扣下扳機。”
你能改變他們嗎?
“性善論”有一種論點說,一個人之所以會變壞,是因為Ta曾遭受不公正的對待。如果我們善待Ta,那Ta就會發生轉變,成為一個善良的人。
從前面列舉的各種科學研究來看,這一論點是缺乏依據的。
對于一個幼年期的孩子,如果我們能夠保護好Ta、善待Ta,那么,即使Ta攜帶有“犯罪基因”,我們也能大大降低Ta成為罪犯的可能性。
可是,對于已經成年的壞人來說,這一切都為時已晚:你不可能改變Ta天生的“犯罪基因”;你也不可能讓時光倒流,回到Ta的童年,去阻止那些發生在Ta身上的暴力傷害。
Ta的邪惡人格,在基因的影響和環境的催化之下,業已形成。不是你我普通人多做一些勸說,或者對Ta好一些,就能加以改變的。
就像杭州縱火案中的保姆莫煥晶,無論主人家對她多么好,她是不會感恩的。因為她缺乏共情的能力,感受不到這種常人都有的感情。
尤其,她還是個嗜賭成性的賭徒。
賭博成癮和藥物成癮具有相似性,都會改變大腦中的神經回路。2003年耶魯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賭徒的大腦前額葉區的活躍度較低,而這個區域是負責評估風險、抑制沖動的。
也就是說,賭博已經改變了她的大腦。你用對待常人的方式對待她,不可能得到相同的反饋。
你能理解他們嗎?
像莫煥晶這樣的壞人,很多人會去追問:你怎么不感恩呢?你怎么不羞慚呢?你怎么這么心狠手辣呢?你的良心都去哪兒了?
這種追問毫無意義。因為你不可能理解他們。他們的思維是異于常人的。
我曾聽過一個故事:有兩姐妹,她們的家人過世了。在葬禮上,姐姐遇到一位男子,怦然心動,一見鐘情。可是,葬禮后,她四處打聽這個人,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誰。
不久,這個妹妹被謀殺了,兇手就是姐姐。請問,姐姐為什么要殺死妹妹呢?
我想了很久,推測:可能是這個妹妹也喜歡那位男子,姐姐因為嫉妒而把她殺了。可是,我答錯了。姐姐殺人的原因是,她需要另一個葬禮,這樣,她就能再度見到那位男子了。
——怎么樣?殺手的腦回路,不是我等普通人可以理解的吧?
還記得廣東保姆何天帶毒殺10位老人的新聞嗎?她毒殺這些老人,只是因為一個約定俗成的業內規矩:未做滿一個月,老人去世,保姆可以拿到一個月的工資(何天帶的工資是2600元)。
為提前十天半個月拿到工資,她就可以殺死一個人。為多拿一兩千元工資,她就可以殺死一個人。試問,哪個普通人可以理解這樣的邏輯呢?可是,何天帶僅僅因為這樣做對自己有利,就這樣做了。
莫煥晶說她的動機是,通過放火救火讓主人家感激,改變辭退她的決定。她只想到這樣做對自己有利,而至于給他人造成危險,根本就不在她的考慮范圍。你是不可能理解她這種異于常人的思維的。
對他們,你只能:識別+遠離
壞人在人群中是占一定比例的。這個比例很低。可以說,遇到他們,是一種小概率事件。
但是,遇到一個壞人,你可能遭受的后果卻是慘痛的、不可挽回的,甚至有可能改變你整個人生的走向。
所以,他們的人數雖少,遇到他們的概率雖小,卻不能不加以警惕。
前面已經說了,你善待他們是沒有用的,他們不會以相同的善良來回報你。
可是,你激怒他們也是不明智的,因為很可能會觸發他們的暴力傾向,使你自己和家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對他們,你唯一明智的策略就是:識別+遠離。
越早識別越好。
一旦識別,立即遠離。
像這起縱火案中的男女主人,他們有很多次機會可以避免這個悲劇:
當他們雇傭保姆的時候,若對莫煥晶做一些背景調查,那么,他們就不會引狼入室。
當他們發現莫煥晶偷竊的時候,若立即報警、辭退她,而不是發善心繼續容忍,那么,就不會坐視“小偷”成“大盜”。
當莫煥晶向他們伸手借錢的時候,若他們注重界限、察覺到她的貪心,那么,就不會把10萬元借給這個來歷不明的人。
當男主人做出辭退莫煥晶的決定時,若他們對人性的黑暗面有基本的認識,那么,就會讓莫煥晶交出鑰匙立即走人,而不是留給她縱火的時間和機會。
這一切的假設都不可能再重來了。
逝者已逝。生者悲哀。
我們在感到痛心的同時,不要忘了:我們生活在一個復雜、混沌、善惡俱存的世界。
我們直面這個世界的真相,增強分辨的能力,修煉強大的內心,才是對自己和我們心愛的人最好的保護。
收起我們的“圣母心”吧,壞人不值得同情。
我們的整顆心,都要用于愛護家人,愛護朋友,愛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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