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喜歡《牛虻》這本小說。自懵懂無知的小學六年級開始,牛虻,瓊瑪,蒙泰尼里,都是我喜歡的人物。
很喜歡牛虻。喜歡他頑強戰斗的意志,喜歡他堅貞不屈的精神,喜歡他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還有喜歡他對瓊瑪深沉真摯的愛。每次看《牛虻》,都會落淚,感動。
也很喜歡瓊瑪。喜歡她的忠誠,喜歡她的從容,喜歡她的勇敢,喜歡她那高貴的人格魅力。
一本書可以撐起一個人一生一世的信念,也可以影響一個人一輩子的世界觀?!杜r怠肥桥惆榱宋艺麄€青春時代的無言伙伴。我平時也愛看一些言情小說或武俠小說,按道理沒有什么神話是打不破的,可是,《牛虻》,始終在我的心里占著一個非常牢固的位置。
我有一些“臭味相投”的書友,總喜歡湊在討論組里不合時宜地沉迷在過時的英雄主義浪漫世界里,分享著彼此的心得。我們可以拋開世俗的煩惱,固執地在自己的世界里,慷慨激昂地熱血沸騰一番。
我們鞭撻那些丑惡卑鄙,我們謳歌那些善良正直,我們頌揚那些不渝的愛情,當然,偶爾也八卦一下娛樂明星,或者吐槽當下的熱播劇。我們相信每天升起的太陽,一定會比昨天的更燦爛。
約三年來,我們始終樂此不疲。成長并沒有使我們看透紅塵,一如書中永遠定格在30出頭的牛虻和瓊瑪。
書的最后一部分每每看得我心酸流淚。牛虻在一次襲擊中因為父親蒙太尼里的出現而被捕,在獄中,他受到最殘酷的刑罰,只要動一下,皮帶就深深地陷進肉里。何況他身有重病,這種痛苦,并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蒙泰尼里看望過他一次,這一次,牛虻終于與他相認,承認他就是他的兒子。一陣幸福和激動過后,牛虻讓蒙泰尼里選擇,是要他還是上帝,而他,蒙太尼里,還是選擇了上帝,放棄了心愛的兒子。
不久過后,牛虻被押往刑場,臨死前他堅決不懺悔,不向上帝懺悔而走進墳墓,他要求不被捆綁,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燦爛的笑容,調皮的問:“我就在這棵樹下被槍決么?”他直視馬槍兵,然而,他們都下不去手,故意打歪,希望使牛虻致死的那一槍不是自己打的,而牛虻竟然說出這樣的話:“伙計們,打得太差了!” “再來一次?!薄吧闲#銕砹艘恢磕_的行刑隊!我來看看能否把他們調理好些。好了,伙計們!把你的工具舉高一些,你往左一點。打起精神來,伙計,你拿的是馬槍,不是煎鍋!你們全都準備好啦?那么來吧!預備——舉槍——”他臨死還這樣說,親自執行了自己的死刑。接著,蒙泰尼里趕來了,牛虻問他:“神甫——您的——上帝——滿意了么?”
牛虻死了。
而他承諾過瓊瑪要把一切都告訴她,可為時已晚。但他到底是寫了信,那封信的字跡瓊瑪再熟悉不過,在信里,牛虻回到了自己還是亞瑟的時候,他告訴瓊瑪:“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穿著一件花格子罩衫,圍一個皺巴巴的胸褡,背拖一條小辮子的時候,我就已經愛上了你。我現在還愛著你。”
看到這,我落淚了。
一個人是要有多么堅定不移的信念,才會深埋自己的愛情十三年,并始終如一啊。
信的結尾寫著一首他們小時候讀過的詩。
“無論我活著,還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p>
曾無數次回味《牛虻》,每次都有不一樣的收獲。珍藏一本書,持守一個信念,記住一個人,都是無比有意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