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由席慕容這首詩說起。
一段愛情,兩具獨立的人格。開始時因為各自的性格而互相吸引,過程中因為顧及對方而互相遷就變得沒有自我,最后觸犯底線而結束。
只要一想到這些,我就不愿意說那些所謂美麗的誓言,也不敢奢求那所謂一見傾心的相遇。
愛情,于我而言,一生只要一次就夠了。把感情花費在一些無謂的人身上,我認為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那些所謂美麗的誓言,我更愿意理解為愛情的一場“交易”。如果一句“我養你”,或者“我保證讓你幸福”,這樣的承諾就能換來姑娘的一句“我答應”,或者“我愿意”。那愛情不是交易,是什么?別跟我講什么“連承諾都不敢許的人就是懦夫”這樣的話。我不信什么狗屁誓言,只看實際行動。
那些所謂一見傾心的相遇,不過是對一副好看皮囊的垂涎,我認為傾心之前應該會有一場互相試探的“較量”。我相信一見鐘情。但我是這樣理解一見鐘情的:在這第一次見面中,素昧平生的一男一女接觸后一聊天會有“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的感覺,這便是較量,然后是互相吸引,最后才是鐘情。
高中的時候做過一道閱讀理解,是歐·亨利的短片小說《麥琪的禮物》,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僅夠維持生活的小職員,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賢惠善良的主婦。他們的生活貧窮,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擁有一樣極珍貴的寶物。吉姆有祖傳的一塊金表,德拉有一頭美麗如瀑布般的秀發。為了能在圣誕節送給對方一件禮物,吉姆賣掉了他的金表為德拉買了一套“純玳瑁做的,邊上鑲著珠寶”的梳子;德拉賣掉了自己的長發為吉姆買了一條白金表鏈。他們都為對方舍棄了自己最寶貴的東西,而換來的禮物卻因此變得毫無作用了。
以前覺得,這兩人為了心愛的人甘愿放棄自己最寶貴的東西,以此說明對方在自己心里是最重要的。現在,我更愿意這樣解讀的:
這二人,過得很平凡,但唯一讓他們覺得不平凡的是,丈夫有一塊祖傳金表,妻子有一頭美麗秀發,這兩樣東西能讓他們二人閃閃發光。不是“虛榮”那種閃閃發光,虛榮是給別人看的。而是“我有別人沒有的,一種我雖然過得平凡但讓我覺得我很特別我不平凡的能力或者飾物”這種感覺,這是給自己看的。但是,他們為了心愛的人,舍棄了唯一讓自己閃閃發光的東西。這不是互相遷就,是什么?這樣的遷就,說的好聽點,就是為心愛之人犧牲自己,說的不好聽點,就可能會有“你看,我都為你犧牲這么多你還不好好愛我”這樣的潛臺詞了。
你知道嗎,愛情里的妥協和遷就,最后會陷入這樣的麥田怪圈:如果,我愛的這個人,讓我最后喪失了自我,那我還是我嗎,ta現在愛的還是ta愛上我時的那個我嗎?
不容否認,愛情最大的作用是讓彼此相愛的兩個人變得更好,但如果愛情給你的是無窮無盡的壓抑和折磨,那你可以放手了。因為這時,你們已經沒有愛情,只剩傷害,而且是互相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