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政治制度,需從選舉制度、政府組織、經濟制度和兵役制度四方面來介紹。我們要知道任何制度都是有利有弊的,而且隨著時代向前發展,斷無不變的道理。政治制度是現實的,每一制度,必須針對現實變動,適應現實情況,沒有能一直沿襲下去的“好”制度。此為思考和評判制度好壞的第一要義。
唐代的選舉制度
唐代結束了漢代時期的鄉舉里選制,開創了科舉制。舊時的鄉舉里選制,最初演變為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后成了限定人才選拔,擁護門第門閥的標準了,無形中只在門閥的小范圍內推舉官員,這便失去了制度的本來用意。唐代針對此弊端,采取公開競選,由門第特殊階級向所有人開放政權。但唐代科舉也有毛病,當時科舉錄取有名額限制,但招生卻無限制,同時政府又鼓勵入仕為官,貶低商人身份,節制民間資本,使得大量無官的人成了社會不安定因素。與近代西方由政權不開放導致的民主革命不同,中國自唐代開始,便受到了政權開放的不良影響。可見,任何制度都是有利亦有弊,并不是我們的傳統政治制度就比西方更專制黑暗,無理性,無法度,卻是一切合理有法度的制度全都該不斷改進。
唐代的政府組織
政府組織的本質是皇權與相權的分配,中央與地方職權的分配。皇權世襲罔替,永遠沒什么大變動。唐代的政府較漢代,最大的變化,是相權的重新分配。漢代宰相采用領袖制,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國行政大權。而唐代宰相采用委員制,將相權分開到三個部門,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來共同負責,所有事經部門間會議決定。
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為中央政府,其主要職權分別為,中書省負責發令,政府一切最高命令,均由中書省發出,稱為“敕”。門下省負責對“敕”加予復核,并有“封駁”權,即門下省若反對,有將“敕”涂改送還中書省重擬的權力。尚書省是政府里最高最大的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命令,但對決定命令無權過問。尚書省共分六部,即我們熟悉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從名字上將,漢代九卿,只是辦理皇室內廷事的家務官,唐代開始正式有六部尚書,顯然成為管理國家政務的機構,不像漢代只似皇帝的侍從。此為中國政治史上一大進步,無論從體制講,從觀念講,都大大進步了。
唐代中央政府的組織似較漢代進步了,但以地方政府論,則唐不如漢。唐代中央集權繼續加強,導致內重而外輕。唐代改郡縣為州縣,州設刺史,為地方高級行政首長,在漢代最先本為監察官。唐代州縣管轄范圍較漢代變小,職權比重差遜太遠。其次,地方官員任用之權集中于中央吏部,不像漢代由地方長官自行任命,全由中央分發。中央與地方官職差距大,底層官員都希望升遷,但唐代將地方官職又分為很多級別,往往看上去升了很多級,其實還如沒有升一樣。漢代由縣令升到郡太守,便和中央九卿地位相同了,因階級少,升遷機會優越,漢代人事變動不大,行政效率比唐代高很多。
對政府的監察,漢代由副宰相御史大夫負責,唐代專設御史臺,不屬于三省,為一獨立機構。監察權脫離相權而獨立了。此即是唐代監察制度與漢代相異之處。御史臺分左右御史,左御史監察中央政府,為分察;右御史監察州縣地方政府,為分巡。監察制度本為中央派官員對地方政府進行巡視,但實際中央官常停駐地方,成為地方更高一級的行政官,其名不正,言不順,是一個很大的弊端。后發展到邊防區,成為節度使,其所用之人均為武人,于是便形成了“藩鎮”,這種軍人割據為安史之亂埋下了禍根。唐代本是想加強中央集權,由中央派官員去剝奪地方官職權。而結果反而有中央派去的全權大臣在剝奪地方職權之后,回頭來反抗中央,最終使得唐朝覆滅。
唐代的經濟制度
唐初的田賦制度為“租庸調”,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調是布帛之征。租庸調制度,最大的優點是全國均田,為民制產,稅率極低,頗似計劃經濟。這一好制度要想能持續施行,賬籍制度即戶口統計必須要做得完備,不能出差錯。但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兼有愛鉆空子涂省事的毛病,差錯在所難免,最終導致租庸調制度崩潰。
唐德宗時期,楊炎創制了類似自由經濟的“兩稅制”,一年分夏秋兩次收稅,故稱兩稅。與“租庸調”不同,兩稅制為單一稅收制,只收田稅,節省了政府的征稅成本。兩稅制不再均田,且稅額不固定,導致貧富差距過大,經濟發展不均衡,土地兼并和地主的產生流毒于后世,影響頗大。
唐代的兵役制度
漢代兵制是全國皆兵的,到了唐代,為全兵皆農。全國皆兵其實沒有必要,人口實在眾多,不可能做到訓練有素,反而有名無實。只需全兵皆農,軍人不閑來無事,就足夠了。這種制度下的軍隊稱為府兵。府相當于現在的軍區,為單獨劃分出來的軍事要地。后來府兵制度也失敗了,主要因為,沒有戰事時,軍人淪落為給人蓋房子之類的搬磚工人了,受人鄙視。此外,軍人有戰功只獲得勛位,而勛位只是一種榮譽,毫無職權作用,這樣被人使喚,反倒榮譽成了侮辱,軍人地位直線下降,沒人愿意當兵了。后來兵員枯竭,政府臨時買外國人當兵,致使邊境都變成了外國兵。安祿山、史思明,別看他們的名字是中國的,其實他們都是外國人。唐代府兵制的崩潰,大量使用外國兵,中央軍事力量被削弱,最終鬧了個不可收拾。
總結
唐代政治制度,較漢代有所改進,是中國歷史上政治制度的一大轉折。
選舉制度:結束了上半段的鄉舉里選制,開創了下半段的科舉考試制。
政府組織:結束了上半段歷史上的三公九卿制,開創了下半段的尚書六部制。
經濟制度:結束了上半段的田租力役土貢分項征收制,開創了下半段的單一稅收制。
兵役制度:結束了上半段的普及兵役制,開創了下半段的自由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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