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利未記》第5章。
經文: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只斑鳩或是兩只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利5:11)
關鍵詞:
力量若不夠……
心得:
這一章論述贖愆祭的條例。總體來說,贖愆祭與贖罪祭在獻祭要求和具體方式上大同小異,但就是這些特別強調的小異更加值得留意。
首先,贖愆祭有幾個舉例說明,因此看起來似乎更加具體。可見所謂的罪并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一定是事有所指。故此,我們向主認罪悔改,也不能泛泛而談,應當反省自己具體有哪些得罪上帝的地方,具體并有針對性的悔改!
其次,贖愆祭的祭物更加寬泛,哪怕你連獻上斑鳩或雛鴿的力量都沒有,獻上伊法十分之一(約等于2.2公升)的細面也可以作為贖愆祭。可見所謂的貧窮或弱勢從來都不能成為犯罪或者不認罪的藉口。而這一點在如今這個“我窮我有理”、“我是弱勢群體你就得讓著我”的時代尤其有意義!
但愿這些古老的獻祭條例能夠提醒我們,常常反省自己是否對神對人有所過失,及時向神認罪悔改,靠著主耶穌親身為我們獻上的祭,神必定饒恕我們。因為“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遠完全。”(來10:12,14)
祈禱:
樂意赦免饒恕人的上帝,當我向你認罪時,愿你饒恕赦免,并且賜下改變的力量,讓我不再軟弱犯罪。阿們!