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張靚穎回應母親反對時情緒低落一度傷心落淚
張靚穎婚事遭媽媽反對瞬間讓娛樂圈徹底炸開了鍋。隨后,張靚穎也站出來回應此事,稱自己家事自己處理,馮軻也表態,表示會把財產轉到張靚穎名下。眼看事件逐漸明朗,有網友卻爆料稱,馮軻出軌中戲學生,小三還曾是張靚穎的粉絲。10月10日凌晨,張靚穎親自發文否認馮軻出軌傳聞,并稱這是“沒影兒的事”,而第三個當事人也出面感謝了張靚穎的澄清。
網友“一個老實人說實話”在微博爆料,稱曾親眼目睹馮軻與小三一起出入酒店,而馮軻更為小三刷卡買寵物貓,又出席該小三畢業典禮。另外有網友稱該小三是中戲學生吳思瀟,而對方更曾是張靚穎粉絲。
張靚穎則在凌晨回應:“這件事就只是我的家庭溝通問題,請不要把無辜的女孩@元気大二蠻D 牽扯進來編故事!yoyo 是我的好朋友,前兩天我們還在一起吃飯。那些根本就沒影的事情,請不要去捕風捉影損害一個小女孩的名聲!
而這名微博名為“元気大二蠻D”的中戲女生,也發文感謝張靚穎的澄清:“謝謝小張澄清,人生第一次嚇die了,無數同學朋友被騷擾,真的感覺很對不起大家!還有關于愛情、親情,相信小張有自己的獨立判斷,請大家給她一些私人空間啊!”
不過還是有網友在評論里爆料,稱“元気大二蠻D”在爆料出來后刪掉了不少微博。另外一些網友則表示,在事情不清楚之前,使用網絡暴力不對。
事件回顧:
張靚穎與馮軻默默相戀12年,2015年7月,張靚穎才在其長沙個唱上主動公布兩人的戀情。10月,馮軻在張靚穎的成都演唱會上求婚成功。張靚穎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兩人將在2016年辦婚禮。就在昨天,網曝張靚穎與馮軻將于11月9號在意大利舉行婚禮,已獲當事人證實。
今天,張靚穎的母親張桂英女士發布了一封致社會公眾的公開信《我不想讓女兒再錯下去》,表示自己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女兒結婚的消息。張靚穎母親指出,馮軻不是一個可以把女兒托付終身的男人,明確反對張靚穎與馮軻的婚事。她表示準女婿馮軻欺騙張靚穎當了“小三”,甚至還侵吞張靚穎和她的公司股份。
張靚穎母親表示,張靚穎19歲時和馮軻結識,馮軻以包裝打造的理由接近張靚穎,認識不久后兩人就想要交往,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離婚三年了,后來證實一切都是謊言。此外,馮柯還在沒有告知張靚穎的情況下,變更了公司股權。
公開信原文:
大家好:我是張靚穎的媽媽張桂英,多年來有件很重要的事一直郁積在我的心里,令我寢食難安,這件事就是靚穎和馮軻的感情問題。現在我面臨艱難的抉擇,無奈之下只好把它講出來,請大家幫我評評理、拿個主意,相信大家可以理解一個母親的心情。
當你們昨天看到靚穎和馮軻即將于下個月在意大利舉辦婚禮的消息時,作為靚穎親生母親的我,也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的,家里的親戚朋友來電話道喜時,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么!那個報道里說,靚穎會邀請部分親朋好友參加婚禮,現在,我屬于“親朋好友”里的“親”?還是“朋”?還是“好友”呢?我不知道,因為直到現在,靚穎都沒告訴我這個消息。
女兒出嫁,這對于一個母親來講算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事兒了,在外人看來,我女兒找到了如意郎君,終于有了一個好的歸宿,但對于我來說卻并不是。
靚穎出道已有10多年了,這10多年來靚穎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相信沒有人比我這個母親更清楚了。當時家里的生活并不富裕,我在一家運輸公司上班,那是我工作的地方,也是靚穎長大的地方,那段時光中,我們母女始終相伴,生活雖然清苦,但我們享受著幸福。靚穎喜愛唱歌,從小就是,每每放學回來,窗外就會傳來她的歌聲,我就知道她回家了。
隨著長大靚穎對于音樂的熱愛也越來越濃烈。她獨自去成都的一家音樂房子做駐場歌手時是2003年,當時她只有19歲,就是那時靚穎和馮軻結識,這個男人走入了她的生活。當時馮軻通過音樂房子一個姓姚的女歌手來認識靚穎,覺得靚穎唱歌很不錯,想要包裝打造她,靚穎也不過是一個小女生,聽了后特別高興。過了一段時間,靚穎便把馮軻帶到我面前,二人表示想要交往,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離婚三年了。我卻并不太相信他的話,因為馮軻給人的感覺還算是有模有樣的,我覺得他不可能離婚,但是靚穎卻對我說:“信不信由你,反正人家已經離婚三年了?!膘n穎從小跟我相依為命,每個母親都想把自己的孩子保護得好好的,我當然不希望她被人騙了,對于馮軻說的話我也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后來證實者一切都是謊言,而類似的謊言十三年來一直伴隨著她。女兒長大了,有出息了,事業成功了,做母親的能不高興嗎?我和天下的所有母親一樣,盼著靚穎除了事業有成外,盡早有個好歸宿,我的眼里也容不得她被人欺騙。說到這里,我舉一個例子略見一斑,就是靚穎創立的“北京少城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期間原本注冊資金為660萬元,而當時三位自然人股東分別是我占股份的20%,馮軻10%,其余70%都歸在靚穎名下。而就在2014年7月10日,我的股權被無緣無故變更為占公司的5%(33萬元);同年8月公司注冊資金從原來的660萬元增長到1000萬元,我的股權變得更少,當時只占公司股權比例的5%,而馮軻股權比例為60%,靚穎占股權比例35%;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權及股東資格被全部違法剝奪。這一系列的變更都是在我和靚穎不知曉的情況下發生的,并且我和靚穎沒有簽署任何文件協議。于是就這樣馮軻便成了公司最大的股東,但更令我心痛的是對外馮軻還說靚穎是最大股東。
我老了,深深感覺到錢財都是身外之物,我的唯一希望就是靚穎今后能幸福地生活,我的所謂股份,股權,爭到手里也是給靚穎留著的,那是她經過自己的天分和刻苦努力應得的。然而,這種非法的剝奪正在發生。我想告訴靚穎的是,生活中的馮軻作風也并不檢點,經過十三年的觀察,一件件事情讓我不得不認為他并不是真正的愛著我的女兒,現在他想迫切的和靚穎結婚,作為母親,我擔心的正是他要名正言順地繼續掌控靚穎的財產,讓我的女兒繼續成為他的掙錢工具,他不是一個可以讓我把女兒托付終身的男人。
說出這些實情并非我所愿,因為我知道只要把這些事情說出來,將無法挽回。作為母親,我真的不能看著我的女兒以后悔恨交加,哪怕女兒可能因此記恨我,“見面憐清瘦,呼兒問苦辛,低徊愧人子,不敢嘆風塵”,我還是相信有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用心,大家也會明白我的一片苦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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