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早上不用太著急,我帶你去吃brunch。”N說:“這個提議很好。”
到美國,在紐約,你一定會適應然后愛上brunch這種東西。我敢說,Brunch絕不僅僅是一餐飯——
它是一個時間概念,它是一種生活狀態,它為高速運轉的現代人,營造出一整天的世外桃源。
不管你是否聽說過“Brunch”這個詞,很有可能,你正在實踐著這種生活方式。在周末,在假期,不用早起,懶懶地睡到自然醒,早餐時間已經過了,午餐好像又太早了些。沒關系,早餐午餐一起吃好了。
是不是和你通常的的狀態很像?嗯,這就是Brunch最簡潔的注解。
對,Brunch,它最初指的就是周末上午的那餐飯。
社會學家FarhaTernikar在其著作《早午餐的歷史》中指出:早餐breakfast和早午餐brunch的分別,在于前者是一個工作天的開始,而后者卻是周末的歡頌。
Brunch,這個由Breakfast和Lunch兩詞的結合,介乎早餐和午餐之間,最早起源于英國。貴婦人們和仆人們為早上出門狩獵的男人精心準備了豐盛的早餐,但這早餐卻不得不等到大上午,等到獵人們凱旋,才得以開動。于是漸漸地,在19世紀90年代后期,這種延遲準備的豐盛早餐,成了貴族階層的一種風氣。
還有一種說法是,在19世紀末,brunch這個詞語還未出現,有些人把這種介于早餐和午餐之間的這一餐叫做“校隊餐(varsity meal)”,以示它與大學里那些貴族(宿醉)大學生的關系。
——現在也是如此。當然,Brunch已經不僅僅屬于貴族。
Brunch的風氣迅速蔓延到美國,快到幾乎一夜之間就在美國風靡開來。我一直覺得,這是因為美國人懶,美國人真的懶,就像我以前上學的地方,美中大農村,下午五點后你基本找不到上班的地方,除了餐廳和酒吧;如果是周末,上午十點之前你都完全見不到人,因為,大家都沒起床。
我說懶,其實是說他們懂得享受生活,他們過著張弛有致的生活,他們活在當下,他們或許不能理解為什么有些國家總是有人猝死。
所以你看,brunch簡直天生為這樣的人所生。
于是,這種潮流讓brunch快餐店迅速遍布全美大小鄉鎮,他們(幾乎)全天供應早午餐,各種烹調方式的雞蛋、松餅、煎餅、培根、火腿、香腸、馬鈴薯等等幾乎是早餐菜單上的標配,當然還有配菜的凱撒沙拉、配食的奶油烤吐司,鮮榨橙汁,和無限續杯的美式咖啡。
紐約這個世界美食的聚集地,最民主的美食村,更是有遍布幾乎所有角角落落的特色brunch店。于是,紐約的潮人們更是懂得享受這般的生活——在一周繁忙的工作后,周五晚上玩個痛快,周六早上舒舒服服地睡個懶覺,然后悠閑自得地到酒吧內參加“早午餐香檳派對”,享用一頓美味的早午餐。
英國作家Guy Beringer在他的著作《Brunch: A Plea》中說:
早午餐是愉悅的、社交的、煽動性的......它誘使你聊天。它將你帶入一個很棒的情緒,它讓你對自己以及同伴感到滿意,它掃除你這一周以來的焦慮與憂郁。
還記得我在紐約之旅線上分享課中提到《Gossip Girls》中那家上東區名媛常去的Sarabeth's嗎,在這里,碰到明星是常事,據說彭于晏到紐約后也去探店好幾家brunch美食店。
還記得《欲望都市》中Carrie和三個閨蜜聚在一起聊男人聊生活的地方嗎?
不是在氣質咖啡店,不是在優雅西餐廳,也不是在摩登的酒吧,而是——brunch店。
因為 這正是紐約生活的日常。
所以,當我說“我們去吃brunch吧!” N也心領神會。
不在紐約的周末好好享受一下brunch,怎么能說自己是個地道的紐約客呢?
我們去的這一家,在麥迪遜大道上,一家小巧精致主打咖啡和健康飲食的brunch店,火爆程度自是不用提,小小的店鋪里滿滿的全是人,用餐的等餐的點餐的。
這家店最有名的當屬The Smash,就是混合的牛油果醬和希臘乳堆在一塊厚厚的吐司上,再撒上南瓜籽、辣椒片等調味品。
當然,最不能錯過的就是他家的咖啡。藍色厚實的杯子,漂亮溫潤。
而在他家吃飯的一大福利就是,你可以看到帥氣的咖啡師們給你調制咖啡的全過程,他們就在吧臺后面,和你一桌之隔。
突然發現這家店適合女生和閨蜜一起去哈哈哈,但其實紐約大大小小有名的brunch店少說也有幾百家,有各種各樣的口味和菜譜,每一個人都能在這里發現屬于自己的brunch店,但說不定,今天你去了這一家“wow,就是它!”下次去了另外一家,立馬忘記舊愛,高呼“你就是我一輩子的brunch啊!”
Brunch,它從來就不只是一餐飯,不同于正餐,它更注重環境和交流,在輕松明快的氛圍里,與家人、與朋友,或是與自己對話,不急不躁,不趕時間。
Brunch,它代表一種愜意的生活狀態,一種自得的心理狀態。
它,或許是現代人的,世外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