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企業的股權搭建,做好能創造價值,做不好會導致失敗

本文是為創業公司股權搭建相關法律問題所做的分享。

針對創業公司股權結構設計與法律風險規避,張小明律師為企業講解如何更大規模地、更高效地實現企業的商業目的。這個是創造價值的問題,不僅僅是減少損失的問題。

▲演講者:律師張小明

“股權問題首先是個法律問題”

想要理解股權搭建,首先要明白股權是個什么問題,然后再考慮怎么算賬和怎么控制。股權是基于公司法而產生的,因此股權問題就是一個法律問題,需要使用法律的手法搭建和專業人士的參與,而公司需要和專業人士進行橫向的交流,建立法律意識后才開始進行搭建。

▲創業失敗,很多都敗在股權分配上

“股權核心是人的權利問題”

符合人性是股權設計的潛規則。制度最核心的東西是符合人性,其中包括積極和消極的人性,例如發揮潛能做出貢獻和被利益所驅使占便宜。制度的設計既要鼓勵人展現最好的一面,同時也要避免滋生人性貪婪陰暗的一面。

“企業先賺錢還是先值錢?”

這是企業設置一開始就需要考慮的問題。傳統行業思維主導的企業,一般是先賺錢,一直在賺錢而不值錢時,吸引投資和快速擴張的能力有限。相反,以互聯網思維主導的企業,一般考慮先值錢,公司值錢了,越能被風險投資者青睞,從而快速發展,迅速占據市場。

選擇先賺錢的企業,可以比喻成“善良”的人,因為它們先做了最基本的貢獻,即養活員工以及成為商業的一部分為社會GDP創造了貢獻。選擇先值錢的企業,可稱之為未來慈善家,例如巴菲特、比爾蓋茨、扎爾伯格等這些目前世界排名前列的捐錢者,他們捐的都是股權。

“股權搭建的形式沒有好壞,只有適不適合的問題”

例如,“愚型”的股權搭建形式(即對半分股權)一直被很多人詬病,但事實上,股權搭建形式為“愚型”的企業有失敗的案例也有成功的案例,例如,以賺錢為重的企業,如果一直關注的是賺錢而不是融資,“愚型”的股權結構也能使其存活許久。 除此,還有些企業一開始搭建的股權形式只適合一開始的發展階段,但到了一定階段已經不適合之后發展的需求,這時就需要及時調整,就如海底撈、蘋果、華為等在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后根據公司之后的發展目標調整了對半分的股權結構。

但有一點確定的是,平均分的股權形式肯定不能進行股權融資。因為對于創業企業來說,決策沒有好壞,只有及不及時,而該結構易使得決策產生僵局,使得企業難以及時做出決策,因而難以吸引投資人。

一般來說,那些以平均分股權形式為主發展起來的企業大致同時具備兩個特點,一是主打傳統項目,穩健且能獲得現金收益;二是平均分的股權持有者對錢的認識不沖突,彼此合得來。平均分的股權持有者可以通過共同參與企業的經濟往來,了解彼此對錢的價值觀,進而試驗彼此是否合拍。所謂的“合拍”,這里特別指的是磨合的過程中,當彼此對錢的分配管理等理念不合時,雙方是如何調和的;如果這個過程能夠處理得當,則可稱之為合拍,這種情況下,即便股權是平均分配,公司也不會在決策方面出問題。換句話說,合伙人之間的關系密切程度、理念是否沖突等并不影響合伙,合伙的成功與否取決于制度的設計和合伙人之間的溝通磨合。

注冊資本的設置對企業的發展密切相關

注冊資本100萬和1000萬的對于企業會面臨的風險和收益等方面都會有很大區別。

案例1:注冊資本與風險

假設有一個初創公司,公司只有你一個人,實行以值錢為方向的創業模式。第一年,實現商業目標,虧損50萬,但估值達到了200萬;第二年,收到投資人投資100萬,虧損200萬,但估值達到了1億;公司繼續發展,希望進行B輪融資,希望達到估值5個億,但談不下來,賬面已虧損700-800萬。此時B輪融資失敗,投資人希望收回投資,有債權人找上門希望收回欠款500萬,目前公司賬面有300萬現金。

知識點1. “有限責任”的定義:“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股東以認繳出資為限承擔責任?!奔从邢拗赶虻氖枪蓶|有限,而不是公司有限。在案例1中,這500萬的責任是公司承擔,債權人應找公司要錢而非向股東要錢。因此債權人可以直接收走賬面的300萬。

知識點2. “揭開法人面紗”的現象:法人不再是責任主體,責任可以穿透法人落在股東個人身上。在案例1中,債權人收走公司賬面的300萬后,對于剩下的200萬應當找誰要?此時,對于注冊資本為100萬的公司,認繳責任限額已滿,是無需繼續償還剩下的200萬的。但是對于注冊資本為1000萬的公司,此時就會出現“揭開法人面紗”的現象,即:你作為創始人一開始投了100萬在公司中,假如你個人名下還有房產800萬,債權人是可以要求變賣你的個人房產來取得公司仍欠的200萬。因為如果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而創始人的你只出了100萬,實際上你是欠了公司900萬,而當公司欠債權人200萬時,此時股東的認繳責任限額仍未占滿,因此需要以個人名義承擔公司所欠的債。

案例2:注冊資本與收益

假設有一個初創公司,公司只有你一個人。作為創始人的你出了100萬到公司。遇到一個投資人投100萬,對公司估值1000萬,要求占10%股份。第一年公司賺了1000萬,現金可分配收益有1000萬。第二年公司虧了1000萬,債權人找上門,公司賬面沒錢。

在第一年公司有收益時,決定分配收益,那么如果公司的章程沒做特別說明,則按公司法規定,收益的分配應按實繳比例分配。因為當時你和投資人的實繳比例是1:1,那么分配時即各拿500萬。

在第二年公司有虧損時,此時投資人無需為公司還債。而債權人是否可以收回欠款,則取決于公司的注冊資本,這就回到案例1中的情形,如果公司注冊資本是1000萬,此時法人的面紗已被揭開,債權人可以找你要錢;若注冊資本是100萬,法人的面紗就不會揭開,公司破產了也就無需承擔負債,這也是債權人在借款前應考慮到的風險,因為公司的注冊資本都是公開的可以被了解到的。

“賺錢是你的,虧錢是別人的”,案例2顯示,有限責任制度是商界保護商人的最基本的制度,也是使商界持續發展到今天的重要制度。

案例3:注冊資本與清算和“溢價”現象

假設有一個初創公司,公司只有你一個人。作為創始人的你出了100萬到公司。第二天遇到一個投資人投100萬,對公司估值1000萬,要求占10%股份。第三天公司賬面的凈資產為200萬,你提出要求清算。同樣是200萬的凈資產,但因公司注冊資本不同,清算時你和投資人可取回的金額也會不同。若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清算時投資人只能取得20萬,你可取得180萬。但是若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清算時投資人則可以取回100萬,但你卻無法取得一分錢。因為你仍欠公司900萬(應收賬款),此時這900萬仍算公司的凈資產,你在清算的時候拿不了一分錢,清算的時候首先是對實繳的人進行清算,投資人實繳了100萬,注冊資本1000萬,實際賬面應有1100萬,仍有900萬的應繳未給,因此投資人可以把100萬全部拿走,但你拿不走別人的一分錢。

知識點3. “溢價”的現象,即投資人對公司的估值比公司法律意義上的現有財產多,換句話說,就是投資人認可公司的發展,愿意多掏錢來占股份。案例3就顯示溢價現象。例如,在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的情況中,投資人和你出資一樣,但投資人要求占股10%而不是50%,這時投資人溢價了,你溢了他的價,他的100萬中只有11萬是作為注冊資本進來,89萬全部是資本供給送給了公司,既然是送的,那么自然歸公司大家所有,按股權比例分,因此此時清算時投資人只能拿回20萬。

而當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時,就不存在溢價的情況,此時是平價交易,即當你將注冊資本和估值放在一個規模上時,等同沒有溢價。你拿1000萬和投資人的100萬對博,你沒有賺投資人任何一分錢的溢價,因此在清算的時候投資人可以取回本金。總而言之,注冊資本可以理解成你的債務沒有履行,就意味著投資人對你的投資是沒有溢價的,只是現在你沒掏出來而已,但未來總有一天要掏,如上市的時候就要全掏出來。

但是如果注冊資本變成了5000萬,投資人就不敢投你了,因為如果投資人投100萬,占10%的股份,這時投資人反而對企業有400萬的負債,理所當然不愿意承擔。這時投資人就會要求你把注冊資本降下來。這就是早期企業把注冊資本定的太高的負面影響,這對風險承擔、現金分配、溢價能力等問題都有根本性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不是準入門檻要求,注冊資本在一開始不應該定太高。

投資協議中最主要的條款

從案例3中可看出清算和溢價和投資人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投資協議中最主要的條款就與這兩方面相關。

對于案例3中假設的清算決定,其實在現實中并不會這樣隨意讓股權占比高的人直接說了算,雖然法律在這方面沒有特別規定,但投資協議中有清算權的條款,如投資人有權拒絕清算、若強行清算投資人有權拿回本金或要求獲得多少預期收益等。而關于溢價方面的條款有如投多少錢、占多少比例、多少錢進入注冊資本和多少錢進入資本供給等。

股東和股權搭建

公司股東的含義有四個層面,第一層面為聯合創始人,第二層面為投資人,第三層為因股權激勵獲得股權的股東,第四層為獲得公司給社會的股份的股東。

針對聯合創始人股東的股權搭建,需要衡量聯合創始人所需要同時具備的三個核心因素 - 出錢、全身心出力和共同項目(有價值的創意)。創始人之間公平的估值排序是:項目價值->金錢價值->人力價值。除此還要提前約定半年調整股權比例的方法和條件,避免之后出現理念沖突。這些就是初期股權設計需要考慮的方面,在早期層面上不需要請專業人士進行股權設計。到了并購、投融資、加盟連鎖等階段,需要考慮交易結構的時候才考慮請更專業的人士進行股權設計。

針對投資人的股權搭建,需要分階段進行估值。有些公司會遇到一些尷尬現象,如一開始收到了種子投資人的全額資助,公司發展起來后,到了需要天使投資人進入的階段,而種子投資人因一開始出資較高占據了較大的股權,使得該局面難以吸引天使投資人,但同時又難以啟齒要求降低種子投資人的股權比例。如何巧妙地用誠意讓種子投資人愿意降股份從而吸引天使投資人?這就需要在接受種子投資前和投資人進行分階段估值,找到項目節點,規劃好資金,將投資人的款項按照節點來投,這樣就可以避免了項目后期的尷尬境界。

注明:本篇文章是根據律師張小明先生在傘友線下交流活動之《坪山區生命健康產業人才創業系列活動》的發言進行整理而成,如有疑問,請在下方留言告知。

▲活動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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