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個例子:有一位很有名的作家,馬伯庸,江湖人稱“馬親王”。他有一個訓練自己講故事能力的思想實驗。這個實驗的起點是:你想象自己得到了一張藏寶圖,知道大沙漠深處某個確定的位置,埋著一整塊一噸重的黃金。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知道,沒錯,你發財了!但是,你得把這個黃金運出來,切割成小塊賣掉,這樣你才能真正擁有這筆財富。好,下面你該怎么辦?
你會發現,這件事沒有想象的那么簡單。
首先,你要進沙漠,你得有車輛,你得有導游吧;其次,你得會用切割機,你得有助手,才能把黃金切割之后運出來吧。這就有一個新問題了,這些人看到那么大一塊黃金,他們會不會見財起意,幾個人合伙把你干掉,然后把黃金分了?你說,那我找人品好,信得過的幫手行不行啊?好,運氣好的話,這一關過了。把黃金運出沙漠之后,一個新的問題又出現了。按照我們國家《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所以你可能貪心大起,不去找銀行了,私下偷偷地分開,找黑市一點點賣出去。但是因為不合法,你也不能大張旗鼓地去賣,每多一個人知道,你要么就承擔巨大風險,要么就要付封口費。總之,最后就算一切順利,終于落袋為安,這金子也沒剩多少了。而且畢生都得擔心警察敲門,因為干了一件非法的事,要提心吊膽地過一輩子。
那么,這事在說明什么?
第一,說明財富從來不是單擺浮擱地存在的。沙漠里的金子不是財富,它必須要穿過一系列人的協作,一系列的文化、制度和人性的網絡,才變成你能用的錢。
第二,這個故事還提醒了我們一件事——財富的本質和我們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樣。掙錢的過程,不僅僅是克服困難拿到錢的過程,它還應該包括把錢還原成對你有益的社會關系的過程。
有人中了彩票,完成了第一步,但是怎么用錢,也就是怎么把錢變成優化之后的社會關系,很多人就不會了。結果,錢反而變成了這些人的毒藥。我們再來看兩個歷史上真實發生的,和黃金有關的故事。
三百年前,西班牙最先發現了美洲大陸和里面的金礦。反正印第安人也打不過他們,西班牙人就像進了自助餐廳一樣,隨便吃啊,一船船的金銀運回了西班牙。但是又怎樣呢?這些金銀,被海盜搶走了一部分,和英國人打仗花掉了一部分,西班牙王室揮霍掉了一部分,最后還是一場空。著名的“無敵艦隊”覆滅之后,西班牙淪落為一個二流國家。
但是另一個金礦的故事,結果就不同了。
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曾經在1848年,發生過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淘金潮。其實最開始的時候,整個加州根本就是不毛之地,人煙稀少,除了沙漠和荒山什么都沒有。最先知道這里有金礦的人當中,有一個雜貨店店主布蘭那。他知道一個有可能成為億萬富翁的秘密,不過他才沒那么傻自己去挖,他選擇了把這條消息擴散出去。為了增加可信和傳播的力度,他還專門去買了一罐金子,然后滿大街地喊。
很快,整個美國甚至全世界都轟動了,無數人揣著發財夢橫跨美洲大陸來到加州淘金。據說,當時有一家報社在發表發現金礦的消息后,自己就解散了,因為所有的記者和編輯都跑去淘金了。而那個雜貨店主早就做好準備,凡是淘金能用得到的東西,什么鏟子、罐子他全都有,而且價格比以前高了六七倍。他用了9個星期就賺了36000美元,那可是一百五十年前的美元,非常大的一筆錢。
這個雜貨店主做的事,可不是簡單的商業投機,他無意中契合了財富的本質。
信息擴散,把來自世界各地的幾十萬人一下子聚集在一起,他們就必然要產生社會化的協作。淘金者需要工作,就得有掏金鏟和儲藏罐,要生活就需要吃飯和住宿,要把這些金子賣出去就需要渠道商。而一些人富了之后,他就要享受更好的服務,這又讓更多人可以不用去淘金也能賺到錢。
你看,淘金潮最根本的意義不是說這里的金礦值多少錢,而是幾十萬人通過這筆財富,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建立起了一個復雜的社會協作網絡。
150年之后,那些由黃金直接產生的財富早已不知去向,但是今天的加州依然是美國最富有的省份。美國GDP全球第一,而單一個加州的GDP就是全球第五,為什么?
因為協作網絡,龐大而且高效。高速的經濟發展離不開龐大的協作網絡,想想看,上海有什么資源呢?但他就是一個復雜龐大的人類協作網絡,所以它這么牛掰啊!
財富的來源有兩種:一種是資源,一種是能夠產生財富的人際網絡。正因為如此,別等著有了錢再啥啥啥的,你這樣是不會擁有財富的。
而財富的消失也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資源被毀滅,還有一種是因為斷開和世界其他部分的連接而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