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思考養老問題,這個問題甚至已經和孩子的教育問題同步了。
如果按照法定年齡退休,就算十幾年后國家調到了55歲,我也不活百歲了,按照80歲算,剩下這25年,我應該怎么活?
第一種活法:心安理得的在家養老,管孩子要生活費,看看孫子,跳跳廣場舞,領個2000多塊的退休工資,生場大病幾十萬抽干孩子的家底;我管這種叫“依附式養老”;
第二種活法:退休前加油干,攢夠“足夠”的錢來養老;但問題來了,足夠是多少?對普通人來說,把孩子拉扯大,手里還能有個100萬就很不錯了,但100萬能支撐老兩口的老年生活嗎?一人一場病,錢沒了,人活了下來,剩下的日子,是什么質量?我管這種叫“攢錢式養老”;
第三種活法:用20年的時間來做一件事情,這個事情讓我有足夠的能力來實現“獨立養老”。他能夠讓我在六七十歲還有掙錢的能力,還能有一技之長,快樂而有尊嚴的養老;
有一個笑話,小時候教育孩子做什么都要獨立,等我們老了,孩子給我們說:“爸爸媽媽,你們讓我獨立,現在你們也要獨立養老。”
實現獨立養老,給孩子減輕負擔,只是附屬品,最主要的目的是,即使老了,也應該做一個有尊嚴的,盡自己所能,能夠自己養活自己的人。
教育孩子,是投資孩子;獨立養老,是投資自己,這兩件事情理應同步開展,實現孩子和自己的共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