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小說
加繆著
用安·蘭德的話表達我讀完這本書的心情:“我以我的生命以及我對它的熱愛程度發誓,我永遠不會為別人而活,也不會要求別人為我而活。”
故事大意:男主殺人被審判的過程,本來是一宗防衛過當殺人案,被法官判成了惡劣的蓄意謀殺。原因:男主在母親去世時,沒有過渡憂傷,并且于第二天和女友一起玩樂,并發生了性關系,因此法官判定男主是一個道德敗壞,沒有愛心的冷漠殺人者(男主寡言討厭客套)。
作為讀者,當然知道男主的無辜。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同樣非常主觀的給一些人,一些事判過‘死刑’。我們把他人的某個或某些缺點擴大了,甚至上升到某人人品不端或道德缺失。
我想這本書帶給我最大的反思就是:不要輕易去否定一個人,不要對自己不了解的人和事進行隨意的解讀,甚至是貼上標簽。
杰克遜說‘如果沒有和一個人面對面的交談過,你就沒有資格評論他’。我想說,即使面對面的交談過,我們也要謹慎的去評論一個人。
行為和語言并不是一個人心理的全部,過度解讀一個人的言行,會扭曲我們觀察的對象,從而導向錯誤的判斷。這里,向我曲解過的人們說聲對不起。
再說說主人公莫爾索,讀者是一路為他抱不平的,他自己倒是從頭到尾都非常淡定(除了死刑執行的前一天),比如,文章開頭‘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昨天,我搞不清楚”,仿佛他只是個局外人,一切與他無關。正因為這樣,陪審團和法官認定他冷漠,荒謬,他呢又不稀罕解釋,他認為自己無愧于心,一切理所當然,無須解釋。因此他敗給世俗,他被殺頭了。
小時候我覺得真善美,“真”最容易做到,就是做自己唄,“善和美”卻是需要修行的,太難了。但是長大后,才知道要“保持真我”才是最難的。其實,莫爾索是成人后一直保持真我的人,他比我們都過的真實。我們是該做自己的,不該為任何人任何事丟掉本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