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媽老是嘮叨:“過年就是28了,老大不小了……”然后從村里的伙伴,親戚的孩子,到我的現狀,升華到我的人生,絮絮叨叨,電話中一個小時就過去了。可是我還是一直強調,我才26周歲不到,雖然我是個男人。也幸好我是個男人,在傳統文化下,年齡對于一個男性的評判還不是很苛刻。
打小偽裝的比較好,品學兼優,在大人面前老實聽話,作為附近幾個村子中的學習榜樣,可是私下還是懷揣著一顆騷動的心,到處作怪。
羨慕村里的皮孩子,上墻爬樹,田地里撒潑,練就一身力氣,徒手去爬10多米的磚窯。
聽說了一個故事,翻山越嶺走了2/3個小時只為看看那座山上是否真的有個廟,旁邊有個巨大的雞身。想想當時的同學真的很會講故事,每逢下課,太陽底下,圍成一圈,神魔鬼怪,談天說地。
吹牛捅蜂窩,看誰“勇敢”不跑,傻里吧唧的被蟄了一肚皮,奶奶用土方,糊了一肚子的醬回了家。
跟著舅家表哥釣魚釣青蛙,眾所周知,青蛙只能看到動的物體,利用這個,繩栓一個青葉團子,由竹竿挑著在青蛙眼前來回動,待青蛙吞下,釣起,然后放掉,樂此不疲。
童年有許多許多的趣事去追憶,池塘里戲水、山上逮螞蚱、樹林粘知了,麥場踢足球……
這畢竟是童年,此時的我才是個孩子,可為什么我至今還長不大?
是我回頭看得太多了,還是懼怕前面的路太不明朗,亦或是這么多年來因為書籍的關系,一直讓自己保持好奇心,希望自己用孩子的眼光去看風景的緣故吧?
一個本應風風火火的年紀卻多了一份老氣橫秋,不抽煙,不泡吧,不喜歡酒場,喜歡自己讀讀書,走走路,看看匆匆趕路的路人。想起同學所問“你年輕過嗎?”,也許真的年輕過,回想下,中學時代的叛逆期都沒有過。這算是長大了嗎?是的,僅僅是年齡大了。
有人說每個年齡段對應著要做的事情,年齡過了,再回頭做以前的事情心境就變了,所得的樂趣就不同了,就好像童年的棒棒糖,30歲吃就不是一個味道了。可是以30歲的心境吃一根棒棒糖又何嘗不是一種嘗試,一種樂趣。
看來,我就是這樣一直被自己肯定然后被自己否定的過程中,耗費了許多時間。可是誰的生活不是摸著石頭過河呢,誰又能說自己的生活是正途,陽關大道固有其坦蕩,可曲徑亦能通幽不是。安撫好家人,照顧好自己,其實這也算是一種長大吧。
何必去糾結這個長大早晚的問題呢,清風拂山崗,明月照大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