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探索是學術評價體系創新的必然要求
——評浙大學術成果認定新規
日前,浙江大學發布《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針對在校師生在指定媒體上發表的原創作品,最高可認定為國內權威學術期刊論文,引起社會各界廣泛熱議。筆者以為,浙大此舉擴大了學術期刊論文的認定范圍,可以說是對學術評價體系自我完善和發展的積極探索,而這正是學術評價體系創新的必然要求。
眾所周知,我國當前的學術評價體系,主要重視論文發表,而非論文本身的價值和貢獻。表現在考核和職稱評審中,有的高校和研究機構只看發表了多少論文、論文發表在哪些期刊上,而不大關心論文本身有多少創新價值。在權威期刊、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儼然就是高校教師晉升更高職稱的“獨木橋”,單一的評價渠道和“一刀切”的評價辦法,使得高校對不同崗位、不同專業教師“貢獻率”的評價有失公允,甚至還由此激活了一條“代寫職稱論文”“署名職稱著作”的黑色產業鏈。一旦職稱更多地靠金錢和關系來搞定,這樣的評價機制也就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另一方面,在媒體融合發展、互聯網時代的大背景下,當今大學教育已經逐步從傳統的以課堂教育為主的形式擴展到更加重視課外教育和社會實踐教育,各類創新創業教育的重要性也愈加凸顯,自然會隨之產生新形式的文化成果,多樣化、差異化的評價方式也就成為當今大學適應新形勢發展的必然要求。浙大先于全國大部分高校行動而對新形勢作出反應,推動網絡學術成果的合法化、規范化,是一項在目前非常具有探索性的創舉。
此外,浙江大學作為一所多學科交叉的綜合性大學,學術研究也應該是全方位開放的,此次出臺的評價辦法沖破了學界對于學術成果既有的判定標準,可以起到鼓勵不同領域學科學者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并進行交叉研究的作用,也是一個突破避免學術同質化的突破點。學術的靈魂是創新,而其意義在于對現實世界的指導和改造,應為解決實際問題而存在。對于成果的評價標準是學術研究的導向,會對研究的方向和重點起到直接而深遠的影響,如果評價體系仍然固守傳統、不與社會的實際發展狀況接軌,學術研究工作的開展就不可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創新。
從以上意義來講,浙大新規不僅僅打破了體制機制和思想的束縛,也是在主動適應網絡文化繁榮的客觀需要,更是為鼓勵學術研究的創新而進行的有益探索,是值得關注與鼓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