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全面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這是新時代對領導干部的基本要求。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關鍵要探索出高效有力的方式方法。
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讓憲法法律走入生活、深入人心,有助于使全體人民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有助于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有助于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黨全社會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筑牢憲法根基,釋放憲法偉力,必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駕護航。良法善治,民之所向。憲法承載著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承載著14億多人民國強民富的共同期盼。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我們必須堅定憲法自信,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尊崇憲法,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把憲法精神內植于心、外踐于行,一定能不斷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不斷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勝利。
認真學習憲法。深刻把握憲法原則和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大政方針,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強化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實施,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學習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監察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立法法等憲法相關法,熟悉掌握國家機構的產生、組織、職權和基本工作制度,增強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推進國家各項工作的意識和能力。認真學習與履職密切相關的其他法律。根據工作需要,學習社會治理、“一國兩制”、涉外法治、反腐敗斗爭等領域的法律;學習與我國司法制度相關的法律,支持和維護公正司法;學習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政府信息公開等行政法規和軍事法規、監察法規等,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和推進工作。
在嚴格考核中聚焦學習清單。從“要我學”,到“我要學”,需要各地區各部門勇于探索創新,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學法用法機制。從年終述法制度,到用好在線學法平臺,不僅要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更要推動學法用法常態化、規范化。各地區各部門不僅要通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學法用法激勵機制,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而且還要強化督導檢查,進一步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列入法治創建考核指標,推動考核結果運用,增強學法用法示范效應,防止形式主義。尤其是要針對那些應付交差的現象和行為進行檢查督查,要通過制度的硬約束,讓各級領導干部切實增強學法用法的自覺性。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激勵機制。落實并完善有關領導干部年終述法制度,用好領導干部在線學法平臺,推動學法用法常態化、規范化。加強督促檢查評估,進一步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列入法治創建考核指標,推動考核結果運用,增強學法用法示范效應,防止形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